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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家河乡人民政府关于药材发展所需资金及项目配套扶持的请示
栏目:秭归县 -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10-05-08
县人民政府:梅家河乡地处秭归西南部,辖13个村78个村民小组,5262户17969人,国土面积101.39平方公里,耕地面积21872亩,其中水田6764亩。2009年农村经济总收入8298万元,人均纯收入2770元。是一个典型的山区农业乡镇,属全市新一轮扶贫开发18个重点贫困乡镇和秭归县9个库区乡

县人民政府:

  梅家河乡地处秭归西南部,辖13个村78个村民小组,526217969人,国土面积101.39平方公里,耕地面积21872亩,其中水田6764亩。2009年农村经济总收入8298万元,人均纯收入2770元。是一个典型的山区农业乡镇,属全市新一轮扶贫开发18个重点贫困乡镇和秭归县9个库区乡镇之一。

  近几年来,在上级党委、政府及各部门的大力支持和乡村两级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下,我乡产业结构有了明显改善。但是由于多种原因,我乡仍有部分村无支柱产业、农民增收十分困难。为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帮助贫困地区农民增收致富,促进全乡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经乡党委、政府考察研究,决定在中山地区大力发展药材产业,并通过引导服务于2010年2月注册成立了秭归县惠农药材专业合作社,通过“合作社++农户”的运作模式来发展中药材,得到了广大老百姓的大力支持。2010年,全乡计划发展中药材1000亩,截止目前,共与农户签订种植合同2851300亩。由于合作社尚处于发展初期,乡财政也十分困难,无力解决中药材发展后续资金问题,为了促进我乡中药材产业快速健康发展,恳请县政府给予我乡药材种植户及合作社一定的资金及项目配套扶持。

  专此请示,恳请批复!

  

                                                                  二〇一〇年五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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