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20220015号提案会办工作的意见
栏目:湖北乡村振兴局-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22-12-08
湖北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提案第20220015号案    由:以“产村”融合模式 加快推进新农村综合治理 分    类:经济建设-三农工作 主 题 词:提案件人:省民革(共1名) 办理单位:主办:省农业农村厅   会办:省互联网信息管理办公室,省文化和旅游厅,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乡村振兴局,省农业事业发展中心内    容:  随着农业部于2016年发布《关于推进农业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之后,《关于积极开发农业多种功能,大力发展休闲农业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章也先后出台。这使得越来越多的目光开始投向农村这个区域。如何建立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改变城乡二元结构差距来建设美丽乡村成为当下的一个难点。      产业园区和乡村作为基层治理单元的末梢,提升它们的建设、管理、运行以及服务的能力就需要做到数字化下沉。将数字化政府、数字化产业园和数字化乡村构建成一个循环,在原有的PPP运行模式下的优势上添加高效的新型“产-村”管理策略能够提高农民在农业发展的积极性,进而推动农村治理得到不断优化。此外,依托政府对地方农村发展给予更多政策优惠和平台资源来吸引广泛的社会投资者,建立一定规模的农业产业园。融“众智”促“共治”,在数字平台进行数据汇集是进行乡村治理、惠民服务和产业兴农的关键内部基建的创建过程。      由于“产-村”运营模式依托着政府与企业之间的合作关系,企业在政府的扶持下得到提升,入驻产业园的企业又能反向带动农村地区经济发展。因此,依托“产-村”运营模式能够加快推进新农村综合治理。      为建设美丽乡村,统筹社会主义新农村民生、产业、生态建设,建议:      一、整合企业与政府各自拥有的独特资源优势,创建农村治理的营商环境。以“产业园区+农村农业”作为带动地区农村发展的运营模式,对于入驻的相关投资企业利用资金投入、创新技术、运营管理等诸多核心优势与当地政府签订排他性的农业产业园的开发协议来承担产业园区的规划、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以及工程完成后的招商引资和服务管理等多项重大项目的实施工作,政府则提供行政方面的便捷服务和高效管理,培养农民现代化育农技术,整合政府、企业以及农村农民三者之间的关系创立一体化的运营环境。“服务+治理+产业”的平衡动态链的形成,加速农业产业发展的集聚以及PPP模式的适应性。      二、针对一些有意愿入驻农村产业园的中小微企业,政府可以通过贷款、投资等有关方面制定优惠政策来帮助这些融资方面较为困难的企业降低入驻农村农业产业园的压力,协助企业或项目孵化。中小微企业一旦具有效益性的投资项目可以在科技创业企业培育的专业机构协助下打造农业产业项目的孵化器,帮助新型农村项目成长。      三、以“数字基建精准‘智‘村”为主题打造数字型的美丽乡村,为真正带有区域特色、智能引领、产村融合特征的新型智慧农村广为推介,汇聚智慧区域农村资源池,打造互利共赢新风貌农村。由于智慧农村综合采用了包括物联网、云计算、5G通讯,区块链等,因此能够有效地化解农村治理面临地区农业发展管理不协调、运营一体化程度低以及数字化技术利用程度低等诸多问题。这些技术的应用能够使农村服务流程运行、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农村事务处理能力变化更易于被感知,建立产业、区域的互联网大数据中心对农村进行精细化和智能化管理,达到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的双重目的,最终实现新农村的可持续发展。      四、强化政府在农村农业综合领域的引导作用。公路、供水、供气、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在农村发展中关系到农民的日常生活以及地方农村的经济发展,支持文物古迹、传统村落、农业遗迹保护、民间文化传承等方面也影响着地方农村文化、农村人居环境的繁荣兴盛。提升基础设施建设能力、优化服务输出都需要政府不断做出积极引导,制定规范化的标准体系、组织开展典型模式交流和社会化服务示范创建活动。具体的农村问题的一一被解决,积少成多,以小克大,打造成有特色的新农村,释放新农村所拥有的商业价值。    办    法:  B                    关于对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20220015号提案会办工作的意见    省农业农村厅:    现将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20220015号提案《以“产村”融合模式 加快推进新农村综合治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请综合后一并答复。    一、持续推进乡村产业融合发展。抢抓十大重点农业产业链发展机遇,加强乡村特色产业谋划,培育壮大主导产业。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深入实施壮大龙头企业“十百千万”工程,加快发展农产品初加工、精深加工和综合利用加工,切实推动乡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打造特色产业集群,提升产业质效。    二、持续健全产业利益联结机制。充分发挥市场主体作用,以“万企兴万村”行动为抓手,带动扶持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不断健全联农带农机制,落实好过渡期内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和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拓宽就近就业渠道,鼓励和引导农村群众通过土地流转、资金入股、创业就业等方式参与到农村产业发展中来,营造人人参与、人人支持乡村产业发展的浓厚氛围。    三、持续优化产业发展营商环境。充分发挥乡镇党委在乡村治理中的“龙头”作用,发挥“店小二”精神,帮助经营主体全程代办各类手续,进一步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加强法治乡村建设,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健全防范和整治“村霸”问题长效机制,为乡村企业发展扫清障碍。                                                                                湖北省乡村振兴局                                                                             2022年4月27日                jQuery(‘#qrcodeCanvas‘).qrcode({text:document.location.href,width:112,height:112}); 附件:

湖北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提案20220015

案    由:

以“产村”融合模式 加快推进新农村综合治理 

分    类:

经济建设-三农工作 

主 题 词:


提案件人:

省民革(共1名) 

办理单位:

主办:省农业农村厅
   会办:省互联网信息管理办公室,省文化和旅游厅,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乡村振兴局,省农业事业发展中心

内    容:

  随着农业部于2016年发布《关于推进农业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之后,《关于积极开发农业多种功能,大力发展休闲农业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章也先后出台。这使得越来越多的目光开始投向农村这个区域。如何建立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改变城乡二元结构差距来建设美丽乡村成为当下的一个难点。
      产业园区和乡村作为基层治理单元的末梢,提升它们的建设、管理、运行以及服务的能力就需要做到数字化下沉。将数字化政府、数字化产业园和数字化乡村构建成一个循环,在原有的PPP运行模式下的优势上添加高效的新型“产-村”管理策略能够提高农民在农业发展的积极性,进而推动农村治理得到不断优化。此外,依托政府对地方农村发展给予更多政策优惠和平台资源来吸引广泛的社会投资者,建立一定规模的农业产业园。融“众智”促“共治”,在数字平台进行数据汇集是进行乡村治理、惠民服务和产业兴农的关键内部基建的创建过程。
      由于“产-村”运营模式依托着政府与企业之间的合作关系,企业在政府的扶持下得到提升,入驻产业园的企业又能反向带动农村地区经济发展。因此,依托“产-村”运营模式能够加快推进新农村综合治理。
      为建设美丽乡村,统筹社会主义新农村民生、产业、生态建设,建议:
      一、整合企业与政府各自拥有的独特资源优势,创建农村治理的营商环境。以“产业园区+农村农业”作为带动地区农村发展的运营模式,对于入驻的相关投资企业利用资金投入、创新技术、运营管理等诸多核心优势与当地政府签订排他性的农业产业园的开发协议来承担产业园区的规划、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以及工程完成后的招商引资和服务管理等多项重大项目的实施工作,政府则提供行政方面的便捷服务和高效管理,培养农民现代化育农技术,整合政府、企业以及农村农民三者之间的关系创立一体化的运营环境。“服务+治理+产业”的平衡动态链的形成,加速农业产业发展的集聚以及PPP模式的适应性。
      二、针对一些有意愿入驻农村产业园的中小微企业,政府可以通过贷款、投资等有关方面制定优惠政策来帮助这些融资方面较为困难的企业降低入驻农村农业产业园的压力,协助企业或项目孵化。中小微企业一旦具有效益性的投资项目可以在科技创业企业培育的专业机构协助下打造农业产业项目的孵化器,帮助新型农村项目成长。
      三、以“数字基建精准'智'村”为主题打造数字型的美丽乡村,为真正带有区域特色、智能引领、产村融合特征的新型智慧农村广为推介,汇聚智慧区域农村资源池,打造互利共赢新风貌农村。由于智慧农村综合采用了包括物联网、云计算、5G通讯,区块链等,因此能够有效地化解农村治理面临地区农业发展管理不协调、运营一体化程度低以及数字化技术利用程度低等诸多问题。这些技术的应用能够使农村服务流程运行、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农村事务处理能力变化更易于被感知,建立产业、区域的互联网大数据中心对农村进行精细化和智能化管理,达到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的双重目的,最终实现新农村的可持续发展。
      四、强化政府在农村农业综合领域的引导作用。公路、供水、供气、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在农村发展中关系到农民的日常生活以及地方农村的经济发展,支持文物古迹、传统村落、农业遗迹保护、民间文化传承等方面也影响着地方农村文化、农村人居环境的繁荣兴盛。提升基础设施建设能力、优化服务输出都需要政府不断做出积极引导,制定规范化的标准体系、组织开展典型模式交流和社会化服务示范创建活动。具体的农村问题的一一被解决,积少成多,以小克大,打造成有特色的新农村,释放新农村所拥有的商业价值。
    

办    法:

  B
                    关于对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20220015号提案会办工作的意见
    
省农业农村厅:
    现将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20220015号提案《以“产村”融合模式 加快推进新农村综合治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请综合后一并答复。
    一、持续推进乡村产业融合发展。抢抓十大重点农业产业链发展机遇,加强乡村特色产业谋划,培育壮大主导产业。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深入实施壮大龙头企业“十百千万”工程,加快发展农产品初加工、精深加工和综合利用加工,切实推动乡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打造特色产业集群,提升产业质效。
    二、持续健全产业利益联结机制。充分发挥市场主体作用,以“万企兴万村”行动为抓手,带动扶持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不断健全联农带农机制,落实好过渡期内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和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拓宽就近就业渠道,鼓励和引导农村群众通过土地流转、资金入股、创业就业等方式参与到农村产业发展中来,营造人人参与、人人支持乡村产业发展的浓厚氛围。
    三、持续优化产业发展营商环境。充分发挥乡镇党委在乡村治理中的“龙头”作用,发挥“店小二”精神,帮助经营主体全程代办各类手续,进一步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加强法治乡村建设,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健全防范和整治“村霸”问题长效机制,为乡村企业发展扫清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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