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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全省财政工作总结
栏目:湖北省财政厅-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22-01-21 加入收藏
音频解读 window.audiojs.events.ready(function() { window.audiojs.create(document.getElementById("audio_4436176")); });2021年是党的百年华诞,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开局之年。在这极不平凡的一年中,全省财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省委十一届七次、八次、九次、十次全会精神,锚定“国之大者”“省之要事”,发扬“拼、抢、实”作风,促进积极的财政政策提质增效、更可持续,服务疫后重振和高质量发展,在“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征程中交出了殊为不易的财政答卷。全省财政运行总体平稳、稳中向好。一、汲取百年党史智慧力量,强化政治统领,财政队伍建设迈上新起点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旗帜鲜明讲政治,持之以恒抓党建,为全省财政事业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组织保证。(一)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全省财政部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从党的百年奋进征程中汲取智慧与力量,进一步夯实思想之基、筑牢信仰之魂、砥砺奋进之志。立体推进党史学习教育,贯通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引导党员干部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精心组织庆祝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总结回顾党领导财政的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讲好讲活红色财政故事,财政党员干部爱党之情、强党之志进一步激发。坚持以史鉴今、资政育人,将伟大建党精神转化为新时代“赶考”的奋进力量,推动财政资源向重大战略、重点项目、重要政策聚焦,切实把党史学习教育成效转化为保重点、稳运行、防风险、促改革的强大动力。(二)全面加强政治机关建设。深入践行以政领财、以财辅政理念,将“两个确立”转化为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自觉。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作为头等大事,健全督办机制,压实工作责任,以钉钉子精神紧抓快办。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精准化,建立任务清单、督导清单,强化靶向监督,提高财政干部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三)压紧压实从严治党责任。坚持党建和业务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制定党组、机关党委、支部、党员四级责任清单,层层压实党建主体责任。用好党建考核“指挥棒”,实行三级联述联评联考,强化交责、督办、评价、落实闭环管理。坚持大抓基层、大抓支部鲜明导向,严格执行“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财政部门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水平不断提升。坚持管党建与管业务、管行业相结合,在全国率先成立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行业党校,指导厅驻市州财政监督检查办事处和主管行业抓好党建工作。常态化开展对口下沉社区志愿服务工作,推动财政干部在一线砥砺初心、锤炼党性。(四)持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打造“好正实优”清廉机关。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以案说纪、廉政谈话等廉政教育活动,引导财政干部懂法纪、明规矩、知敬畏、存戒惧。坚持防微杜渐、抓早抓小,常态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关口前移。优化“1+9+N”内控体系,加强核心岗位、关键流程内控管理,制定财政资金分配内部操作流程指引,完善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机制。深入开展财政系统涉粮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加大纠治“四风”力度,深入整治“三假”“三不”“三过”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大力精文简会、规范督查检查考核,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化风成俗。健全定期会商、信息共享、协调调度机制,全力支持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监督执纪问责。(五)建优建强财政干部队伍。坚持事业至上,统筹做好干部选育管用各环节工作,干部队伍结构持续优化,干部能力素质显著提升。挖掘干部担当作为、克难奋进的鲜活事迹,用身边人讲身边事,树立实干实绩导向,引导财政干部见贤思齐、奋发有为。创新开展多元化综合培训,“湖北财政讲堂”阔步启程,乡镇财政干部培训纵深推进,“智力援建”项目顺利实施,培训质效不断提升。二、提质增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千方百计助推经济加速恢复重振聚焦疫后经济的痛点、难点、堵点,充分发挥财政政策逆周期调节作用,打出财税政策“组合拳”,保持支出强度和精准度,助推全省经济全面恢复、快速增长、质效提升、稳中向好。(一)全力稳固发展底盘。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重大部署,聚焦基础设施、产业升级、社会民生、生态环境等领域,确保“两新一重”“十大工程”等重大项目落地实施。积极支持“一主引领、两翼驱动、全域协同”区域发展布局深入实施,筹措资金推进东湖科学城、湖北国际物流核心枢纽等一批武汉城市圈重大项目建设。建立省级引导、市县为主的财政投入机制,助推“襄十随神”“宜荆荆恩”城市群联动发展。用好市县高质量发展激励政策,鼓励县域经济“百强冲刺”、争相发展。支持设立铁路发展基金,助力打造“轨道上的湖北”。用好用活国际金融组织贷款,谋划落实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系统修复和绿色发展示范等项目,多双边贷赠款累计规模保持全国第二。(二)深度激发市场活力。坚决落实中央减税降费政策,连续5年对制造业高新技术企业减按规定税额标准40%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严格落实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房租减免政策,以政府收入的“减法”换取企业效益的“加法”和市场活力的“乘法”。打好财政金融“联动牌”,综合运用普惠小微首贷奖补、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府性融资担保、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等工具,缓解企业融资难题。通过出资入股、发行防范化解风险专项债等方式,支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加快发展、化解风险。开展企业上市省级奖励资金、省大健康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无申请兑付”改革试点。省级安排新增支出10亿元,聚焦汽车消费、零售餐饮、以展助销、新型消费扩容提质等重点领域,促进消费质效提升。统筹用好服务业、外经贸发展相关资金,推动新型贸易业态发展,助力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三)培育转型升级新动能。将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扩增至15亿元,支持提升先进制造业竞争力,设立1.5亿元引导资金,重点推进服务业“五个一百工程”建设,助力构建“51020”现代产业集群。出台《关于支持科技创新的若干财税金融措施》,建立稳定增长投入机制,科技支出同比增长9.2%。整合设立省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安排7.3亿元支持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助推科技自立自强。