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BSJ-202211GL-092001001
1. 招标条件
咸丰高警营房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湖北交投鄂西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和湖北交投鄂西高速公路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咸丰高警营房建设专题会议纪要》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北交投鄂西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湖北交投鄂西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房建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湖北省恩施州咸丰县。
建设规模:本工程为湖北恩黔高速公路( 咸丰匝道收费站),包括咸丰高警营房房建工程、绿化工程及外水外电引入等;总建筑面积约2523.01m2,总用地面积约5307.61m2。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负责施工图设计范围内交警综合楼、室外总图工程的主体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绿化工程、外水外电引入等工程的施工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编号:XFFJ-1。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12-15
合同估算价:1070万元。
2.3其他:预计开工日期为2022年12月(具体以监理人通知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 个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
3.6其它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2年12月1日至2022年12月7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21日9时30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 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合理低价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湖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hubei.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北交投鄂西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恩施市施州大道310号
邮编:445000
联 系 人:周先生
电话:0718-8110097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硚口区硚口路160号武汉城市广场19楼
邮编:430010
联 系 人:饶先生
电话:027-83308925
传真:
2022年 11月30日
附 录:
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标段 | 施工企业资质要求 |
XFFJ-1 | 同时具备: 1、有效的营业执照; 2、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注:1、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企业组织机构框图”,并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投标人所附证明材料应符合以下要求,即证明材料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等证件的彩色扫描件(各项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除外,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
3、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副本变更记录扫描件。
4、投标人应在“投标人企业组织机构框图”中如实以框图形式详细列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的情况。
5、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企业组织机构框图”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6、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标段 | 财务要求 |
XFFJ-1 | 投标人2019年、2020年、2021年每年的营业收入均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 |
注:1、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财务状况表”。
2、证明材料应附:2019年、2020年、2021年财务报表(包括财务报表说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或损益表)及其他财务资料)及由独立于投标人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应年度审计报告的彩色扫描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本部分资料附在“财务会计报表”中)
3、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财务状况表”所列数据必须与上述证明材料中的数据相一致,如不一致,以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
4、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财务状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5、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 | 业绩要求 |
XFFJ-1 | 近5年内独立完成过1个单个合同金额1500万元及以上房建工程施工。 |
注:1、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并在本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人在填报上表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2、业绩证明材料:须附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备案证)的彩色扫描件。如果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应由项目建设单位(或签订该项目合同协议书的甲方)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可。
3、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投标人进行施工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施工业绩仅以其系统登记单位或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施工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4、“近5年”是指从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一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5、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6、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 | 信 誉 要 求 |
XFFJ-1 |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2、投标人没有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省建设市场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
注:1、“近三年”是从指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的3年,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信誉情况表”按给定的内容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标段:XFFJ-1标段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项目经理 | 1 | 中级职称,持有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担任过1个房建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 |
项目总工 | 1 | 中级职称,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担任过1个房建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总工或技术负责人。 |
注:1、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资历表”、“拟委任的项目总工资历表”,并在本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人在填报上表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2、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业绩证明材料:附合同协议书的彩色扫描件;如果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表明在类似业绩中的人员任职信息的,应由该项目的合同协议书的甲方(或项目建设单位业主)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可。
3、证书证明材料应附:(1)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有效的职称证。(3)项目经理建造师应提供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jzsc.mohurd.gov.cn/home)的网页截图。截图信息应至少包括姓名、注册单位、注册编号、本次招标要求的注册专业、有效期,如截图信息不完整,视为建造师证书无效。(4)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投标人无需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的彩色扫描件。
4、投标人应提供主要人员的到岗承诺函,如提供了主要人员到岗承诺函,视为满足相应要求,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资历表”、“拟委任的项目总工资历表”中“说明在岗情况”无需填写。
5、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的上述证明材料应分别附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资历表”、“拟委任的项目总工资历表”之后。
6、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资历表”、“拟委任的项目总工资历表”中所填报人员应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主要人员及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组成表”所列人员一致。
7、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资历表”、“拟委任的项目总工资历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8、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附录6 重大偏差一览表
第一信封重大偏差一览表
序号 | 评审因素 | 重大偏差认定标准 |
1 | 投标文件 | 投标文件不能正常打开 |
2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或资质证书或安全生产许可证名称不一致 |
3 | 投标文件的签署 |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
4 | 投标保证金 | 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
5 | 投标文件内容 | 投标文件缺少以下任一项内容:投标函、投标函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保证金、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机构、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企业组织机构框图、近年财务状况表、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信誉情况承诺函、拟委任的主要人员及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组成表、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资历表、拟委任的项目总工资历表、主要人员到岗承诺函、财务会计报表。 |
6 | 投标报价 | 第一信封投标文件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
7 | 工期 | 第一信封投标函未填写工期或填写的工期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
8 | 质量目标 | 第一信封投标函未填写质量要求或填写的质量要求低于“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的规定。 |
9 | 安全目标 | 第一信封投标函未填写安全目标或填写的安全目标低于“不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的规定 |
10 | 联合体投标人 |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
11 | 分包 | 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项规定 |
12 | 权利义务 | 投标函附录填报内容低于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规定的权利义务。 |
13 | 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 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
14 | 营业执照 | 营业执照无效 |
15 | 资质证书 | 资质证书无效 |
16 | 基本账户开户证明 | 未提供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证明或银行打印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
17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安全生产许可证无效 |
18 | 资质等级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
19 | 财务状况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
20 | 类似项目业绩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
21 | 信誉 | 投标人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
22 | 主要人员 | 1、项目经理不满足以下任一最低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1)中级职称;(2)持有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工程专业);(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4)担任过1个房建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 |
2、项目总工不满足以下以下任一最低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1)高级工程师;(2)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3)担任过1个房建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总工或技术负责人。 | ||
3、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 ||
23 | 存在的其他情形(一) |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 |
24 | 存在的其他情形(二) |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 |
投标人存在上述情况的均属于重大偏差,其投标应当被否决。投标人出现未列入上表情形的不属于重大偏差,按细微偏差处理,评标委员会不得因细微偏差否决投标。 |
第二信封重大偏差一览表
序号 | 评审因素 | 重大偏差认定标准 |
1 | 投标文件的签署 |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
2 | 投标文件的内容 | 投标文件缺少以下任一项内容:第二信封投标函、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合同用款估算表 |
3 | 投标报价 |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
4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
5 | 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 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
6 | 存在的其他情形(一) | 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
7 | 存在的其他情形(二) |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
投标人存在上述情况的均属于重大偏差,其投标应当被否决。投标人出现未列入上表情形的不属于重大偏差,按细微偏差处理,评标委员会不得因细微偏差否决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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