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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实现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 “跨省通办”
栏目:宜昌市公安局 -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2-11-17 加入收藏
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业务,是公安机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放管服”改革的重要内容,是便利群众办理居民身份证的又一服务举措。宜昌市自2022年11月15日起,公民可向现居住地公安机关提出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r

  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业务,是公安机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放管服”改革的重要内容,是便利群众办理居民身份证的又一服务举措。宜昌市自2022年11月15日起,公民可向现居住地公安机关提出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申请,现就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已开通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的省份。截至目前,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甘肃等省(区、市)已开通。

  二、受理条件

  一是年满16周岁公民,向现居住地就近的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提出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和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确认提交信息的准确、真实性,签订书面承诺书;

  二是未满16周岁公民,在监护人陪同下向现居住地就近的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提出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交验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如未登记与监护人亲属关系,还需提交出生医学证明等其他证明监护关系的材料);监护人居民身份证;监护人合法稳定就业、居住或者申请人合法稳定就学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确认提交信息的准确、真实性,签订书面承诺书。

  三、注意事项

  1.未满16周岁公民申请办证,受理地公安机关将拍照留存与监护人同框的图像信息。

  2.证件审核签发前,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可能会对申请人身份信息进一步核实确认,请您积极予以配合。

  3.如证件不予签发,请您回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居民身份证首次申领手续。

   宜昌市公安局

   2022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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