足额落实湖北实验室运行补助经费,支持加快建设光谷科技创新大走廊,分类推进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形成“核-城-廊”创新格局。安排资金保障重大人才工程、人才创新创业等工作,推进实施重大科技项目“揭榜(悬赏)”制度,为人才竞相发展厚植沃土。(四)支持推进农业现代化。2021-2025年,每年集中10亿元支持实施“十百千万”工程,重点推动十条农业产业链建设。积极履行小龙虾产业链牵头职责,率先发布产业发展规划,支持建立“一企一档”重点项目库,培育壮大产业化龙头企业。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筹措50.04亿元支持耕地保护和地力提升,安排53.39亿元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全力保障粮食安全。统筹资金19亿元,支持农业保险扩围提质。筹措资金3.22亿元,支持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势特色农业产业集群、农业产业强镇创建,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五)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健全稳定的生态环保投入机制,重点支持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修复、碳达峰碳中和等绿色发展领域。统筹资金支持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我省连续两年获评国家考核优秀等次。积极推动省内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全覆盖。支持全省精准灭荒三年行动顺利收官,让宜林荒山应绿尽绿。统筹推进三峡地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强化项目跟踪监管,支持构建“一脉十一廊十二片”空间生态保护修复格局。孝感市入选首批国家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探索构建多元化环境治理投入机制,支持设立省长江经济带生态绿色发展基金、省级土壤污染防治基金,推动建立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机构。三、守牢“三保”主阵地,强化风险防控,全力保障财政平稳可持续运行将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贯穿到财政管理全过程,按照标本兼治、疏堵结合、循序渐进的原则,完善制度和强化管理并重,更加注重发展可持续性,牢牢守住不发生重大风险的“红线”。(一)兜牢兜实“三保”底线。坚持财力下移、照顾基层,加大转移支付补助力度,帮助市县提高“三保”能力。加强市县“三保”预算审核,落实基本民生保障备案制度,确保将国标和省定“三保”作为预算安排重点足额编列、不留缺口,压实“三保”主体责任。健全过“紧日子”“苦日子”长效机制,大力压减非急需、非重点、非刚性支出。盘活各类结余、沉淀资金,应收尽收、变零为整,清理收回以前年度省级结转结余资金保重点、办大事。(二)强化财政资金运行管理。健全库款风险保障预警机制,实行“定期报告+重点关注+应急处置”机制,对库款保障水平低、工资发放存在风险的地方予以重点监控和帮扶,确保各级财政平稳运行。强化暂付性款项管理,开展暂付性款项管理制度专项清理,实行统计报告和通报考核,督促各级财政部门严格落实相关管理责任。(三)全力保障企业养老保险基金平稳运行。稳步提高制度统筹层次,推进形成养老保险政策、基金收支管理、基金预算管理、责任分担机制、集中信息系统、经办管理服务、激励约束机制“七统一”格局。建立省与市县基金缺口分担机制,压实各级支出责任和管理责任,统筹保险费收入、财政补助和中央调剂金等,合理安排、精准调度,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坚持立足长远,稳步推进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促进提升制度公平性、可持续性。(四)全力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严格实行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完善常态化监测和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健全规范、安全、高效的政府融资举债机制。压实到期债券偿还责任,科学设置再融资债券发行标准,提升预算资金偿还比例。统筹运用盘活资金资产、合规转化企业经营性债务等方式,稳妥处置化解存量隐性债务,严防因项目建设新增隐性债务。四、加大民生支出投入力度,持续增进民生福祉坚持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财政工作的奋斗目标,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民生支出占比持续保持在75%以上,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财政工作更接地气、更有温度。(一)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落实“四个不摘”总要求,保持财政支持政策和资金规模总体稳定,支持健全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等工作,确保脱贫成效更加稳定、更可持续。坚持把发展产业作为乡村振兴的重点,明确各地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资金用于产业发展占比不低于50%。抓好政府采购支持脱贫地区农副产品消费工作,全省在“832平台”采购额、销售额均位居全国第一。筹措资金12.94 亿元持续推进美丽乡村集中连片建设。以国家级田园综合体建设、农村综合性改革、美丽乡村重点县建设、发展新型村级集体经济等中央试点为抓手,探索乡村振兴的新机制、新模式,打造荆楚派的美丽田园、绿色家园、幸福乐园。(二)推进落实健康湖北战略。筹集资金保障疫苗接种有序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新增经费统筹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疫情防控,支持慎始如终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筹措卫生健康资金82亿元,支持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等工作,提升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全面做实居民医保市级统筹,推进职工医保市级统筹,完善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机制,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提高至每人每年580元,让老百姓“病有所医”。(三)稳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增至每人每月115元,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实现17连增。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及稳岗返还政策,推动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产品创新,全力稳住就业基本盘。统筹资金110亿元支持低保、特困人员供养等政策落实,自然灾害困难群众冬春临时生活救助人均标准提高40元,确保“民生保护伞”下“一个都不能少”。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提高到每人每月70元,对0-6岁接受机构康复训练的残疾儿童家庭给予每年5000元生活补助,切实减轻残疾人家庭负担。筹集资金78亿元加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全面落实各项优待抚恤政策。(四)推动教育体系全面发展。全面落实教育投入“两个只增不减”要求,支持从“有学上”到“上好学”。推进实施“万个公办幼儿园学位扩充计划”,改善普通高中和中职教育办学条件,加快补齐教育短板。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计划,促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均衡发展。安排资金124亿元加强省属公办高校生均财政拨款保障,推进高校“双一流”建设和“双高”建设,支持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五)推动文化体育事业健康发展。深入实施公共文体场馆低收费或免费开放、农村公共数字文化建设等惠民工程,支持文化遗产保护利用与传承发展,持续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全力保障奥运会、全运会、省运会等重点赛事活动,推动“体育+N”融合发展。