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栏目:当阳市 -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22-11-11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开发区管委会:为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更好地适应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我市对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过清理,决定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当阳市重点产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当政办发号)予以废止,现予公布。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当阳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开发区管委会:

  为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更好地适应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我市对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过清理,决定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当阳市重点产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当政办发〔2014〕33号)予以废止,现予公布。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当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11日

http://www.zcbk.cn/uploads/allimg/20210508/1-21050Q11431415.jpg
扫描二维码查看原文
侦策百科收集整理,相关权利归属源作者
如二维码无法正常访问,请联系客服免费提供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