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BSJ-202211GL-091001001
1.招标条件
武英高速公路新增石桥铺互通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湖北省交通运输厅以《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武英高速公路新增石桥铺互通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鄂交函〔2022〕126号)批准建设。本项目所需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湖北交投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房建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罗田县。
建设规模:为推动大别山革命老区加快发展,改善石桥铺镇、匡河镇、孔家坊乡南部、凤凰关水库东部的交通出行问题,并加速白莲河水库景区北部与周边干线公路网的衔接,在武英高速罗田段大别山互通和英山互通之间,新增设石桥铺互通式立体交叉,与原武英高速交叉桩号约为K105+208;西距大别山互通约l2公里,东距英山互通约6公里。本项目路线里程合计约4.1公里(其中连接线长约1.041公里),项目总投资约为1.48亿元。技术标准:主路采用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6米的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匝道采用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单向单车道路基宽度9.0米,对向式双车道路基宽度16.5米;连接线采用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路基宽12米的二级公路标准建设。
其他:/。
2.2招标范围:石桥铺收费站房屋建筑的总图工程(不含收费站广场路面、收费岛)、建筑地基与基础工程、主体工程、配电房工程、装饰装修工程、污水处理等排污设施工程、水电安装工程、房建消防工程等房建工程施工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名称为:SQPFJSG-1标段。
计划工期: 30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12月。
合同估算价:/万元
2.3其他:缺陷责任期2年。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
3.4其它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2年11月16日至2022年11月21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6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合理低价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湖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hubei.gov.cn )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北交投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汉阳区王家湾顶琇广场A座24层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027-84260561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硚口区硚口路160号武汉城市广场写字楼19层
联系人:张亦嘉
电话:027-83867437
2022年11月15日
附 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标段 |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SQPFJSG-1 | 同时具备: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 3、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注:1、证明材料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件的彩色扫描件(各项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除外,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基础信息(体现股东及出资详细信息)的网页截图,如网页截图不能体现股东及出资详细信息的应提供由法定的社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注册地工商部门出具的股东出资情况证明复印件等。
2、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变更记录扫描件。
3、上述材料应附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之后。
4、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标段 | 施工企业财务要求 |
SQPFJSG-1 | 投标人2019年、2020年、2021年每年的营业收入均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 |
注:1、证明材料应附:2019年、2020年、2021年财务报表(包括财务报表说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或损益表)及其他财务资料)及由独立于投标人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应年度审计报告的彩色扫描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本部分资料附在“财务会计报表”中)
2、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财务状况表”所列数据必须与上述证明材料中的数据相一致。
3、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财务状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 | 施工企业业绩要求 |
SQPFJSG-1 | 近3年内成功独立完成过1个单个合同建筑面积不低于3000平方米房建工程施工。 |
注:1、投标人以施工联合体形式完成的施工业绩,视为不满足最低业绩要求。
2、业绩证明材料要求:须同时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备案证)的彩色扫描件。如果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应由项目建设单位(或签订该项目合同协议书的甲方)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可。
3、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备案证)必须为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
4、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投标人进行施工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施工业绩仅以其系统登记单位或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施工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5、任何形式的工程分包业绩均不予认可。
6、上述材料应附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之后。
7、投标人在填报“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8、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SQPFJSG-1
信 誉 要 求 |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2、投标人没有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省建设市场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
注:1、“近三年”是从指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的3年,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
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信誉情况表”按格式要求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标段:SQPFJSG-1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项目经理 | 1 | 中级职称,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近3年担任过1个单个合同建筑面积不低于3000 m2房建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 |
项目总工 | 1 | 高级工程师,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近3年担任过1个单个合同建筑面积不低于3000 m2房建工程施工项目的总工或技术负责人。 |
安全管理人员 | 1 | 初级职称,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C类证书。 |
注:1、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应提供担任类似项目项目经理(总工程师或项目总工)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a.合同协议书;b.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的彩色扫描件;如果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表明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的在类似业绩中的岗位信息的,应由该项目的合同协议书的甲方(或项目建设单位业主)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可。
2、投标人应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安全管理人员有效的职称证、相关证书的彩色扫描件以及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社保机构出具的连续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主要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
3、近3年是指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上注明的竣工时间为准。
4、投标人应提供主要人员到岗承诺函。
5、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安全管理人员的上述证明材料应分别附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资历表”、“拟委任的项目总工资历表”、 “拟委任的安全管理人员资历表”之后。
6、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资历表”、“拟委任的项目总工资历表”、 “拟委任的安全管理人员资历表”中所填报人员应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主要人员及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组成表”所列人员一致。
7、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资历表”、“拟委任的项目总工资历表”、 “拟委任的安全管理人员资历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附录6 重大偏差一览表
第一信封重大偏差一览表 | ||
序号 | 评审因素 | 重大偏差认定标准 |
1 | 投标文件 | 投标文件不能正常打开 |
2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或资质证书或安全生产许可证名称不一致,且未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 |
3 | 投标文件的签署 |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的封面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2)投标函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3)投标函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
4 | 投标保证金 | 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5 | 投标文件内容 | 投标文件缺少以下任一项内容:投标函、投标函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保证金、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机构、拟分包项目情况表、资格审查资料(一)~(七)项、主要人员到岗承诺函、财务会计报表。 |
6 | 联合体投标 |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