(六)积极做好住房保障工作。深化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试点和武汉市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用好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支持城市棚户区改造,推动城市更新和开发建设方式转型。(七)支持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筹集资金提高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事业单位岗位管理改革后工资待遇,落实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支持化解村级债务,维护基层政权稳定。健全政务信息化经费保障机制,积极助推政务服务网省、市、县、乡、村五级联通。完善应急保障体制,建立资金快速核拨机制,确保应急管理体系平稳运行。完善省以下法院检察院财物省级统管改革,大力支持平安建设,助力社会和谐稳定。五、坚持系统集成、协同高效,全面提升财政治理效能以发展为蓝图,加强财政政策研究,制定湖北省财政“十四五”规划。坚持财税改革与财政管理统筹并行,用更大勇气、更实举措破除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不断提升财政管理法治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一)加强法治财政建设。严格落实《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等财经法律法规,推动法治财政示范点建设,推进依法理财向基层延伸。完成契税法地方配套立法工作。落实普法责任制,扎实开展全省财政系统“八五”普法宣传。制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强化公平竞争审查,进一步提升财政法治水平。(二)完善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出台应急救援、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领域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推进形成法制规范、分工合理、职责明确、运转高效的政府间事权划分和运行机制。省政府印发《关于推动全省财政收入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财税激励机制,分类制定含金量高、针对性强、导向性好的专项政策,推动全省财政收入高质量发展。(三)深化预算管理改革。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研究起草我省贯彻实施意见,制定预算收入统筹、支出管理、编制管理、执行和绩效管理、风险防控等方面硬措施,明确深化改革方向与重点。加强预算收入管理,推进事业收入、事业经营收入、投资收益等单位资金纳入预算如实反映,未纳入预算收入一律不安排支出。推动项目支出定额标准体系建设,强化标准应用和调整机制。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决算公开,积极打造“阳光财政”。(四)深化国库管理改革。完善财政资金常态化直达机制,推动惠企利民资金更快落地见效。规范直达资金监控管理,建立预警信息快处机制,进一步提高资金效率。规范省级财政总预算会计股权投资核算,健全日常核算管理机制。深入推进权责发生制改革,编制全省汇总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实现分级次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全覆盖。加强财政决算管理,财政总决算、部门决算工作分别位列全国第一、第二。(五)加强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基本建成。开展部门整体绩效评价试点,创新绩效分级方式及评价指标权重,推动部门资金由“机械叠加”到“化学反应”。建立“主评人+专家”工作机制,统一工作流程和样本选择。推动事前绩效评估与评审有效融合,切实增强政策可行性和财政可持续性。(六)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强化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措施,健全完善政府采购政策体系。积极推进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代理机构等管理制度“立改废释”,开展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专项清理,探索实行政府采购非强制纠纷化解模式,持续优化采购营商环境。(七)全面强化财政监管。加大对重大财税政策执行、重大项目建设、重点资金监督检查力度,提升会计和评估监督成效,强化财经纪律硬约束。建立厅驻市州财政监督检查办事处党务、业务、人事等协调机制,形成同题共答、同频共振的财政监督格局。巩固规范化财政所创建成果,全力夯实基层财政建设基础。制定省级党政机关公务支出“正面清单”,提升公务开支规范化管理水平。完善非税收入征管体系,平稳有序推进政府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八)加强国有资产综合监管。认真落实国有资产报告制度,促进国有资产管理质效提升。完成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调查摸底,加大闲置资产盘活力度,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双集中”管理改革有序推进。开展在建工程转固、公路资产清查、保障性住房调研等专项工作,进一步夯实管理基础。严把资产“入口关”,推进建立预算资金形成资产的全链条管理机制。(九)加强会计管理。报请省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促进全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扎实开展“四项专项整治”工作,持续优化注册会计师执业环境。深入推进会计准则制度贯彻实施,抓好会计信息化改革综合试点工作,推动财智服务平台会计数据标准化应用,助推会计职能拓展升级。巩固“放管服”改革成果,实施会计行业行政审批告知承诺改革,开展全国首批会计行业执业许可证电子证照试点。推进高级会计师“无纸化”评审改革,圆满完成疫情防控下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注册会计师考试各项工作。(十)深入推进财政信息化建设。有序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大数据中心、财政云平台建设,构建湖北“数字财政”四梁八柱。严格对标财政部业务规范和技术标准,顺利完成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核心功能模块开发实施,全省市县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系统全部上线,基础信息覆盖率、项目库地区覆盖率、预算编制地区覆盖率实现100%。积极推进财政大数据中心建设,实现数据“分散式管理”到“集中式管理”,推动“经验型财政”向“智慧型财政”转变。(十一)优化财政机关行政效能。进一步规范发文签批和收文分办流程,财政部门机关管理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国家安全、机要保密、档案管理、政务公开、信访、财务等工作平稳运行,政务运转有条不紊。围绕“高效办成一件事”,进一步减时限、减环节、减证明、减跑动,实现财政票据、会计服务等便民事项线上办理,“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不断提升。扎实做好财政新闻宣传,精心编写《财政与发展》《湖北财政信息》《湖北财政年鉴》,完成厅公众网改版升级,办好“湖北财政”微信公众号,积极唱响财政声音。全面落实离退休干部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机关后勤管理有序,综合服务保障水平不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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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是党的百年华诞,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开局之年。在这极不平凡的一年中,全省财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省委十一届七次、八次、九次、十次全会精神,锚定“国之大者”“省之要事”,发扬“拼、抢、实”作风,促进积极的财政政策提质增效、更可持续,服务疫后重振和高质量发展,在“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征程中交出了殊为不易的财政答卷。全省财政运行总体平稳、稳中向好。

