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湖北省政协第十二届五次会议第20220149号提案会办工作的意见
栏目:湖北乡村振兴局-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22-12-07
湖北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提案第20220149号案    由:关于促进我省贫困地区人口可持续发展的建议 分    类:经济建设-宏观经济 主 题 词:提案件人: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共1名) 办理单位:主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会办:省乡村振兴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北省教育厅,湖北省民政厅内    容:  贫困地区人口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要素,也是我省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目标的基础条件。当前高龄少子化趋势成为人口可持续发展的客观制约,为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实现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省政协人资环委联合黄冈市政协进行专题调研,提出了相关建议。      调研中发现,我省贫困地区人口可持续发展问题比较严峻。主要表现:一是老龄化事实严峻,高龄少子化趋势进一步加深。二是劳动年龄人口素质和技能问题突出。三是婚育观念产生新变化,且推迟初婚年龄及影响生育意愿。四是各项配套政策尚未得到全面落实落地。为此建议如下:      一、正视并积极应对老龄化      一是建设养老服务体系,对老龄人口实施分层分类管理。建议根据老龄人口不同的经济状况和身体状况,提供差异化、个性化养老服务。      二是积极引入社会力量,推广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模式。建议持续深化探索互助性养老、普惠型养老、公益性养老等多种模式,为政府兜底保障对象提供适量的基础性、保障性、示范性养老服务;同时,积极引导和引入第三方专业社会组织、养老服务提供机构或企业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提供多层次多样化选择。      三是加强养老服务保障。建议设立老年人服务专门机构——长者服务局,将散落在民政、卫健与老龄办的职责统一交由该机构,统一负责老龄事业、产业。同时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民政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的工作机制,加大政府支持力度。将乡镇福利院纳入政府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将福利院人员工资和运行经费纳入各级地方财政预算,逐步提高对民办营利和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各项补贴标准。      四是注重老年人康养、医养相结合。建议大力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支持邻里之间互助型养老,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推动专业机构服务向社区和家庭延伸;提升公办养老机构服务能力和水平,完善公建民营管理机制,结合服务能力适当拓展服务对象,重点为经济困难的失能失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提供无偿或低收费托养服务,在养老保险上单独设立失能失智老人护理险。      二、解决贫困人口的能力性制约      一是加大贫困地区义务阶段的教育投入,优化教师队伍建设。建议进一步破除城乡二元结构教育壁垒,实现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教师编制标准、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标准、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统一和“两免一补”政策城乡全覆盖。建议持续完善随迁子女、留守儿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习困难学生、残疾儿童等特殊群体关爱体系;实施乡村完全小学、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寄宿制学校标准化建设,教学点、乡村小规模学校建设达到相应要求。      二是提升贫困地区人口文化素质教育,以摆脱贫困代际传递。根据贫困地区劳动力的需求合理选择职业技能和培训内容,完善政府、企业、集体以及个人共同参与的培训体系。充分发挥市内高校、职业院校的资源优势,积极支持市内高校、职业院校承担更多培训项目,发挥培训主阵地作用。      三是增强劳动力的职业技能培训,加大政策覆盖力度。加强订单式培养和定向委培的力度与实效。建议统筹贫困地区技能培训资源,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广泛组织面向“三农”、面向乡村振兴的职业技能培训。同时,注重对接贫困地区产业发展、乡村振兴开展针对性职业技能培训。      四是推动以劳动力素质提升为核心的流动人口市民化。建议首先提高劳动力自身就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缓解因长期未就业而造成的经济实力和社会保障覆盖率上的不足;其次,强化对自身人力资本的投资,提高城市融入度和适应性,主动克服市民化障碍。      三、加快出台生育友好型社会的政策与制度体系,以政策改变人口少子化问题      一是深化生育服务保障,补齐生育相关的公共服务短板,应对“不愿生”的问题。建议建立覆盖全周期全过程的生殖健康保障体系,整合青少年生殖健康、避孕服务、婚前检查、孕前保健、孕期保健、住院分娩、产后保健、儿童保健等内容,提供系统、规范的优生优育全程服务,打造“一条龙”服务链,提高出生人口质量。建议积极推进生育医疗费用支付方式改革,将辅助生殖和不孕不育治疗等相关医疗费用纳入报销范围,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及参保群众的费用负担情况稳步提高生育保险待遇保障水平。      二是推进托育机构服务规范化,建议建立健全婴幼儿照护服务法规政策和标准规范体系,改善“没人带”的问题。建议大力发展普惠性托育和托幼服务,积极支持现有幼儿园开设2—3岁托班,简化审批等手续,重点引导公办幼儿园开设托班;支持社区免费或低价向托育机构提供场地,大力发展社区托育服务。建议完善行业准入、管理运营、从业人员资质、质量评估、安全监管等方面的标准和规范,以便规范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和基层操作执行。      三是建设社会化家政服务行业,解决“请人难”的问题。建议进一步提升家政服务从业人员的技能和素养,完善家政服务职业教育。同时,扩大服务种类、服务人员数量,缓解家政服务紧缺的问题。优先发展针对“一老一小”等群众急需的家政服务。      四是合法保障育龄女性生育权益,真正解决育龄夫妇“愿生不敢生”的生育之忧。建议将孕产妇医学检查、新生儿疾病筛查等项目纳入居民医保报销,结合地方实际出台合理生育补贴政策,对育龄妇女生殖健康保障的相关收费疫苗(宫颈癌疫苗等)纳入居民医保报销,完善生育休假与生育保险制度。建议落实妇女育儿假,健全假期用工成本分担机制,提高生育保险对参保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待遇等的标准,减轻生育医疗费用负担。