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宜昌新一批重点项目的开工建设,很多建筑承包企业在办理参保手续、信息录入、待遇领取等过程中存在着对政策和业务不熟等问题。市社保局工伤科现就建筑项目工伤保险参保、缴费、享待等经办中的热点问题梳理如下。
建筑项目工伤保险参保如何办?
1、开工及时参保:
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在中标后,在开工前应持《中标通知书》(原件)、施工合同或有效的工程预算书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建筑业工伤保险缴费手续。
2、名单及时发送:
建筑业工伤保险实行动态实名制管理。施工人员进场时,用人单位负责汇总建筑业职工基本信息,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名册备案”进行人员报增;施工人员离场后,须及时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名册维护”进行人员报减。
3、未完工及时延期:
合同工期内不能完工的工程,建筑承包单位应当在合同工期到期前到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提交相关资料,办理工伤保险期限顺延手续。工程追加预算的,建筑承包单位应及时补交工伤保险费。
4、工伤认定及时申报: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建筑项目工伤保险费如何算?
按项目方式参加工伤保险的,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项目或标段的建筑安装工程费(或工程合同造价)乘以项目缴费费率之积。
按项目方式参加工伤保险基准费率,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原则适时调整,今年全省首次确定标准为:项目总造价(含税,下同)低于10亿元的部分,缴费基准费率为1.2‰;项目总造价10亿元(含)至50亿元的部分,费率为1‰;项目总造价50亿元(含)以上部分,费率为0.8‰。工程建设项目合同总造价超过10亿元(含),且按招投标文件或经主管部门(或工程造价核准部门)审核其人工成本占承包合同总造价比例低于5%的工程建设项目,可按照人工成本费用乘以行业差别费率计算缴纳工伤保险费。
建筑项目工伤保险待遇如何发?
除用人单位垫付的医疗(康复)费可以支付给用人单位对公账户以外,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伤残津贴、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均直接支付到工伤职工本人社保卡中(需提前激活银行金融功能);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支付到工亡职工近亲属社保卡中(需提前激活银行金融功能)。
(市社保局 付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