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对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关于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建议》答复的函
栏目:湖北乡村振兴局-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22-12-08
湖北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提案第20220346号案    由:关于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建议 分    类:经济建设-三农工作 主 题 词:提案件人:谭仁杰(共1名) 办理单位:主办:省乡村振兴局   会办:省委组织部,省农业农村厅内    容:  2021年2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庄严宣告了我国脱贫攻坚取得全面胜利,完成了消除绝对贫困的艰巨任务,创造了又一个彪炳史册的人间奇迹!4月13日,在全省脱贫攻坚表彰大会上,应勇书记也郑重宣告全省581万贫困人口全部脱贫,37个贫困县全部摘帽,4821个贫困村全部出列,书写了中国减贫奇迹的荆楚篇章。然而脱贫摘帽不仅不是终点,而且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因此,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乘势而上,再接再厉,着力推动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在政策体系、工作体制、制度体系等方面的有效衔接,是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交会和过渡时期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      为此建议:      (一)规划先行,做好发展衔接。编制区域乡村振兴规划,结合脱贫攻坚任务完成的实际和乡村振兴新的目标要求,通盘考虑城镇化发展在土地利用、产业发展、居民点建设、人居环境整治、生态保护和乡土风貌等方面,统筹做好乡村振兴整体规划和各专项规划,切实形成城乡融合、区域一体、多规合一的规划体系。      (二)固本强基,做好产业衔接。以产业振兴为抓手,构建可持续的产业发展长效机制,培植和发展区域主导产业和优势产业。将产业发展与农业现代化、工业化和城镇化结合起来,延长农业产业链、价值链,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有效提升产业发展的综合效益,从根本上遏制产业扶贫的短期化偏向。      (三)坚持统筹,做好政策衔接。完善乡村振兴的体制机制,坚持“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借鉴脱贫攻坚形成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统筹健全责任体系、监督体系、考核评估体系等内在制度体系,建立巩固脱贫成果和乡村振兴长效工作机制,坚持精准、坚持扶志扶智,防范返贫和新生贫困,解决次生贫困和相对贫困。统筹建立协调机制,统筹推进规划编制、政策制定、项目实施等重要事项,统筹提高财政、土地、科技、人才、金融等资源要素的协同配套,构筑城乡要素双向流动的体制机制。统筹分类处置脱贫攻坚阶段的临时性、一次性、特惠性政策,转化为制度性安排,促使其向普惠性、长期性政策转变,从而更好实现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四)引培并重,做好队伍衔接。统筹农村工作力量,加强干部培训,配强“两委”班子,提升农村工作队伍战斗力。培养“三农”人才是农村乡村振兴和可持续发展的根本,应该有计划、大规模、持久性地培养一批“三农”人才,包括下乡返乡创业的人才;引进懂科技、懂管理、懂市场、懂法律的现代化农业、农村人才;聘请有技术的专家、医生、教师以及有志于退下来的到农村的干部,发挥他们在乡村治理中的积极作用,进一步提高乡村的公共服务能力和运行水平,为乡村振兴提供各项支撑。      (五)提升服务,做好治理衔接。农村基层服务和治理直接关系到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效果。乡村治理的“基石”作用决定了没有乡村治理的现代化,就没有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将脱贫攻坚中形成的乡村治理经验转化为乡村治理制度,健全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更好服务于乡村振兴。围绕乡村振兴的战略布局和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的工作思路,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夯实乡村振兴基层基础,为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组织保障。针对新时代“三农”工作出现的新问题,加快完善农业农村立法,依法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保护和传承农村优秀传统文化,开展农村文化创建,深化乡村德治建设。