一、汲取百年党史智慧力量,强化政治统领,财政队伍建设迈上新起点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旗帜鲜明讲政治,持之以恒抓党建,为全省财政事业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组织保证。

(一)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全省财政部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从党的百年奋进征程中汲取智慧与力量,进一步夯实思想之基、筑牢信仰之魂、砥砺奋进之志。立体推进党史学习教育,贯通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引导党员干部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精心组织庆祝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总结回顾党领导财政的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讲好讲活红色财政故事,财政党员干部爱党之情、强党之志进一步激发。坚持以史鉴今、资政育人,将伟大建党精神转化为新时代“赶考”的奋进力量,推动财政资源向重大战略、重点项目、重要政策聚焦,切实把党史学习教育成效转化为保重点、稳运行、防风险、促改革的强大动力。

(二)全面加强政治机关建设。深入践行以政领财、以财辅政理念,将两个确立转化为坚决做到两个维护高度自觉。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作为头等大事,健全督办机制,压实工作责任,以钉钉子精神紧抓快办。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精准化,建立任务清单、督导清单,强化靶向监督,提高财政干部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三)压紧压实从严治党责任。坚持党建和业务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制定党组、机关党委、支部、党员四级责任清单,层层压实党建主体责任。用好党建考核“指挥棒”,实行三级联述联评联考,强化交责、督办、评价、落实闭环管理。坚持大抓基层、大抓支部鲜明导向,严格执行“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财政部门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水平不断提升。坚持管党建与管业务、管行业相结合,在全国率先成立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行业党校,指导厅驻市州财政监督检查办事处和主管行业抓好党建工作。常态化开展对口下沉社区志愿服务工作,推动财政干部在一线砥砺初心、锤炼党性。

