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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国资委关于所出资企业业绩考核中期检查情况的通报
栏目:宜昌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06-09-20 加入收藏
宜昌市国资委关于所出资企业业绩考核中期检查情况的通报
日期:2006-09-20 09:16来源:宜昌市国资委

 
 
 
 
 
宜市国资考评[2006]13号
 
宜昌市国资委关于
所出资企业业绩考核中期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出资企业:
    根据宜市国资统评〔2005〕21号《宜昌市国资委所出资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和国资委总体工作安排,为摸清上半年所出资企业经营业绩状况,掌握所出资企业业绩考核运行质量,2006年8月下旬,市国资委组织专班,采取专题汇报、座谈讨论、现场查看等多种方式,对所出资企业上半年经营业绩情况进行了业绩考核中期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06年8月14日至29日,市国资委对已与我委签订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的9家企业进行了业绩考核中期检查,了解了企业的目标完成情况,听取了企业对上半年目标完成情况的分析,预测了企业下半年的运行状况和估计完成情况。总体来看,大部分企业非常重视业绩考核工作,对国资委要求的检查材料准备充分,汇报详实。企业上半年的经营具有以下特点:一是企业的经营效益总体好于去年同期。尽管受原材料、能源价格上涨的普遍影响,7家企业的利润总额达22511万元,比去年同期12641万元上升78.08%;二是大企业的龙头作用突显。7家企业中,宜化、安琪的利润总额达22405万元,主营业务收入达181000万元;三是亏损企业已扭亏为盈或正在逐步减亏。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考核指标完成情况不平衡。通过检查发现,多数企业完成全年任务有希望,也有少数企业完成个别指标存在困难。企业发展不平衡,通过半年完成指标预计,只有少数企业达到A级,部分企业达到B级,多数企业达到C级,甚至个别企业只能得D级。
    2、少数企业负责人基薪没有按标准发放,集团公司负责人在控(参)股子企业任职领薪的没有报国资委批准(备案)。在年初签定经营业绩责任书时确定的基薪标准,多数企业已经按照标准执行。但仍有少数企业以各种理由,不严格执行基薪发放标准。无论哪种形式的超基薪标准发放薪酬,都属违规行为,必须立即纠正。集团公司负责人在控(参)股子企业任职领薪的应按规定报国资委批准(备案)。
    3、企业的工资总额同企业的经济效益没有挂钩,工资总额调控乏力。企业的工资总额应同企业的经济效益挂钩。工效挂钩要突出综合反映企业经济效益指标,一般以实现利润、实现利税为主要挂钩指标,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为否定指标。亏损企业可实行工资总额与减亏指标挂钩办法。企业具体的工效挂钩方案以企业上报,国资委审核批准的为准。
    4、业绩考核机构设置不够合理。在检查中发现,企业的业绩考核部门存在多头管理、不便协调的问题。有的在财务部,有的在人力资源部,而分管领导也分设多人,工作不够顺畅。业绩考核是一项全新的工作,理顺关系有利于工作的进一步开展。因此,各企业应尽快调整机构,加强业务学习,为做好全年业绩考核工作奠定基础。
    5、沟通汇报不够及时。业绩考核工作刚刚起步,无论是考核办法,还是考核指标,都需要在实践中探索,在探索中总结,在总结中提高。企业应加强与出资人的沟通联系,对业绩考核中遇到的问题要加强研究及时上报,通过出资人与企业的共同努力,力争圆满完成2006年度的业绩考核工作。
 
 
     
                                             二○○六年九月十九日
 
 
主题词:企业  业绩考核  中期检查  通报
  抄送:市委办、人大办、政协办、政府办
宜昌市国资委办公室               2006年9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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