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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新闻外宣、疫情防控工作中先进个人拟嘉奖对象的公示
栏目: 兴山县 -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2-10-09

  根据《宜昌市公务员及时奖励常态化实施办法(试行)》和《宜昌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时奖励实施办法(试行)》文件精神,拟对全县新闻外宣和疫情防控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在基层申报、主管部门研究的基础上,经综合评审、统筹考虑,确定19名拟嘉奖对象。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根据有关规定,现就拟嘉奖对象进行公示如下:

  一、新闻外宣类(7人)

  乔长姣    县委宣传部新闻和网信股负责人

  李 斌       县融媒体中心副主任

  胡安妮    县融媒体中心策划股股长

  夏 禹      县融媒体中心采访股股长

  高 畅      县融媒体中心策划股干部

  张雅莉    县融媒体中心记者

  万 来      县融媒体中心记者

  二、疫情防控类(12人)

  万晓芳     古夫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党政办主任

  卢诗雨     峡口镇党政办干部

  钟 梦       水月寺镇人大副主席

  王大军    县疾控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县流行病学调查工作组组长

  陈 宇       县公安局指挥中心主任

  王恩君     县交通局党组成员、县港航建设养护中心主任

  余先进     县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贾洪涛     县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费东海     县人民法院四级主任科员

  何 婧       县文旅局旅游股股长

  傅琪竣     县科技经信局干部

  余运海     县审计局干部

  公示期为2022年10月9日至10月13日。对拟表彰对象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兴山县委组织部反映。反映形式为电话、信函,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联系方式:0717-2583129

  通信地址:兴山县古夫镇永安路1号

  邮政编码:443700

  中共兴山县委组织部

  2022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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