(四)持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打造“好正实优”清廉机关。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以案说纪、廉政谈话等廉政教育活动,引导财政干部懂法纪、明规矩、知敬畏、存戒惧。坚持防微杜渐、抓早抓小,常态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关口前移。优化1+9+N”内控体系,加强核心岗位、关键流程内控管理,制定财政资金分配内部操作流程指引,完善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机制。深入开展财政系统涉粮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加大纠治“四风”力度,深入整治“三假”“三不”“三过”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大力精文简会、规范督查检查考核,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化风成俗。健全定期会商、信息共享、协调调度机制,全力支持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监督执纪问责

(五)建优建强财政干部队伍。坚持事业至上,统筹做好干部选育管用各环节工作,干部队伍结构持续优化,干部能力素质显著提升。挖掘干部担当作为、克难奋进的鲜活事迹,用身边人讲身边事,树立实干实绩导向,引导财政干部见贤思齐、奋发有为。创新开展多元化综合培训,“湖北财政讲堂”阔步启程,乡镇财政干部培训纵深推进,“智力援建”项目顺利实施,培训质效不断提升。

二、提质增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千方百计助推经济加速恢复重振

聚焦疫后经济的痛点、难点、堵点,充分发挥财政政策逆周期调节作用,打出财税政策“组合拳”,保持支出强度和精准度,助推全省经济全面恢复、快速增长、质效提升、稳中向好。

(一)全力稳固发展底盘。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重大部署,聚焦基础设施、产业升级、社会民生、生态环境等领域,确保“两新一重”“十大工程”等重大项目落地实施。积极支持“一主引领、两翼驱动、全域协同”区域发展布局深入实施,筹措资金推进东湖科学城、湖北国际物流核心枢纽等一批武汉城市圈重大项目建设。建立省级引导、市县为主的财政投入机制,助推“襄十随神”“宜荆荆恩”城市群联动发展。用好市县高质量发展激励政策鼓励县域经济“百强冲刺”、争相发展。支持设立铁路发展基金,助力打造“轨道上的湖北”。用好用活国际金融组织贷款,谋划落实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系统修复和绿色发展示范等项目,多双边贷赠款累计规模保持全国第二。