顺应信息化、智能化发展趋势,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推动“智慧乡村”建设,切实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强化村级党组织的思想引领、组织引领、工作引领,不断增强凝聚力、号召力和战斗力,不断提升乡村治理水平,推动乡村振兴可持续发展。    办    法:     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对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关于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建议》答复的函    谭仁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建议》(第20220346号建议)收悉,我局经会商省委组织部、省农业农村厅,现将答复意见报告如下:    省委、省政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作为重大政治责任,聚焦“守底线、抓发展、促振兴”,扎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推动巩固脱贫成果开新局、乡村振兴上台阶。    一、高点规划,推进有效衔接    以县域为单元编制村庄布局规划,以国土空间规划为引领,统筹乡村产业发展、住房布局、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等内容,明确村庄布局分类,优化布局乡村生活空间,推动有条件、有需求的村编制“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探索规划“留白”机制,鼓励地理位置、发展条件相近的村庄联合编制规划。截至目前,5160个村已完成“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每个县提供10-20种农民建房图集。    二、健全机制,推进政策衔接    一是扎实推进政策衔接。按照中央“四个不摘”要求,省委、省政府明确,过渡期内涉及“两不愁三保障”和社会保障类政策,继续保持总体稳定;脱贫地区财政保障政策,维持一段时间;产业就业支持发展类政策,适时调整优化。主要帮扶政策确需退出的,需报省委、省政府审定。坚持有序调整、平稳过渡的原则,分区域、分人群、分类别做好衔接政策的调整优化工作,严禁实行超标准的“土政策”,搞过头保障、吊高胃口,防止帮扶不精准、泛福利化等现象;同时避免“一刀切”“急刹车”,造成政策供给“真空”,影响“两不愁三保障”成果。对标对表中央33项有效衔接政策,逐项梳理,分类优化,除3项政策不需省级制定外,明确5项政策延续执行,出台25个主要衔接政策文件,切实把中央大政方针转化为湖北实施方案。其中,省委、省政府慎重研究出台《关于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对脱贫户医疗帮扶实行渐退政策,得到国家乡村振兴局充分肯定。    二是扎实推进帮扶机制衔接。按照中央有效衔接意见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将37个脱贫县作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建立省级领导乡村振兴联系点制度,由每位省级领导“一对一”联系1个重点帮扶县。创新建立省内区域协作机制,鉴于浙江杭州市不再对口帮扶我省恩施州,由武汉市接续帮扶恩施州的8个县市和宜昌市的五峰县,宜昌、襄阳等地的经济强市和荆州、鄂州、随州等地分别帮扶28个重点帮扶县。召开中央单位驻鄂定点帮扶工作座谈会、省直单位定点帮扶和省内区域协作工作联席会议,纵深推动定点帮扶和区域协作工作。截至今年一季度,43个区域协作帮扶地区累计共投入财政援助资金4.65亿元,帮助引进资金16.27亿元。调整优化省直单位定点帮扶,由37家省直单位牵头、350家省直单位定点帮扶37个重点帮扶县,累计帮助引进资金42.79亿元。17家中央单位继续定点帮扶25个重点帮扶县,累计帮助引进各类资金34.96亿元。    三是扎实推进驻村帮扶工作衔接。出台我省《关于向重点乡村持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的实施意见》,将省直单位驻村工作队全部调整到37个重点帮扶县。对脱贫产业帮扶还不够牢固。有的地方脱贫产业不大不强,缺乏地域特色,没有形成品牌和规模,产业链条短,产品附加值较低,市场竞争力不强,抗风险能力弱;有的脱贫产业与脱贫户利益联结不够紧密,没有有效带动脱贫户稳定增收。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村(社区)、集体经济薄弱村,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对乡村振兴任务重的村选派驻村第一书记或工作队。将美丽乡村示范村、组织振兴红色村、乡村治理示范村等各类示范村、试点村作为重点,发挥示范带动效应。对党组织软弱涣散村,全覆盖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全省共选派驻村第一书记1.77万人,驻村工作队1.2万支、驻村干部4.26万人。我省驻村干部总数在全国排第2位,驻村帮扶工作在全国驻村工作现场会上做了经验介绍。    四是扎实推进考核机制衔接。对标国家后评估办法,出台《湖北省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办法》,对有巩固脱贫成果任务的17个市州和91个县,过渡期内每年组织1次后评估,结果作为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市县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2021年11月底至12月上旬,组织对全省有巩固脱贫任务的市县开展后评估,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的作用。    