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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服务企业人民调解案例入选12348中国法网案例库
栏目: 宜昌市司法局 -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2-10-14 加入收藏
今年以来,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和人民调解组织发挥人民调解独特优势,以优化营商环境先行区创建为载体,创新涉企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机制,加大涉企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做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市场,取得明显成效。猇亭区620名员工与某化工企业劳动争议纠纷调解案成为今年目前全省唯一入选12348中国法网的人民调解案例。

  今年以来,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和人民调解组织发挥人民调解独特优势,以优化营商环境先行区创建为载体,创新涉企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机制,加大涉企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做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市场,取得明显成效。猇亭区620名员工与某化工企业劳动争议纠纷调解案成为今年目前全省唯一入选12348中国法网的人民调解案例。

  2021年4月,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重要指示,响应宜昌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政策,猇亭区某化工企业(以下称企业)决定逐步关停生产线,整体搬迁。新厂区与原厂区相隔100多公里,企业有近620名员工对随企业搬迁有诸多顾虑,向企业提出先补偿再协商等各类诉求。企业认为部分员工提出的补偿金额太高,没有依据,无力承担,与620名员工之间的协商陷入僵局,矛盾初显并有扩大上访的趋势。

  猇亭区委、区政府在企业搬迁前已针对各种情况做好工作预案,得知情况后迅速安排区矛盾纠纷调解中心统筹成立工作专班,化解矛盾,服务企业搬迁前后平稳运转,保障员工合法权益。

  区矛盾纠纷调解中心接到任务后,迅速与相关单位成立工作组,派出多名调解员牵头组成多个工作团队开展调解工作。各调解团队为全面掌握纠纷情况,理清矛盾焦点,对企业员工和企业负责人进行实地走访和调查了解。经调查,员工诉求多样,有的不愿随迁,要求企业给予经济补偿后解除劳动关系;有的还想继续工作但想先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偿后,再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有的愿意随迁但对到新厂区的工资福利待遇要求提升;有的对企业的补偿标准不满意,补偿金额要求从1万元到80万元不等。

  调委会了解情况后分析研判认为,企业和员工之间的矛盾尚未激化,大部分员工对企业还是有感情,愿意随企业搬迁,小部分还在观望,对搬迁后的工作环境、住宿、交通、收入等存在疑虑,可以先向企业方了解情况,在满足员工合法合理要求的基础上,从关怀员工人性化角度考虑,争取从企业方明确调解方案。在此基础上,促使大部分员工信赖并认可由调委会居中调解,再向员工释明法律依据,并依法依规测算补偿金额,争取统一大多数人随迁补偿标准,先行调解一部分可以解决的纠纷,再攻坚个别难以化解的矛盾。经过调解员近一年耐心细致的工作,各方达成调解协议或解决方案,620名员工最终都得到妥善的安置,企业通过“关改搬转”实现跨越发展。

  企业搬迁引发的劳动争议纠纷,即牵扯劳动者个人权益,又牵扯企业经营发展和营商环境,处理不好极易引发群体性事件。此类劳动争议纠纷的调解要注重法律法规的运用,在依法的基础上,做到更有耐心、更加细心、更有诚心,找准矛盾焦点,有的放矢,避免纠纷扩大和激化。同时引导员工树立正确的维权意识,最大限度维护劳动者权益,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同时,有效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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