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西府办发〔2010〕29号
西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西陵区教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
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窑湾乡人民政府,西陵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步行街管理委员会,区政府各部门:
《西陵区教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区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年七月二十八日
西陵区教育局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宜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宜办文〔2010〕11号)和《中共西陵区委、西陵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陵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宜西文〔2010〕13号)精神,设立西陵区教育局,为区政府正科级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增加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职责。
(二)增加学生资助管理工作职责。
(三)加强民办教育管理工作职责。
(四)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职责。
(五)加强全区语言文字工作职责。
(六)加强为市场主体和辖区居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拟订我区教育工作的政策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编制全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
(三)组织和指导全区教育体制改革及布局规划,协调全区教育系统的对外交流和对外合作工作。
(四)编制并实施全区教育系统基本建设近期和长期规划,宏观管理全区教育系统的国有资产,协助政府拟订教育经费投资规划,统筹管理教育经费,监测检查各校经费使用情况。
(五)积极做好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工作,为辖区建设服务。
(六)负责全区教育系统党组织建设、学校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党员队伍的建设和管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考核任免局机关内设科室、二级事业单位干部和校级领导干部。
(七)主管全区教师管理工作。规划、指导全区教师继续教育,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区教育系统的编制、人事和工资管理及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承担全区教师资格认定和语言文字工作。
(八)指导全区教育教学改革,负责全区小学招生、转学、毕业生分配及学籍管理工作,负责民办教育机构资质审批及管理工作。
(九)负责教育督导的日常工作,指导、检查和评估学校教育工作。
(十)指导全区教育系统德育、体育、卫生、艺术、科普、国防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
(十一)负责指导全区教育系统共青团、少先队、工会和关工委等工作。
(十二)贯彻执行学校安全法律法规,指导协调和监督学校安全工作。
(十三)为市场主体和辖区居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十四)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教育局设8个内设机构:
(一)区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教育督导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制定本区教育督导制度、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
2、负责全区教育的监督、检查、评估与指导工作,组织对全区教育均衡发展进行督导和评估。
3、负责对政府有关部门、乡、街道的教育执法情况的检查。
4、组织培训督导人员,组织开展教育督导的科研工作。
5、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办公室
1、负责教育系统党务、政务、事务的综合协调与督办工作,综合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
2、负责局机关文秘、信息、信访、档案、机要保密、政务公开、依法行政、对外协调、宣传、新闻发布、调查研究、会务组织、工作接待、财务、资产管理、后勤保障工作和普法教育、计划生育等社会工作。
3、参与拟订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总体规划和实施方案。
4、负责拟订和完善机关内部管理规章制度,承担重要文件和重要综合文稿的起草工作。
5、组织协调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
6、负责局机关电子政务建设。
7、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政工科
1、负责教育系统党组织建设工作。
2、负责校级班子建设和全区教育系统人才工作。
3、负责全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文明创建工作。
4、负责全区学校德育、共青团、少先队、工会、关工委、统战等工作。
5、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教师管理科(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1、承担全区教师队伍的指导管理工作。
2、组织全区教师培训、年度考核及表彰奖励工作。
3、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教师职务评聘工作。
4、承担全区教育系统编制、人事、劳资、档案管理工作。
5、承担辖区内幼儿、小学、初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6、组织实施国家语言文字工作。
7、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教育科
1、综合管理全区教育业务工作,指导和检查全区学校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和有关教育政策执行情况。
2、负责指导九年义务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
3、指导学校教学管理和改革。
4、负责全区小学的招生、转学、毕业生分配及学籍管理工作。
5、管理、指导全区各类学校的体育、卫生、艺术、科普及学生国防、法制、安全、环保等教育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学生医保的基础工作。
6、负责民办教育机构的审批、管理及指导。
7、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计财科
1、负责落实教育经费筹措和管理的有关政策,监督全区教育经费投入和执行情况。
2、负责编制全区教育经费的预决算、管理局属单位国有资产及预算外资金。
3、负责全区教师工资发放和社会保险的管理。
4、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局属单位基建工程、财务收支和法定代表人的离任审计工作。
5、承担局属单位教职工住房货币化工作。
6、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七)基建科
1、负责全区教育系统基础设施建设、学校规划布局、校园绿化工作。
2、负责拟订基本建设计划及建设项目的申报、评审、报批、招投标、审计和施工全过程的管理。
3、负责局属学校教育教学设施设备的采购工作。
4、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八)安全科
1、负责全区各类学校安全管理。
2、负责教育系统综合治理和维稳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学校周边环境整治。
3、负责学校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4、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人员编制
区教育局行政编制为4名。其中:局长1 名,副局长3名;内设机构负责人8名(含兼职)。
五、其他事项
(一)学生医保工作,由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区教育局协办。
(二)配备政府督学2名,按照科级非领导职务管理(宜西编〔2009〕4号)。
(三)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六、附则
本规定由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主题词:机构 通知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武部,各人民团体。
区人大办,区政协办,区法院,区检察院。
西陵公安分局,西陵工商分局,西陵区国税局,地税西
陵分局,国土西陵分局,规划西陵分局。
西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7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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