三、精准帮扶,推进产业衔接    一是聚焦重点产业链建设。围绕补链延链强链,坚持以全产业链拓展产业增值增效空间,重点打造10大主导产业链【优质稻米、菜籽油、茶叶、特色淡水产品、现代种业、柑橘、蔬菜、道地药材、生猪、家禽及蛋制品】。建立产业链“链长制”,由省领导担任链长,实行“五个一”工作推进机制【即一名省领导领衔、一个牵头单位负责、一个工作专班服务、一个专家团队指导、一套政策措施配套】。持续加大投入力度,省级财政每年统筹安排10亿元产业发展资金,2021年,全省金融机构新增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近200亿元,同比增长96%。二是培优壮强龙头企业。坚持招商引资、招大引强和向内挖潜,实施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十百千万”工程【即全省围绕10个农业主导产业链,重点培育100家细分行业领军企业和1000家成长型龙头企业,带动近1000万农户增收】,引领农产品加工做大做强、做精做优。全省国家级龙头企业增加20家、达到82家,省级龙头企业增加125家、达到990家,新增上市农业企业1家。三是培育打造知名品牌。打好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建设“组合拳”,鼓励龙头企业与其他农业经营主体共创“土字号”“乡字号”特色品牌,用品牌覆盖农业全产业链,实现从“卖资源”向“卖品牌”转变。中央电视台对湖北25个优质农业产品品牌进行推介,随州香菇、洪湖莲藕、秭归脐橙等11个品牌入围中国农业品牌目录,新增农产品地理标志15个、总量达到195个,居中部第一、全国第三。四是促进产业融合发展。抢抓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和需求侧改革的重大机遇,把握数字乡村建设的重大契机,推动特色农业“接二连三”,推进“农业+”业态融合,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加快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生态康养、农事体验、数字农业、农村电商等新产业新业态,不断拓展农业农村发展新空间。全省围绕产业融合发展创建了4个国家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和14个国家农业产业强镇。指导脱贫县编制实施特色产业发展规划,完善联农带农机制,持续推进消费帮扶,不断提高脱贫人口家庭经营净收入比重。围绕产业链,布置资金链、资源链、人才链,全方位为农业产业输血赋能。优先将产业路、资源路、旅游路、乡村产业发展等项目纳入乡村建设项目库,加快推进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进一步夯实乡村产业发展基础;全力打造优质稻米、菜籽油、茶叶等10大农业重点产业链。建立“链长制”,;创建三峡柑橘、潜江小龙虾、鄂西南武陵山茶、鄂西北香菇4个国家级特色优势产业集群,推动14个国家级农业产业强镇建设,创建153个省级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引导龙头企业带领合作社、家庭农场抱团发展。强化品牌推广,大力打造“潜江龙虾”“赤壁青砖茶”“蕲春蕲艾”等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    四、多措并举,推进人才队伍衔接    一是强化技能培训力度。始终把农村劳动者技能提升作为培训工作的重点,通过扎实开展农作物栽培技术、家禽水产养殖技术、中药材种植技术、特色农产品制作技术等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帮助他们更加科学、更加专业地从事农业生产工作。结合农村劳动力就业发展需要,针对性开展乡村民宿、乡村旅游、工艺品编织、茶叶制作、烟熏烤制、厨师等农业衍生行业技能培训,全面培养农民的技能水平,帮助他们成为技能多面手。2021年,全省组织各类城乡劳动者开展就业技能培训35.9万人,为35.4万人落实培训补贴。    二是鼓励人才返乡创业。2018年以来,我省先后出台《全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关于深入实施“我兴楚乡·创在湖北”返乡创业行动计划的通知》,为返乡创业者量身打造政策扶持链,提供首次创业扶持、示范奖补、创业平台、税费减免、融资贷款、用地支持及全方位创业服务,拿出“真金白银”真心实意支持返乡人员创业,厚植返乡创业沃土。2021年,全省新增返乡创业5.26万人,落实创业补贴1800万余元,带动就业14.44万人;认定全省第三批返乡创业示范县10个、示范园19个、示范项目90个,奖补3040万元,大力激发了返乡创业热情。各地乘势而为、勇于创新,全省形成了引导人员回乡、资金回流、项目回迁的政策体系。    三是加大人才人事支撑。落实艰苦边远地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倾斜政策。推进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改革。深化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推行乡村医务人员“县管乡用”“乡管村用”。实施职称评聘向基层倾斜行动。