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计划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宜市财教发〔2022〕44号
为进一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加大对教师培训工作的支持力度,根据《湖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计划资金预算的通知》(鄂财教发〔2022〕59号)精神,现下达你区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计划补助资金预算(中央资金项目代码:Z135050000024,省级资金项目代码:42000021204T300000194),详见附表。收入列入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502普通教育”相关项。此项资金通过2022年财政年终结算办理。该项目实行省级政府集中采购,资金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通过省级国库集中支付方式支付给相关承训机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区要按照《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5〕163号)要求,参照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附件2),对本地区教师培训工作进行调整,并在预算执行中对照区域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
二、各区要高度重视“国培计划”与“省培计划”实施工作,积极组织相关教师参加培训,提高培训效果。对违反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的行为,将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27号)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补助资金预算表、2022年省级以上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市县绩效目标表
宜昌市财政局
2022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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