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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宜昌市民宗委党组关于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栏目:宜昌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2-07-18 加入收藏
中共宜昌市民宗委党组关于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日期:2022-07-18 12:00来源:宜昌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责任编辑:宜昌市民宗委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1年8月10日至9月10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民宗委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2年1月12日,市委巡察组向市民宗委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基本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委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自觉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落实政治责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始终坚定“四个自信”,切实做到“两个维护”。结合委领导班子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深入开展谈心谈话;通过调查研究、个别访谈、召开座谈会、实地走访、发放征求意见表等方式,征求意见建议。班子成员围绕巡察反馈问题,主动认领、深刻剖析、认真检查,扎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制定整改措施,达到了红脸出汗、辣味十足的效果。通过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巡察反馈会、整改工作动员会、开展专题学习培训,统一全体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进一步深化了全体干部职工对政治巡察的理解,提高了对巡察整改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关于巡察整改的要求上来,不折不扣地抓好整改落实工作。

  (二)落实主体责任,扎实推进整改。一是专题部署。委党组坚决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把整改工作纳入2022年重点工作,深入推进整改落实。委党组书记、主任黄海同志切实履行巡察整改的第一责任,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及时召开党组会、委务会对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成立市民宗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牵头负责全面整改工作,各分管领导各负其责,委办公室统筹协调,各科室及各有关县市区民宗局落实责任。委党组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印发《中共宜昌市民宗委党组关于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责任科室、完成时限。二是压实责任。坚持问题导向,明确责任。主要领导带头履责,主动垂范,对巡察整改工作靠前指挥、重要环节主动协调、重点问题强化督办。每个具体问题整改均明确班子成员牵头,坚持综合施策、精准发力,整体联动、合力攻坚,对账销号、立行立改,确保整改工作有力有序开展。巡察整改期间,委党组坚持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班子成员带头从自身找问题,带头整改落实,确保整改事项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委党组及时研究推进,领导班子成员深入调研督办,推动问题整改。三是强化监督。派驻纪检监察组通过明察暗访,实地开展综合监督检查,督促整改工作落实。委党组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对机关干部职工教育提醒谈话,约谈相关责任人,确保了整改工作推进到位、落实到位。

  (三)完善制度措施,健全长效机制。一是加强学习培训。在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组会、委务会上,组织班子成员、机关科级以上干部认真学习政策文件、法律法规要求。充分利用“益吾思齐”学习平台,对全体机关干部职工加强政策法规、制度规定的培训学习。办公室组织机关人事、财务、档案工作人员参加专题培训,不断提升业务水平。二是改进工作作风。采取“年规划、季推进、月计划、周安排”措施,坚持“项目化分类、清单化部署、精细化考核”三化管理,推进全市民族宗教工作落地见效,服务中心大局。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叩问初心找差距 加压奋进争一流”大学习大讨论大提升活动,结合支部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等形式,动员全体党员干部进行对照检查、反思检视、交流研讨,查找问题症结,完善整改措施,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三是完善制度措施。制定《宜昌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主任办公会议制度》、《市民宗委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制度》等,印发《宜昌市宗教团体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宜昌市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宜昌市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宜昌市宗教团体办公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等,修定完善机关制度汇编,以制度化、规范化推动整改落实、巩固整改成效。

  二、强化政治责任,全面推进巡察整改落实

  委党组对照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逐一细化整改措施,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同时,深刻反思、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加强制度建设,研究建立长效机制,推动整改取得实效。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政治机关建设存在差距,防范化解政治风险不足。

  (1)学习贯彻新时代民族宗教工作重要精神不够深入。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制定《中共宜昌市民宗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2年度集中学习方案》,将中央、省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等纳入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定期组织研讨交流。制定了《宜昌市民宗委2022年“益吾思齐(1547)”学习计划》,对全体干部职工加强马克思主义民族宗教观学习教育,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2)政治机关建设不到位。