全面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对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乡村中小学教师继续实行“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对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实行总量控制、比例单列。畅通基层各类高层次人才职称申报评审“绿色通道”,进一步推进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审工作。在“宜荆荆恩”区域开展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审,2021年共44名职业农民获得高级职称,658名职业农民获得中、初级职称。实施人才向基层流动的工资倾斜行动。继续指导各地落实事业单位乡镇工作补贴向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偏远乡镇倾斜的政策;落实对到有关地区县以下事业单位工作的高校毕业生高定工资政策,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落实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倾斜的绩效工资政策,提高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工资待遇。    四是推动人才下沉一线。选优配强农村支部班子,结合2021年村“两委”换届,全面落实村党组织书记县级党委备案管理和村“两委”成员县级联审机制,村“两委”班子质量得到整体优化提升。推动各类人才向乡村一线流动,持续深化实施省派“博士服务团”项目,选派992人到基层一线服务锻炼。实施“一村多名大学生”计划,累计培养1.2万多名。向重点乡村持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选派驻村工作队1.2万支、驻村干部4.25万人(含驻村第一书记1.76万人),覆盖脱贫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村(社区)、集体经济薄弱村、乡村振兴任务重的村、党组织软弱涣散村等“五类村”,加强业务培训、履职管理、年度考核,通报表扬优秀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    五、突出重点,推进乡村治理衔接    一是坚持党建引领。省委出台《关于深入推进党建引领乡村治理促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抓好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深入实施农村基层党建“整乡推进、整县提升”示范县乡创建行动,高质量开展村(社区)“两委”换届,班子成员普遍年龄下降、学历提升。建设一批组织振兴、文化振兴的“红色美丽村”,39个村入选全国试点。培育选树一批党组织领导的“三治融合村”“文明善治村”,推进乡、村法律顾问服务全覆盖,配备驻村辅警2.2万名,基本实现“一村一辅警”。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基本实现县乡村全覆盖。二是开展共同缔造。广泛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最大限度地激发人民群众参与乡村治理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发动群众参与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三是加强乡风治理。深入推进移风易俗,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深入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深化文明村镇和文明家庭创建,着力解决高价彩礼、人情攀比、厚葬薄养、封建迷信等突出问题。开展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大力推广积分制、清单制等创新经验,通过典型引路、示范带动等方式,引导各地扩大积分制覆盖范围,拓展积分应用领域,激发农民参与村级公共事务的积极性。武汉市黄陂区推行“四类清单”【减负清单、责任清单、监督清单、服务清单】的做法,被列入全国清单制首批典型案例。宜都市探索“村规民约+家庭诚信档案+积分制”集成化治理经验,秭归县、大冶市全域推广幸福村落、活力村庄建设经验,不断深化村民自治实践。大冶、秭归、蔡甸、宜都等4个县(市、区)入选全国乡村治理典型案例,8个乡镇、82个村被评为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镇,为全省提供乡村治理样板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围绕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进一步强化政治担当,持续强化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确保脱贫基础更加稳固,成效更可持续,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湖北省乡村振兴局                                                                       2022年7月22日  jQuery(‘#qrcodeCanvas‘).qrcode({text:document.location.href,width:112,height:112}); 附件:

湖北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提案20220346

案    由:

关于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建议 

分    类:

经济建设-三农工作 

主 题 词:


提案件人:

谭仁杰(共1名) 

办理单位:

主办:省乡村振兴局
   会办:省委组织部,省农业农村厅

内    容:

  2021年2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庄严宣告了我国脱贫攻坚取得全面胜利,完成了消除绝对贫困的艰巨任务,创造了又一个彪炳史册的人间奇迹!4月13日,在全省脱贫攻坚表彰大会上,应勇书记也郑重宣告全省581万贫困人口全部脱贫,37个贫困县全部摘帽,4821个贫困村全部出列,书写了中国减贫奇迹的荆楚篇章。然而脱贫摘帽不仅不是终点,而且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因此,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乘势而上,再接再厉,着力推动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在政策体系、工作体制、制度体系等方面的有效衔接,是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交会和过渡时期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
      为此建议:
      (一)规划先行,做好发展衔接。编制区域乡村振兴规划,结合脱贫攻坚任务完成的实际和乡村振兴新的目标要求,通盘考虑城镇化发展在土地利用、产业发展、居民点建设、人居环境整治、生态保护和乡土风貌等方面,统筹做好乡村振兴整体规划和各专项规划,切实形成城乡融合、区域一体、多规合一的规划体系。
      (二)固本强基,做好产业衔接。以产业振兴为抓手,构建可持续的产业发展长效机制,培植和发展区域主导产业和优势产业。将产业发展与农业现代化、工业化和城镇化结合起来,延长农业产业链、价值链,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有效提升产业发展的综合效益,从根本上遏制产业扶贫的短期化偏向。
      (三)坚持统筹,做好政策衔接。完善乡村振兴的体制机制,坚持“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借鉴脱贫攻坚形成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统筹健全责任体系、监督体系、考核评估体系等内在制度体系,建立巩固脱贫成果和乡村振兴长效工作机制,坚持精准、坚持扶志扶智,防范返贫和新生贫困,解决次生贫困和相对贫困。统筹建立协调机制,统筹推进规划编制、政策制定、项目实施等重要事项,统筹提高财政、土地、科技、人才、金融等资源要素的协同配套,构筑城乡要素双向流动的体制机制。统筹分类处置脱贫攻坚阶段的临时性、一次性、特惠性政策,转化为制度性安排,促使其向普惠性、长期性政策转变,从而更好实现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四)引培并重,做好队伍衔接。统筹农村工作力量,加强干部培训,配强“两委”班子,提升农村工作队伍战斗力。培养“三农”人才是农村乡村振兴和可持续发展的根本,应该有计划、大规模、持久性地培养一批“三农”人才,包括下乡返乡创业的人才;引进懂科技、懂管理、懂市场、懂法律的现代化农业、农村人才;聘请有技术的专家、医生、教师以及有志于退下来的到农村的干部,发挥他们在乡村治理中的积极作用,进一步提高乡村的公共服务能力和运行水平,为乡村振兴提供各项支撑。
      (五)提升服务,做好治理衔接。农村基层服务和治理直接关系到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效果。乡村治理的“基石”作用决定了没有乡村治理的现代化,就没有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将脱贫攻坚中形成的乡村治理经验转化为乡村治理制度,健全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更好服务于乡村振兴。围绕乡村振兴的战略布局和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的工作思路,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夯实乡村振兴基层基础,为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组织保障。针对新时代“三农”工作出现的新问题,加快完善农业农村立法,依法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保护和传承农村优秀传统文化,开展农村文化创建,深化乡村德治建设。顺应信息化、智能化发展趋势,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推动“智慧乡村”建设,切实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强化村级党组织的思想引领、组织引领、工作引领,不断增强凝聚力、号召力和战斗力,不断提升乡村治理水平,推动乡村振兴可持续发展。
    

办    法:

     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对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关于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建议》答复的函
    
谭仁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建议》(第20220346号建议)收悉,我局经会商省委组织部、省农业农村厅,现将答复意见报告如下:
    省委、省政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作为重大政治责任,聚焦“守底线、抓发展、促振兴”,扎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推动巩固脱贫成果开新局、乡村振兴上台阶。
    一、高点规划,推进有效衔接
    以县域为单元编制村庄布局规划,以国土空间规划为引领,统筹乡村产业发展、住房布局、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等内容,明确村庄布局分类,优化布局乡村生活空间,推动有条件、有需求的村编制“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探索规划“留白”机制,鼓励地理位置、发展条件相近的村庄联合编制规划。截至目前,5160个村已完成“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每个县提供10-20种农民建房图集。
    二、健全机制,推进政策衔接
    一是扎实推进政策衔接。按照中央“四个不摘”要求,省委、省政府明确,过渡期内涉及“两不愁三保障”和社会保障类政策,继续保持总体稳定;脱贫地区财政保障政策,维持一段时间;产业就业支持发展类政策,适时调整优化。主要帮扶政策确需退出的,需报省委、省政府审定。坚持有序调整、平稳过渡的原则,分区域、分人群、分类别做好衔接政策的调整优化工作,严禁实行超标准的“土政策”,搞过头保障、吊高胃口,防止帮扶不精准、泛福利化等现象;同时避免“一刀切”“急刹车”,造成政策供给“真空”,影响“两不愁三保障”成果。对标对表中央33项有效衔接政策,逐项梳理,分类优化,除3项政策不需省级制定外,明确5项政策延续执行,出台25个主要衔接政策文件,切实把中央大政方针转化为湖北实施方案。其中,省委、省政府慎重研究出台《关于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对脱贫户医疗帮扶实行渐退政策,得到国家乡村振兴局充分肯定。
    二是扎实推进帮扶机制衔接。按照中央有效衔接意见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将37个脱贫县作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建立省级领导乡村振兴联系点制度,由每位省级领导“一对一”联系1个重点帮扶县。创新建立省内区域协作机制,鉴于浙江杭州市不再对口帮扶我省恩施州,由武汉市接续帮扶恩施州的8个县市和宜昌市的五峰县,宜昌、襄阳等地的经济强市和荆州、鄂州、随州等地分别帮扶28个重点帮扶县。召开中央单位驻鄂定点帮扶工作座谈会、省直单位定点帮扶和省内区域协作工作联席会议,纵深推动定点帮扶和区域协作工作。截至今年一季度,43个区域协作帮扶地区累计共投入财政援助资金4.65亿元,帮助引进资金16.27亿元。调整优化省直单位定点帮扶,由37家省直单位牵头、350家省直单位定点帮扶37个重点帮扶县,累计帮助引进资金42.79亿元。17家中央单位继续定点帮扶25个重点帮扶县,累计帮助引进各类资金34.96亿元。
    三是扎实推进驻村帮扶工作衔接。出台我省《关于向重点乡村持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的实施意见》,将省直单位驻村工作队全部调整到37个重点帮扶县。对脱贫产业帮扶还不够牢固。有的地方脱贫产业不大不强,缺乏地域特色,没有形成品牌和规模,产业链条短,产品附加值较低,市场竞争力不强,抗风险能力弱;有的脱贫产业与脱贫户利益联结不够紧密,没有有效带动脱贫户稳定增收。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村(社区)、集体经济薄弱村,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对乡村振兴任务重的村选派驻村第一书记或工作队。将美丽乡村示范村、组织振兴红色村、乡村治理示范村等各类示范村、试点村作为重点,发挥示范带动效应。对党组织软弱涣散村,全覆盖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全省共选派驻村第一书记1.77万人,驻村工作队1.2万支、驻村干部4.26万人。我省驻村干部总数在全国排第2位,驻村帮扶工作在全国驻村工作现场会上做了经验介绍。
    四是扎实推进考核机制衔接。对标国家后评估办法,出台《湖北省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办法》,对有巩固脱贫成果任务的17个市州和91个县,过渡期内每年组织1次后评估,结果作为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市县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2021年11月底至12月上旬,组织对全省有巩固脱贫任务的市县开展后评估,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的作用。
