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2-07-08 09:18来源:宜昌市医疗保障局
县(市、区)医保经办机构、城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宜昌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经办规程》(宜医保规〔2020〕3号)有关规定,宜昌市同德医药零售连锁有限公司东山坡连锁店等25家已签订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协议的城区医药机构申请变更,经核查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条件,按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附件: 1.城区基本医疗保险零售药店变更明细.doc
2.城区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机构变更明细 .doc
宜昌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2022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