7 | 投标报价 | 第一信封投标文件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
8 | 工期 | 第一信封投标函未填写工期或填写的工期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
9 | 质量目标 | 第一信封投标函未填写质量目标或填写的质量目标低于“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的规定 |
10 | 安全目标 | 第一信封投标函未填写安全目标或填写的安全目标低于“杜绝较大、重大、特大安全事故和伤亡事故的发生”的规定 |
11 | 权利义务 | 投标函附录填报内容不符合或劣于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的“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 |
12 | 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 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
13 | 营业执照 | 未提供营业执照或提供的营业执照无效 |
14 | 基本账户开户证明 | 采用现金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未提供以下任一材料: (1)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证明; (2)银行打印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
15 | 资质证书 | 未提供资质证书或提供的资质证书无效 |
16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未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或提供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无效 |
17 | 资质等级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 (2)投标人所附证明材料应符合以下要求,证明材料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件的彩色扫描件(各项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除外,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基础信息(体现股东及出资详细信息)的网页截图,如网页截图不能体现股东及出资详细信息的应提供由法定的社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注册地工商部门出具的股东出资情况证明复印件等。 (3)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副本变更记录扫描件。 |
18 | 类似项目业绩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近3年内成功独立完成过1个单个合同建筑面积不低于3000平方米房建工程施工。 (2)投标人以施工联合体形式完成的施工业绩,视为不满足最低业绩要求。 (3)业绩证明材料要求:须同时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备案证)的彩色扫描件。如果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应由项目建设单位(或签订该项目合同协议书的甲方)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可。 (4)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备案证)必须为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 (5)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投标人进行施工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施工业绩仅以其系统登记单位或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施工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6)任何形式的工程分包业绩均不予认可。 |
19 | 财务状况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2019年、2020年、2021年每年的营业收入均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 (2)证明材料应附:2019年、2020年、2021年财务报表(包括财务报表说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或损益表)及其他财务资料)及由独立于投标人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应年度审计报告的彩色扫描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本部分资料附在“财务会计报表”中)。 |
20 | 信誉 | 投标人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2)投标人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省建设市场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4)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5)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近三年”是从指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的3年,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 (6)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7)投标人未按格式要求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 |
21 | 主要人员 | 1、项目经理不满足以下任一最低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1)中级职称; (2)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 (4)近3年担任过1个单个合同建筑面积不低于3000 m2房建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 2、项目总工不满足以下以下任一最低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1)高级工程师; (2)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 (3)近3年担任过1个单个合同建筑面积不低于3000 m2房建工程施工项目的总工或技术负责人。 3、安全管理人员不满足以下以下任一最低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1)初级职称; (2)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C类证书。 4、投标人主要人员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应提供担任类似项目项目经理(总工程师或项目总工)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a.合同协议书;b.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的彩色扫描件;如果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表明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的在类似业绩中的岗位信息的,应由该项目的合同协议书的甲方(或项目建设单位业主)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可。 (2)投标人应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安全管理人员有效的职称证、相关证书的彩色扫描件以及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社保机构出具的连续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主要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 (3)近3年是指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上注明的竣工时间为准。 (4)投标人应提供主要人员到岗承诺函。 |
22 | 存在的其他情形(一) |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法人或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 (6)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7)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8)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 (9)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0)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包)投标的,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 |
23 | 存在的其他情形(二) |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在本次招标活动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经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标系统检测出与其他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的电脑机器码一致的。 |
投标人存在上述情况的均属于重大偏差,其投标应当被否决。投标人出现未列入上表情形的不属于重大偏差,按细微偏差处理,评标委员会不得因细微偏差否决投标。 |
| ||
序号 | 评审因素 | 重大偏差认定标准 |
1 | 投标文件的签署 |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文件(报价文件)封面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2)投标函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3)投标函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
2 | 投标文件的内容 | 投标文件缺少以下任一项内容:投标函、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合同用款估算表 |
3 | 投标报价 |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函未填写投标总报价,或一份投标文件有多个报价,或提交了选择性报价; (2)投标函中报价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投标报价不一致; (3)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 (4)投标人提交了调价函。 |
4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内容对招标人发布的固化清单中的固化内容做了修改; (2)工程一切险或第三方责任险或安全生产费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
5 | 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 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
6 | 存在的其他情形(一) |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超出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 |
7 | 存在的其他情形(二) |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在本次招标活动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经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标系统检测出与其他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的电脑机器码一致的。 |
投标人存在上述情况的均属于重大偏差,其投标应当被否决。投标人出现未列入上表情形的不属于重大偏差,按细微偏差处理,评标委员会不得因细微偏差否决投标。 |
附录7 项目基本情况表
标段 | 对应建设项目 | 对应名称 | 建筑面积(m2) | 备注 |
SQPFJSG-1 | 武英高速公路新增石桥铺互通房建工程 | 综合楼 | 2038.67 | 表中建筑面积仅供参考,具体的施工标段划分及建筑面积在实施时明确。 |
食堂及设备房 | 352.44 | |||
门房 | 34.11 | |||
收费天棚 | 605.28 | |||
合计 | 3030.5 |
备注:“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省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
附件:
扫描二维码查看原文
侦策百科收集整理,相关权利归属源作者
如二维码无法正常访问,请联系客服免费提供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