    三、精准帮扶,推进产业衔接
    一是聚焦重点产业链建设。围绕补链延链强链,坚持以全产业链拓展产业增值增效空间,重点打造10大主导产业链【优质稻米、菜籽油、茶叶、特色淡水产品、现代种业、柑橘、蔬菜、道地药材、生猪、家禽及蛋制品】。建立产业链“链长制”,由省领导担任链长,实行“五个一”工作推进机制【即一名省领导领衔、一个牵头单位负责、一个工作专班服务、一个专家团队指导、一套政策措施配套】。持续加大投入力度,省级财政每年统筹安排10亿元产业发展资金,2021年,全省金融机构新增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近200亿元,同比增长96%。二是培优壮强龙头企业。坚持招商引资、招大引强和向内挖潜,实施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十百千万”工程【即全省围绕10个农业主导产业链,重点培育100家细分行业领军企业和1000家成长型龙头企业,带动近1000万农户增收】,引领农产品加工做大做强、做精做优。全省国家级龙头企业增加20家、达到82家,省级龙头企业增加125家、达到990家,新增上市农业企业1家。三是培育打造知名品牌。打好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建设“组合拳”,鼓励龙头企业与其他农业经营主体共创“土字号”“乡字号”特色品牌,用品牌覆盖农业全产业链,实现从“卖资源”向“卖品牌”转变。中央电视台对湖北25个优质农业产品品牌进行推介,随州香菇、洪湖莲藕、秭归脐橙等11个品牌入围中国农业品牌目录,新增农产品地理标志15个、总量达到195个,居中部第一、全国第三。四是促进产业融合发展。抢抓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和需求侧改革的重大机遇,把握数字乡村建设的重大契机,推动特色农业“接二连三”,推进“农业+”业态融合,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加快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生态康养、农事体验、数字农业、农村电商等新产业新业态,不断拓展农业农村发展新空间。全省围绕产业融合发展创建了4个国家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和14个国家农业产业强镇。指导脱贫县编制实施特色产业发展规划,完善联农带农机制,持续推进消费帮扶,不断提高脱贫人口家庭经营净收入比重。围绕产业链,布置资金链、资源链、人才链,全方位为农业产业输血赋能。优先将产业路、资源路、旅游路、乡村产业发展等项目纳入乡村建设项目库,加快推进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进一步夯实乡村产业发展基础;全力打造优质稻米、菜籽油、茶叶等10大农业重点产业链。建立“链长制”,;创建三峡柑橘、潜江小龙虾、鄂西南武陵山茶、鄂西北香菇4个国家级特色优势产业集群,推动14个国家级农业产业强镇建设,创建153个省级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引导龙头企业带领合作社、家庭农场抱团发展。强化品牌推广,大力打造“潜江龙虾”“赤壁青砖茶”“蕲春蕲艾”等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
    四、多措并举,推进人才队伍衔接
    一是强化技能培训力度。始终把农村劳动者技能提升作为培训工作的重点,通过扎实开展农作物栽培技术、家禽水产养殖技术、中药材种植技术、特色农产品制作技术等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帮助他们更加科学、更加专业地从事农业生产工作。结合农村劳动力就业发展需要,针对性开展乡村民宿、乡村旅游、工艺品编织、茶叶制作、烟熏烤制、厨师等农业衍生行业技能培训,全面培养农民的技能水平,帮助他们成为技能多面手。2021年,全省组织各类城乡劳动者开展就业技能培训35.9万人,为35.4万人落实培训补贴。
    二是鼓励人才返乡创业。2018年以来,我省先后出台《全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关于深入实施“我兴楚乡·创在湖北”返乡创业行动计划的通知》,为返乡创业者量身打造政策扶持链,提供首次创业扶持、示范奖补、创业平台、税费减免、融资贷款、用地支持及全方位创业服务,拿出“真金白银”真心实意支持返乡人员创业,厚植返乡创业沃土。2021年,全省新增返乡创业5.26万人,落实创业补贴1800万余元,带动就业14.44万人;认定全省第三批返乡创业示范县10个、示范园19个、示范项目90个,奖补3040万元,大力激发了返乡创业热情。各地乘势而为、勇于创新,全省形成了引导人员回乡、资金回流、项目回迁的政策体系。