(二)深度激发市场活力。坚决落实中央减税降费政策,连续5年对制造业高新技术企业减按规定税额标准40%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严格落实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房租减免政策,以政府收入的“减法”换取企业效益的“加法”和市场活力的“乘法”。打好财政金融“联动牌”,综合运用普惠小微首贷奖补、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府性融资担保、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等工具,缓解企业融资难题。通过出资入股、发行防范化解风险专项债等方式,支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加快发展、化解风险。开展企业上市省级奖励资金、省大健康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无申请兑付”改革试点。省级安排新增支出10亿元,聚焦汽车消费、零售餐饮、以展助销、新型消费扩容提质等重点领域,促进消费质效提升。统筹用好服务业、外经贸发展相关资金,推动新型贸易业态发展,助力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

(三)培育转型升级新动能。将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扩增至15亿元,支持提升先进制造业竞争力,设立1.5亿元引导资金,重点推进服务业“五个一百工程”建设,助力构建“51020”现代产业集群。出台《关于支持科技创新的若干财税金融措施》,建立稳定增长投入机制,科技支出同比增长9.2%。整合设立省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安排7.3亿元支持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助推科技自立自强。足额落实湖北实验室运行补助经费,支持加快建设光谷科技创新大走廊,分类推进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形成“核--廊”创新格局。安排资金保障重大人才工程、人才创新创业等工作,推进实施重大科技项目“揭榜(悬赏)”制度,为人才竞相发展厚植沃土。

(四)支持推进农业现代化。2021-2025年,每年集中10亿元支持实施“十百千万”工程,重点推动十条农业产业链建设。积极履行小龙虾产业链牵头职责,率先发布产业发展规划,支持建立“一企一档”重点项目库,培育壮大产业化龙头企业。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筹措50.04亿元支持耕地保护和地力提升,安排53.39亿元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全力保障粮食安全。统筹资金19亿元,支持农业保险扩围提质。筹措资金3.22亿元,支持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势特色农业产业集群、农业产业强镇创建,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五)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健全稳定的生态环保投入机制,重点支持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修复、碳达峰碳中和等绿色发展领域。统筹资金支持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我省连续两年获评国家考核优秀等次。积极推动省内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全覆盖。支持全省精准灭荒三年行动顺利收官,让宜林荒山应绿尽绿。统筹推进三峡地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强化项目跟踪监管,支持构建“一脉十一廊十二片”空间生态保护修复格局。孝感市入选首批国家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探索构建多元化环境治理投入机制,支持设立省长江经济带生态绿色发展基金、省级土壤污染防治基金,推动建立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机构。

三、守牢“三保”主阵地,强化风险防控,全力保障财政平稳可持续运行

将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贯穿到财政管理全过程,按照标本兼治、疏堵结合、循序渐进的原则,完善制度和强化管理并重,更加注重发展可持续性,牢牢守住不发生重大风险的“红线”。

(一)兜牢兜实“三保”底线。坚持财力下移、照顾基层,加大转移支付补助力度,帮助市县提高“三保”能力。加强市县“三保”预算审核,落实基本民生保障备案制度,确保将国标和省定“三保”作为预算安排重点足额编列、不留缺口,压实“三保”主体责任。健全过“紧日子”“苦日子”长效机制,大力压减非急需、非重点、非刚性支出。盘活各类结余、沉淀资金,应收尽收、变零为整,清理收回以前年度省级结转结余资金保重点、办大事。

(二)强化财政资金运行管理。健全库款风险保障预警机制,实行定期报告+重点关注+应急处置”机制,对库款保障水平低、工资发放存在风险的地方予以重点监控和帮扶,确保各级财政平稳运行。强化暂付性款项管理,开展暂付性款项管理制度专项清理,实行统计报告和通报考核,督促各级财政部门严格落实相关管理责任。

