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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阳市2022年度审计项目计划
栏目:远安县-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22-07-08 加入收藏
根据审计署、湖北省审计厅和宜昌市审计局下达的审计项目计划,结合我市实际,全市2022年审计项目计划安排如下:一、上级统一安排的审计项目(一)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审计署定)1.审计目标和重点:以维护中央权威、落实省委决策、促进政令畅通为目标,重点关注“十四五”规划、中

   根据审计署、湖北省审计厅和宜昌市审计局下达的审计项目计划,结合我市实际,全市 2022年审计项目计划安排如下:

  一、上级统一安排的审计项目

  (一)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审计署定)

  1.审计目标和重点:以维护中央权威、落实省委决策、促进政令畅通为目标,重点关注“十四五”规划、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重点任务,关注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宜昌市委、市政府有关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

  2.组织方式:市审计局“同级审”。

  3.审计时间:全年。

  (二)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审计(省审计厅定)

  1.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惠民政策贯彻落实、保障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为目标,重点关注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投入分配、下达拨付、管理使用、资金绩效和政策目标实现等情况。

  2.组织方式:宜昌市审计局“上审下”。

  3.审计时间:2021年11月上旬至2022年2月中旬。

  (三)2021年度信创工程专项资金审计(省审计厅定)

  1.审计目标和重点:以提高信息化建设水平为目标,重点关注党中央、国务院数字政府建设政策措施的落实、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资金管理使用和绩效等情况。

  2.组织方式:市审计局“同级审”。

  3.审计时间:2022年2月下旬至3月下旬。

  (四)地方党政主要领导经济责任审计(省审计厅定)

  1.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和领导干部履职尽职、担当作为为目标,重点关注贯彻执行重大经济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制定、执行及效果,重大经济事项决策、执行及效果,财政财务管理和经济风险防范,民生保障和改善,生态文明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遵守廉洁从政规定等情况。

  2.组织方式:省审计厅“上审下”、“1+N”。以地方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审计为“1”,将自然资源资产审计、中央和省直达资金审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资金审计、涉企发展环境专项审计调查等4个专项审计(调查)嵌入实施。

  3.审计时间:2022年2月下旬至4月下旬。

  (五)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省审计厅定)

  1.审计目标和重点:以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促进领导干部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为目标,重点关注领导干部贯彻执行中央生态文明建设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生态文明体制改革重点任务推进、“两高”项目审批监管、资源环境约束性指标完成、资源环境监督管理责任履行、资源环境相关资金征管用和项目建设运行等情况。

  2.组织方式:省审计厅“上审下”、“1+N”,纳入地方党政经济责任审计。

  3.审计时间:2022年2月下旬至4月下旬。

  (六)中央和省直达资金审计(省审计厅定)

  1.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财政直达资金“及时、直达、精准、安全、绩效”为目标,重点关注资金分配、拨付下达、管理使用及发挥绩效等环节,着力揭示资金分配不合理、拨付不及时、投向和使用不精准,资金相关政策未落实到位等问题。

  2.组织方式:省审计厅“上审下”、“1+N”,纳入地方党政经济责任审计。

  3.审计时间:2022年2月下旬至4月下旬。

  (七)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资金审计(省审计厅定)

  1.审计目标和重点:以推动完善乡村建设体制机制、堵塞管理漏洞和落实涉农资金绩效管理为目标,重点关注乡村规划与建设脱节、任务目标脱离实际、项目工程质量不达标、管护机制未建立,以及虚报套取、侵占挪用和损失浪费财政资金等问题。

  2.组织方式:省审计厅“上审下”、“1+N”,纳入地方党政经济责任审计。

  3.审计时间:2022年2月下旬至4月下旬。

  (八)涉企发展环境专项审计调查(省审计厅定)

  1.审计目标和重点:以助力打造行政效率高效、政务服务规范、法治体系完善的一流营商环境为目标,重点关注各地区各部门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情况,涉企政务环境、法治环境、市场环境等方面的情况。

  2.组织方式:省审计厅“上审下”、“1+N”,纳入地方党政经济责任审计。

  3.审计时间:2022年2月下旬至4月下旬。

  (九)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审计(省审计厅定)

  1.审计目标和重点:以堵塞漏洞、规范管理、便利群众、防止腐败为目标,重点关注2020-2021年,中央、省、市(州)、县(市、区)各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不含社会保险和教育类资金)“一卡通”管理使用和发放情况。

  2.组织方式:市审计局“同级审”。

  3.审计时间:2022年7月上旬至9月下旬。

  二、本级审计项目安排

  (一)本级预算执行和财政决算草案审计

  1.审计目标和重点:以推动财政资金提质增效,加强预算管理为目标,重点关注“四本预算”执行、中央和省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分配、专项资金绩效、非税收入征管、存量资金、政府债务管理和政府债券资金分配使用、以前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等情况。

  2.组织方式:市审计局“同级审”,由市审计局对市本级 2021年度财政预算编制、组织和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同时采用大数据分析方式开展市直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全覆盖审计;对草埠湖镇2021年度财政决算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

  3.审计时间:2022年3月下旬至9月下旬。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

  1.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规范部门预算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维护财政安全为目标,重点关注市直部门预算编制、财政财务收支、部门绩效管理和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资产管理、非税收入征管、正版软件、重要领域国产密码应用等情况,以及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国务院“约法三章”、省委“六条意见”、宜昌市委“二十四条意见”、市委四项具体规定、政府过紧日子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等要求贯彻落实、“三公”经费管理使用情况、以前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等情况。

  2.组织方式:市审计局“同级审”,由市审计局对市经信局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

  3.审计时间:2022年5月中旬至7月中旬。

  (三)固定资产投资审计

  1.审计目标和重点:以规范项目管理、提高投资绩效为目标,重点关注和查处工程基本建设程序、招投标、合同履行、工程设计变更、工程结算及资金使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2.组织方式:市审计局“同级审”,由市审计局组织对当阳市人民医院业务楼改扩建项目、当阳市农村供水工程2020年度项目等进行审计。

  3.审计时间:2022年3月1日至12月20日。

  (四)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领导经济责任审计

  1.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和领导干部履职尽职、担当作为为目标,重点关注贯彻执行重大经济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制定、执行及效果,重大经济事项决策、执行及效果,财政财务管理和经济风险防范,民生保障和改善,生态文明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遵守廉洁从政规定等情况。

  2.组织方式:市审计局“同级审”。由市审计局统筹安排,市经济责任审计局牵头组织实施。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龚鲜、市第一高级中学原党委书记、校长徐家森、市科学技术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文宗琼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

  3.审计时间:2022年3月1日至12月10日。

  三、上级审计机关和市委、市政府临时追加的审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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