各县市区住建局、总工会、人社局,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职工劳动和技能竞赛助力宜昌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关于加快推进“宜昌建造”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大力弘扬工匠精神,唱响“劳动创造幸福”的主旋律,激励全市广大建筑行业职工在推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中建功立业,根据《关于开展“技能之光闪耀宜昌”宜昌市第七届“技能状元”大赛系列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的通知》要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总工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定于2022年7月(预赛)和9月(决赛)举办宜昌市第七届技能状元暨第九届建筑(装饰装修)业职业技能竞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技能之光 闪耀宜昌”为主题,以行业劳动竞赛为载体,以提升职工素质为主线,以加快建筑业技能人才集聚为目标,推进建筑业“创新建造”“智慧建造”“绿色建造”“精益建造”,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加强建筑业一线作业班组建设,努力造就一支结构合理、技术精湛、作风过硬的高素质建设行业职业技能人才队伍,为宜昌高质量发展贡献新的更大力量。
二、组织领导
成立宜昌市第七届技能状元暨第九届建筑(装饰装修)业职业技能和优秀班组竞赛组委会。组委会负责制定竞赛的具体组织实施方案、竞赛的总体安排和组织协调,对竞赛期间的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对赛事活动组织工作、竞赛过程、竞赛结果进行监督。组委会成员如下:
主 任:杨 涛 市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主任:朱邦伍 市人社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朱利民 市总工会党组成员、女职工委员会主任
叶帮斌 市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袁庆华 市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张 颖 市住建局工会主任
江 伟 市住建局建筑业发展科科长
艾 华 市住建局办公室主任
任 毅 市住建局政策法规科科长
彭虎彪 市住建局勘察设计科技科科长
章 坪 市住建局安全监督管理科科长
韩 亚 市总工会经济技术和劳动保护部部长
胡扬帆 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主任
陈 荣 市建筑市场和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党支部书记
王 梁 市建筑市场和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站长
李东辉 市建筑装饰装修监督站党支部书记、站长
竞赛组委会设办公室、综合协调组、技能竞赛组、技能考评组和宣传后勤保障组五个工作机构。竞赛办公室设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会,袁庆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张颖、江伟、李东辉同志任副主任,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会、建筑业发展科、市建筑市场和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市建筑装饰装修监督站共同负责承办具体竞赛工作。
三、竞赛工种
本次分设建筑类和装饰装修类共十个工种及优秀班组评选,分别为:
(一)建筑市政类(6大工种):砌筑工、装配式建筑PC构件模具安装工、建筑测量工、人行道铺贴工、专职安全员(安全知识)、BIM工程师(施工安全策划);
(二)装饰装修类(4大工种):住宅装饰设计、精细木工、镶贴工、抹灰工(磷石膏)。
优秀班组评选细则另行通知。
四、竞赛方式
本次竞赛分为预赛(不含BIM工程师、住宅装饰设计、装配式模具安装工和优秀班组)和决赛两个阶段。
(一)预赛
预赛选拔:城区(包含高新区)建筑(装饰装修)业企业从本企业所属人员中按每个工种选拔不超过3名选手(BIM工程师和装配式安装工限1名参赛)报名参加全市建设行业职业技能竞赛预赛。预赛形式为理论考试(机考)。各县市、夷陵区、猇亭区在自行组织本地预赛的基础上,每个工种可选1名人员参加全市决赛。
所有参赛选手原则上男性年龄不超过60周岁,女性年龄不超过55周岁。上两年度参加宜昌市第七届及第八届建筑业职业技能大赛获一、二等奖(前3名)选手不再参加本届同工种技能竞赛(BIM工程师除外)。
(二)决赛
通过城区预赛选拔的每个工种前6名选手与各县区企业代表队参加全市决赛。决赛形式为操作技能考试。
五、竞赛时间
(一)报名时间:另行通知
(二)预赛时间:7月下旬
(三)决赛时间:9月下旬
(四)竞赛地点
主会场:坤发建筑有限公司兴悦府工地(开闭幕式、砌筑工、精细木工、磷石膏抹灰工决赛)
分会场1:宜昌恒诚建设教育培训基地(所有工种预赛及专职安全员、BIM工程师、测量工及住宅装饰设计决赛)
分会场2:宜昌宝业公司PC构件生产基地(装配式模具安装工决赛)
分会场3:白沙路居住、商业商务碧桂园凤凰城项目D区二期(镶贴工决赛)
分会场4:宜昌市滨江公园(西陵一路-白沙路段)绿道建设项目(人行道铺贴工决赛)
六、奖项设置
(一)大赛设个人奖、优秀组织奖。每个工种设个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组织奖若干名。
(二)十个工种一等奖获得者由市住建局授予“十大宜昌建造名匠”,评选出的十个优秀班组将由市住建局授予“十大优秀班组”称号。
(三)对获得一、二、三等奖和十大优秀班组的个人所在企业或获得优秀组织奖的企业,予以表彰并计入建设行业企业诚信加分。
(四)按照《关于开展“技能之光 闪耀宜昌”宜昌市第七届“技能状元”大赛系列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的通知》有关奖励办法,对大赛前10名选手予以奖励。
七、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住建局、总工会、人社局和城区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全市建筑(装饰装修)业职业技能竞赛和优秀班组竞赛工作,成立工作机构,制定竞赛方案,明确竞赛内容,扎实开展岗位练兵和职业技能竞赛活动。
(二)加强培养选拔。各地各单位要认真开展预赛选拔工作,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做好本地区建筑业职业技能竞赛和全市建筑(装饰装修)业职业技能竞赛选手的选拔。通过技能竞赛活动,进一步提升建筑行业职工技能素质。
(三)加强宣传发动。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微信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技能竞赛有关情况,及时报道优秀选手先进事迹,在全市建筑(装饰装修)业中营造崇尚技能、尊重劳动、关爱技能人才的良好氛围。
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宜昌市总工会
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20日
扫描二维码查看原文
侦策百科收集整理,相关权利归属源作者
如二维码无法正常访问,请联系客服免费提供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