    三是加大人才人事支撑。落实艰苦边远地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倾斜政策。推进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改革。深化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推行乡村医务人员“县管乡用”“乡管村用”。实施职称评聘向基层倾斜行动。全面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对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乡村中小学教师继续实行“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对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实行总量控制、比例单列。畅通基层各类高层次人才职称申报评审“绿色通道”,进一步推进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审工作。在“宜荆荆恩”区域开展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审,2021年共44名职业农民获得高级职称,658名职业农民获得中、初级职称。实施人才向基层流动的工资倾斜行动。继续指导各地落实事业单位乡镇工作补贴向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偏远乡镇倾斜的政策;落实对到有关地区县以下事业单位工作的高校毕业生高定工资政策,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落实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倾斜的绩效工资政策,提高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工资待遇。
    四是推动人才下沉一线。选优配强农村支部班子,结合2021年村“两委”换届,全面落实村党组织书记县级党委备案管理和村“两委”成员县级联审机制,村“两委”班子质量得到整体优化提升。推动各类人才向乡村一线流动,持续深化实施省派“博士服务团”项目,选派992人到基层一线服务锻炼。实施“一村多名大学生”计划,累计培养1.2万多名。向重点乡村持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选派驻村工作队1.2万支、驻村干部4.25万人(含驻村第一书记1.76万人),覆盖脱贫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村(社区)、集体经济薄弱村、乡村振兴任务重的村、党组织软弱涣散村等“五类村”,加强业务培训、履职管理、年度考核,通报表扬优秀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
    五、突出重点,推进乡村治理衔接
    一是坚持党建引领。省委出台《关于深入推进党建引领乡村治理促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抓好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深入实施农村基层党建“整乡推进、整县提升”示范县乡创建行动,高质量开展村(社区)“两委”换届,班子成员普遍年龄下降、学历提升。建设一批组织振兴、文化振兴的“红色美丽村”,39个村入选全国试点。培育选树一批党组织领导的“三治融合村”“文明善治村”,推进乡、村法律顾问服务全覆盖,配备驻村辅警2.2万名,基本实现“一村一辅警”。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基本实现县乡村全覆盖。二是开展共同缔造。广泛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最大限度地激发人民群众参与乡村治理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发动群众参与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三是加强乡风治理。深入推进移风易俗,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深入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深化文明村镇和文明家庭创建,着力解决高价彩礼、人情攀比、厚葬薄养、封建迷信等突出问题。开展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大力推广积分制、清单制等创新经验,通过典型引路、示范带动等方式,引导各地扩大积分制覆盖范围,拓展积分应用领域,激发农民参与村级公共事务的积极性。武汉市黄陂区推行“四类清单”【减负清单、责任清单、监督清单、服务清单】的做法,被列入全国清单制首批典型案例。宜都市探索“村规民约+家庭诚信档案+积分制”集成化治理经验,秭归县、大冶市全域推广幸福村落、活力村庄建设经验,不断深化村民自治实践。大冶、秭归、蔡甸、宜都等4个县(市、区)入选全国乡村治理典型案例,8个乡镇、82个村被评为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镇,为全省提供乡村治理样板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围绕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进一步强化政治担当,持续强化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确保脱贫基础更加稳固,成效更可持续,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湖北省乡村振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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