(三)全力保障企业养老保险基金平稳运行。稳步提高制度统筹层次,推进形成养老保险政策、基金收支管理、基金预算管理、责任分担机制、集中信息系统、经办管理服务、激励约束机制“七统一”格局。建立省与市县基金缺口分担机制,压实各级支出责任和管理责任,统筹保险费收入、财政补助和中央调剂金等,合理安排、精准调度,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坚持立足长远,稳步推进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促进提升制度公平、可持续性。

(四)全力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严格实行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完善常态化监测和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健全规范、安全、高效的政府融资举债机制。压实到期债券偿还责任,科学设置再融资债券发行标准,提升预算资金偿还比例。统筹运用盘活资金资产、合规转化企业经营性债务等方式,稳妥处置化解存量隐性债务,严防因项目建设新增隐性债务。

四、加大民生支出投入力度,持续增进民生福祉

坚持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财政工作的奋斗目标,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民生支出占比持续保持在75%以上,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财政工作更接地气、更有温度。

(一)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落实“四个不摘”总要求,保持财政支持政策和资金规模总体稳定,支持健全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等工作,确保脱贫成效更加稳定、更可持续。坚持把发展产业作为乡村振兴的重点,明确各地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资金用于产业发展占比不低于50%。抓好政府采购支持脱贫地区农副产品消费工作,全省在“832平台”采购额、销售额均位居全国第一。筹措资金12.94 亿元持续推进美丽乡村集中连片建设。以国家级田园综合体建设、农村综合性改革、美丽乡村重点县建设、发展新型村级集体经济等中央试点为抓手,探索乡村振兴的新机制、新模式,打造荆楚派的美丽田园、绿色家园、幸福乐园。

(二)推进落实健康湖北战略。筹集资金保障疫苗接种有序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新增经费统筹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疫情防控,支持慎始如终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筹措卫生健康资金82亿元,支持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等工作,提升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全面做实居民医保市级统筹,推进职工医保市级统筹,完善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机制,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提高至每人每年580元,让老百姓“病有所医”。

(三)稳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增至每人每月115元,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实现17连增。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及稳岗返还政策,推动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产品创新,全力稳住就业基本盘。统筹资金110亿元支持低保、特困人员供养等政策落实,自然灾害困难群众冬春临时生活救助人均标准提高40元,确保“民生保护伞”下“一个都不能少”。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提高到每人每月70元,对0-6岁接受机构康复训练的残疾儿童家庭给予每年5000元生活补助,切实减轻残疾人家庭负担。筹集资金78亿元加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全面落实各项优待抚恤政策。

(四)推动教育体系全面发展。全面落实教育投入“两个只增不减”要求,支持从“有学上”到“上好学”。推进实施“万个公办幼儿园学位扩充计划”,改善普通高中和中职教育办学条件,加快补齐教育短板。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计划,促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均衡发展。安排资金124亿元加强省属公办高校生均财政拨款保障,推进高校“双一流”建设和“双高”建设,支持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

(五)推动文化体育事业健康发展。深入实施公共文体场馆低收费或免费开放、农村公共数字文化建设等惠民工程,支持文化遗产保护利用与传承发展,持续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全力保障奥运会、全运会、省运会等重点赛事活动,推动“体育+N”融合发展。

(六)积极做好住房保障工作。深化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试点和武汉市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用好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支持城市棚户区改造,推动城市更新和开发建设方式转型。

(七)支持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筹集资金提高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事业单位岗位管理改革后工资待遇,落实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支持化解村级债务,维护基层政权稳定。健全政务信息化经费保障机制,积极助推政务服务网省、市、县、乡、村五级联通。完善应急保障体制,建立资金快速核拨机制,确保应急管理体系平稳运行。完善省以下法院检察院财物省级统管改革,大力支持平安建设,助力社会和谐稳定。

五、坚持系统集成、协同高效,全面提升财政治理效能

以发展为蓝图,加强财政政策研究,制定湖北省财政“十四五”规划。坚持财税改革与财政管理统筹并行,用更大勇气、更实举措破除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不断提升财政管理法治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一)加强法治财政建设。严格落实《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等财经法律法规,推动法治财政示范点建设,推进依法理财向基层延伸。完成契税法地方配套立法工作。落实普法责任制,扎实开展全省财政系统“八五”普法宣传。制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强化公平竞争审查,进一步提升财政法治水平。

