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一)上级有要求。2020年10月21日,省农业事业发展中心、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等三部门联合印发了《2020年湖北省规模养殖场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实施方案》(鄂农发发[2020]11号),要求“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实施工作,结合辖区动物防疫工作实际情况,健全补助经费保障机制,确保强制免疫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现实有需要。通过规范实施强制免疫“先打后补”政策,树立“生产者防疫,受益者付费”的动物防疫新理念。鼓励村级动物防疫员和规模养殖生产经营主体,组建畜禽养殖技术托管、兽药疫苗供应、动物防疫服务等社会化组织,建立健全动物防疫社会化服务体系,切实筑牢全区动物免疫屏障,促进畜牧业可持续健康发展。
二、出台依据
(一)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国家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指导意见(2022—2025年)》的通知(农牧发〔2022〕1号)。
(二)省农业事业发展中心、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等三部门联合印发了《2020年湖北省规模养殖场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实施方案》(鄂农发发[2020]11号)。
(三)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鄂农发〔2022〕9号)。
三、《方案》概况
《方案》由五个部分组成,共计3348字。
第一部分是工作目标,第二部分是补助范围及免疫质效要求,第三部分是补助数量及标准,第四部分是工作流程,第五部分是相关要求。
四、申报补助对象及补助病种
(一)申报对象。区内符合《动物防疫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达到《湖北省畜禽规模养殖场备案管理办法》规定的规模养殖场(含畜禽养殖专业合作社),以及所有种畜禽场、奶牛养殖场。
(二)补助病种。纳入湖北省当年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的病种。2022年强制免疫病种为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猪瘟、小反刍兽疫。
五、补助数量及标准
(一)数量核定。生猪以出栏检疫数量加母猪存栏数及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之和进行核定;蛋禽按年度出笼检疫数的1.5倍进行核定;肉禽、肉牛、肉羊按年度出栏(笼)检疫数进行核定;种畜禽、奶牛以年度参加保险保单的数量进行核定。当系统提取生猪出栏检疫数量加母猪存栏数及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之和,牛、羊、禽年度出栏(笼)数大于设计规模时,以现场核定设计规模进行认定。
(二)补助标准。猪2.8元/头、牛2.5元/头、羊1.8元/头、蛋禽0.3元/只、肉禽0.15元/只。
六、工作流程
资格申请、资格审查、质效抽检、考核验收、资金兑付。
七、相关要求
各乡镇要强化组织领导,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职尽责,实施“先打后补”的业主要切实履行动物防疫主体责任,确保资料收集整理必须规范。并公布了监督举报电话,确保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各项政策措施落实落地。
八、附件部分
结合工作实际,对强制免疫“先打后补”《申请表》《验收表》《验收汇总表》进行了规范。同时明确了强制免疫“先打后补”验收组成员名单,便于工作开展。
(编辑:陈娟娟 二审:田九妹 三审:李天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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