  强化党对民族宗教工作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市委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成员单位和县市区民宗部门的指导职能作用,及时召开全市民族宗教工作会议,对全市民族宗教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定期分析研判,加强现场调研指导和督办检查,确保重点工作按期推进。认真执行《市委统战部统一领导市民宗委党组工作机制》规定,严格落实了请示报告、加强日常工作统筹协调和规范重要岗位管理等要求。

  (3)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存在薄弱环节。

  全面正确贯彻执行党的宗教工作方针政策,落实宗教工作三级网络和两级责任制,健全完善长效机制,筑牢抵御宗教渗透防线,打击非法宗教活动。认真执行《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加强互联网宗教管理,防范意识形态领域风险。

  2.促进少数民族地区发展不够,推动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存在薄弱环节。

  (1)推动长阳、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发展不够。

  统筹推进少数民族事业发展。市委市政府出台推进新时代全市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支持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全市统一战线助力民族地区疫后重振加快发展帮扶任务全面落实。抓好湖北省少数民族事业“十四五”规划的分解落实,明确了任务目标、责任单位、工作要求。抢抓机遇,支持民族地区实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保护与发展”项目。

  (2)服务少数民族地区流动人口不到位。

  加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对少数民族流动人员开展大走访、大调研、大排查活动,掌握少数民族流动人员基本情况。制定印发《服务指南》,为各民族融入宜昌、安居乐业提供基础指引。开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政策法规、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创新推进技能培训服务。组织开展“感党恩、庆百年、促交融、共发展”等群众性宣传教育和文体活动,面向少数民族流动人员开展送政策上门、送服务进店、送关爱到家“三送”活动,解决具体困难问题,促进各族群众深度融入社区。

  (3)支援西藏工作不到位。

  落实援藏工作责任,全面完成援藏工作任务。制定出台《2022年宜昌市援藏工作重点任务》,明确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限,分解到市直相关部门和有关县市区,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加强统筹协调,严格执行《宜昌市援藏工作制度》,规范赴藏公务活动审批,对市内赴西藏公务考察活动加强管理。

  3.依法开展宗教管理存在不足,推动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有差距。

  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严格执行《宗教事务条例》、《宗教团体管理办法》、《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办法》、《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办法》,加强对宗教团体及教职人员、场所、财务的管理,进一步促进宗教教职人员行为规范及教务活动规范。指导市级宗教团体完成换届工作。执行市级宗教团体负责人述职评议制度,定期组织开展学习培训,进一步增强宗教团体思想建设、组织建设能力。实行宗教活动场所安全工作分级分类管理,推进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法治化、规范化。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强化对市级宗教团体财务监管。

  (二)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1.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委党组严格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总体安排部署,制定主体责任清单,定期研究部署,督办推进,抓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制定了《2022年市民宗委党建工作要点》、《2022年市民宗委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明确了党组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开展内部监督等工作,对照时间进度抓好落实。

  2.监督责任不到位。

  一是委党组强化主动接受监督意识。班子成员系统学习落实主体责任规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宜昌市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具体办法等制度文件,切实增强纪律和规矩意识。二是落实常态化工作制度,派驻纪检监察组参加(列席)市民宗委民主生活会、党组会,全程监督“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落实了重大事项提前沟通报备、受理信访件后第一时间沟通报告、对重点工作跟进监督指导、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等措施。派驻纪检监察组明确专人联系市民宗委,加强日常工作的联系和监督,不定期到市民宗委开展综合监督检查。定期与市民宗委党组会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三是强化重点监督。2022年以来派驻纪检监察组重点跟进监督了疫情防控、清理违建等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督办巡察整改情况,同市民宗委党员干部开展巡察整改谈话。会同市民宗委开展实地调查核实、明察暗访和监督检查。

  3.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依然存在。

  一是不断健全机关管理制度。认真学习近年来各级有关党建、财务、全面从严治党等政策规定,修订印发《宜昌市民宗委机关制度汇编》,督促机关全体干部职工严格执行。二是严格落实为基层减负要求。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取消了基层社区上报的所有表格。