(二)完善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出台应急救援、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领域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推进形成法制规范、分工合理、职责明确、运转高效的政府间事权划分和运行机制。省政府印发《关于推动全省财政收入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财税激励机制,分类制定含金量高、针对性强、导向性好的专项政策,全省财政收入高质量发展。

(三)深化预算管理改革。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研究起草我省贯彻实施意见,制定预算收入统筹、支出管理、编制管理、执行和绩效管理、风险防控等方面硬措施,明确深化改革方向与重点。加强预算收入管理,推进事业收入、事业经营收入、投资收益等单位资金纳入预算如实反映,未纳入预算收入一律不安排支出。推动项目支出定额标准体系建设,强化标准应用和调整机制。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决算公开,积极打造“阳光财政”。

(四)深化国库管理改革。完善财政资金常态化直达机制,推动惠企利民资金更快落地见效。规范直达资金监控管理,建立预警信息快处机制,进一步提高资金效率。规范省级财政总预算会计股权投资核算,健全日常核算管理机制。深入推进权责发生制改革,编制全省汇总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实现分级次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全覆盖。加强财政决算管理,财政总决算、部门决算工作分别位列全国第一、第二。

(五)加强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基本建成。开展部门整体绩效评价试点,创新绩效分级方式及评价指标权重,推动部门资金由“机械叠加”到“化学反应”。建立“主评人+专家”工作机制,统一工作流程和样本选择。推动事前绩效评估与评审有效融合,切实增强政策可行性和财政可持续性。

(六)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强化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措施,健全完善政府采购政策体系。积极推进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代理机构等管理制度“立改废释”,开展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专项清理,探索实行政府采购非强制纠纷化解模式,持续优化采购营商环境。

(七)全面强化财政监管。加大对重大财税政策执行、重大项目建设、重点资金监督检查力度,提升会计和评估监督成效,强化财经纪律硬约束。建立厅驻市州财政监督检查办事处党务、业务、人事等协调机制,形成同题共答、同频共振的财政监督格局。巩固规范化财政所创建成果,全力夯实基层财政建设基础。制定省级党政机关公务支出“正面清单”,提升公务开支规范化管理水平。完善非税收入征管体系,平稳有序推进政府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

(八)加强国有资产综合监管。认真落实国有资产报告制度,促进国有资产管理质效提升。完成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调查摸底,加大闲置资产盘活力度,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双集中”管理改革有序推进。开展在建工程转固、公路资产清查、保障性住房调研等专项工作,进一步夯实管理基础。严把资产“入口关”,推进建立预算资金形成资产的全链条管理机制。

(九)加强会计管理。报请省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促进全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扎实开展“四项专项整治”工作,持续优化注册会计师执业环境。深入推进会计准则制度贯彻实施,抓好会计信息化改革综合试点工作,推动财智服务平台会计数据标准化应用,助推会计职能拓展升级。巩固“放管服”改革成果,实施会计行业行政审批告知承诺改革,开展全国首批会计行业执业许可证电子证照试点。推进高级会计师“无纸化”评审改革,圆满完成疫情防控下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注册会计师考试各项工作。

(十)深入推进财政信息化建设有序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大数据中心、财政云平台建设,构建湖北“数字财政”四梁八柱。严格对标财政部业务规范和技术标准,顺利完成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核心功能模块开发实施,全省市县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系统全部上线,基础信息覆盖率、项目库地区覆盖率、预算编制地区覆盖率实现100%。积极推进财政大数据中心建设,实现数据“分散式管理”到“集中式管理”,推动“经验型财政”向“智慧型财政”转变。

(十一)优化财政机关行政效能。进一步规范发文签批和收文分办流程,财政部门机关管理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国家安全、机要保密、档案管理、政务公开、信访、财务等工作平稳运行,政务运转有条不紊。围绕“高效办成一件事”,进一步减时限、减环节、减证明、减跑动,实现财政票据、会计服务等便民事项线上办理,“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不断提升。扎实做好财政新闻宣传,精心编写《财政与发展》《湖北财政信息》《湖北财政年鉴》,完成厅公众网改版升级,办好“湖北财政”微信公众号,积极唱响财政声音。全面落实离退休干部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机关后勤管理有序,综合服务保障水平不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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