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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税务在全省首批试点全面实施“税收营商环境负面清单”
栏目:国家税务总局宜昌市税务局-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2-08-04 加入收藏
“‘负面清单’是对税务机关及工作人员的规范和约束,是对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的保护,让我更加充分地感受到了税务部门优化营商环境的决心和力度。”7月25日,宜昌市代账协会会长许迪在收到宜昌市税务局推送的《湖北省税收营商环境建设负面清单》后表示。宜昌市税务

  “‘负面清单’是对税务机关及工作人员的规范和约束,是对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的保护,让我更加充分地感受到了税务部门优化营商环境的决心和力度。”7月25日,宜昌市代账协会会长许迪在收到宜昌市税务局推送的《湖北省税收营商环境建设负面清单》后表示。

  宜昌市税务局作为全省首批《湖北省税收营商环境建设负面清单》全面实施试点单位,聚焦税收执法、征收管理、风险管理、案件办理、税费服务、纪律作风6个方面15条禁令,邀请社会各界加强对全市税务系统贯彻落实《湖北省税收营商环境建设负面清单》的监督,助力更好服务宜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据悉,“负面清单”划定税收执法红线,严禁法外设权、违法用权;严禁有法不依、越权执法;严禁擅自增设税务行政许可事项、违法实施税务行政许可。

  划定组织税费收入红线,严禁在落实税费优惠政策过程中打折扣、搞变通;严禁违反组织收入纪律,征收“过头税费”;严禁违规拒绝、拖延或限制纳税人依法退税(费)。

  划定风险管理红线,严禁违规实施税收风险管理。

  划定稽查案件办理红线,严禁违规立案、久拖不结。

  划定税费服务红线,严禁违规设立或实施约束性发票管理措施;严禁违规增加纳税人办税缴费负担;严禁对纳税人诉求敷衍塞责;严禁损害纳税人合法权益。

  划定纪律作风红线,严禁向纳税人违规收取或摊派费用;严禁违规插手涉税中介经营活动;严禁吃拿卡要、以税谋私。

  市税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全市税务系统将通过全员学习、全面宣传、全力推进,进一步提升“负面清单”的影响力、约束力、震慑力,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违反“负面清单”的人和事严肃查处。(通讯员周威 何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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