  4.少数民族资金分配与监管方面存在廉洁风险。

  切实加强对少数民族资金的监管。市民宗委党组专题学习《湖北省省级少数民族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掌握政策,提高思想认识。规范少数民族资金分配,制定少数民族资金使用方案,经县市区申报、科室审核、党组集体研究决定。完善资金管理办法,加强对下拨资金的日常监管,市民宗委领导班子带队赴基层开展调研,按要求落实资金使用情况报备制度,加强后续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三)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1.领导班子建设存在不足。

  (1)班子自身建设存在不足。

  全面加强班子自身建设,委领导班子成员带头示范,对分管科室和人员开展经常性谈心谈话和教育提醒,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督办问效。加强检查抽查,确保机关各项管理制度执行落实到位。

  (2)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

  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重大事项集体研究,规范党组会议议事规则程序,每个班子成员充分发表意见,党组书记实行末位表态发言。

  (3)民主生活会不够严实。

  制定《市民宗委党员领导干部2021年度民主生活会方案》,明确了民主生活会前的具体方法步骤、工作时限和工作要求。印发民主生活会会前学习资料,组织班子成员个人自学和集体研讨学习。围绕民主生活会主题,向省民宗委、市委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爱国宗教团体、部分基层单位、服务管理对象等征求意见,对征求到的意见建议,班子成员“对号入座”主动认领,认真回应。党组书记对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并报督导组审核把关。邀请市督导组到会指导,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列席会议。班子成员之间开展深刻的批评和帮助,坚持实事求是,相互提出中肯的意见,举出实例,达到红脸出汗、促进工作的效果。

  2.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存在差距。

  (1)干部选拔任用不规范。

  一是加强学习培训。召开干部人事工作学习培训会,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在机构改革中加强干部档案管理的通知》等文件规定,进一步提升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组建市民宗委机关干部人事档案专审工作专班,对机关全体党员干部职工档案进行核查专审,对发现的问题按规定进行整改完善。二是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规定和要求,在研究干部提拔任用时,按规定征求派驻纪检监察组意见,并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列席会议。

  (2)干部队伍建设谋划不够。

  统筹谋划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单位工作需要,按照程序开展干部人事调任工作,进一步充实了工作力量。

  (3)干部日常管理不到位。

  加强干部日常管理。建立《市民宗委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制度》,认真梳理干部档案材料,按规定开展档案专审。制定了《市民宗委因私出国(境)管理制度(试行)》,严格按照规定健全因私出国(境)证件收缴、领用、归还台账,对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证件实行备案管理。

  3.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

  (1)党建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

  委党组会专题研究,明确一名专职党务干部协管党建工作,任机关党支部副书记,加强党建工作力量。

  (2)党建基础工作不扎实。

  严格按照《宜昌市直机关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指导手册》规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开好2021年度组织生活会,会上全体党员认真开展批评与相互批评,组织生活进一步规范。

  三、强化结果运用,不断巩固巡察整改成果

  委党组将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继续巩固整改成果,推动整改工作更加深入,奋力开创民族宗教工作新局面。

  (一)持续加强政治教育,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旗帜鲜明讲政治,通过整改进一步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推动党员干部职工改进思想观念,提升政治意识,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坚决落实主体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把巡察整改落实工作与加强党的建设有机结合,以全面从严治党为抓手,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和市关于党的建设和民族宗教工作的决策部署,通过强化党的组织建设,筑牢坚强战斗堡垒,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推动市民宗委全面从严治党走向深入。

  (三)深入改进工作作风,推动工作创新发展。围绕“破冰提能”,激励机关干部职工树牢“争气、争光、争先”意识,不断“迭代思维、迭代方式、迭代本领”,全面提升能力,切实改进作风,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战略部署和总体布局,更好地履行落实政策、服务发展、增进团结、促进和谐的职责,不断推进民族宗教工作高质量发展。

  (四)着力健全长效机制,全面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坚持标本兼治,聚焦重点岗位、重点环节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全面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建立长效机制,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向宜昌市民宗委或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反映。市民宗委联系电话:0717-6220155,邮寄地址:宜昌市夷陵大道98号宜昌市民宗委办公室(邮编:443000),邮箱:ycsmzw@qq.com。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联系电话:0717—6252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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