提高农村居民生育报销定额标准,降低群众怀孕、生育成本。      五是充分重视家庭户规模持续下降且突破3人所带来的社会风险。      四、综合施策助力人口可持续发展      一是建议缩短基础教育年限,将学制改为“十年一贯制”,即小学五年、初中三年,高中两年;并将法定成年男女婚龄各降低一年,提前生育年龄,以缓解学业与生育的矛盾;建议弹性实施延迟退休政策,充分挖掘人力资源潜力,鼓励老年人灵活就业,提升技能型劳动力的利用效率。      二是各地结合本地发展实际出台支撑“二孩”“三孩”配套政策。建议政府和用人单位共同承担“三育”成本,建立生育成本分摊机制,政府要积极承担一部分用人单位的成本,减少用人单位招录女职工所带来的额外支出。并鼓励用人单位制定有利于职工平衡工作和家庭关系的措施,依法协商确定有利于照顾婴幼儿的灵活休假和弹性工作方式。同时要避免政府释放释放生育红利、完全由用人单位“埋单”的情况。      三是推进教育公平与优质教育资源供给。建议持续提升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适当延长在园时长或提供托管服务。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有效解决教育资源不均衡难题。依托学校教育资源,以公益普惠为原则,全面开展课后文体活动,社会实践项目和托管服务,推动放学时间与家长下班时间相衔接。不断平衡家庭和学校教育负担,严格规范校外培训。      四是加强劳动力的知识技能专业培训,培育造血能力,以增加收入,增强自身养老和育小能力。建议在贫困地区人口素质偏低、技能单一的限定条件下,努力提高其人力资本水平,优化人力资源结构。在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水平的基础上解决好贫困地区人口的局限性。尤其是针对贫困地区本地留守的低龄老年人、留守妇女加强培训,让他们有能力抚养下一代,既能“养得起”,又能“养得好”。    办    法:                关于对湖北省政协第十二届五次会议第20220149号提案会办工作的意见    省卫健委:    现将省政协第十二届五次第20220149号提案提出的关于促进我省贫困地区人口可持续发展的建议办理情况函告如下,请综合后一并答复。    近年来,我局高度重视农村人口可持续发展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先后印发了《关于推进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通知》(鄂教财发〔2021〕1号)、《关于加强劳务品牌建设的实施意见》(鄂人社发〔2022〕13号)、《关于做好过渡期雨露计划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支持脱贫地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加强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配合教育等部门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提升乡村教育教学质量。引导脱贫家庭子女接受雨露计划职业教育,提升综合素质。鼓励各地开展雨露计划中短期技能培训,提升技能水平和就业竞争力。一是做好乡村公共服务人才培育。配合省教育厅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岗计划、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银龄讲学计划,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为脱贫地区提供教育人才支持。配合省卫健委继续实施全科医生特岗和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计划,为脱贫地区乡村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补充了一批全科医生。二是培养创业就业技能人才。出台《关于做好过渡期内雨露计划工作的通知》,借助雨露计划平台,引导脱贫家庭(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中、高等职业院校和技术院校教育,提升脱贫人口综合能力素质。鼓励各地采取“中短期培训+稳定就业+长效增收”等模式,引导脱贫人口接受具有地方特色、贴近市场需求的雨露计划中短期技能培训,帮助脱贫人口就地创业就业。配合相关部门采取学制教育和专业培训相结合的模式对农村“两后生”进行技能培训。鼓励留守妇女报考高职院校,提升女性接受职业教育水平。三是发展社会化家政服务。积极配合商务部门动员、扶持农村劳动力从事家政服务行业,利用高校、大型家政企业和专业培训机构等资源,加大农村劳动力、在校生和社会人员的家政培训力度,提高从业综合素质和职业技能。鼓励开展家政相关职业技能比赛、展会等活动,支持优秀家政从业人员参与评比表彰活动。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继续实施雨露计划。鼓励引导脱贫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雨露计划职业教育,提升脱贫家庭新成长劳动力综合素质,增强就业稳定性。鼓励引导脱贫人口参加雨露计划中短期技能培训,积极探索雨露计划与区域协作、劳务品牌和主体用工的对接融合,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就业增收。二是推动就地就近就业。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万家民企助就业”专项行动,鼓励民企通过投资项目、安置就业等多种形式,积极稳岗、增岗。指导各地通过开发公益性岗位、支持就业帮扶车间发展、推广以工代赈等方式拓宽县内就业渠道,实现务工、顾家、挣钱“三不误”。三是强化妇女素质提升。配合省妇儿工委积极加强农村地区女性教育引导,鼓励农村地区女性接受职业教育,提升女性教育水平。同时,优化妇女就业结构,提高城镇单位就业人员中女性比例,促进女性就业增收。                                                                            湖北省乡村振兴局                                                                         2022年5月31日        主管领导:杨  遥         联系电话:87231317    经 办 人:李明奇         联系电话:87893828    邮政编码:430071      jQuery(‘#qrcodeCanvas‘).qrcode({text:document.location.href,width:112,height:112}); 附件:

湖北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提案20220149

案    由:

关于促进我省贫困地区人口可持续发展的建议 

分    类:

经济建设-宏观经济 

主 题 词:


提案件人:

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共1名) 

办理单位:

主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会办:省乡村振兴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北省教育厅,湖北省民政厅

内    容:

  贫困地区人口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要素,也是我省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目标的基础条件。当前高龄少子化趋势成为人口可持续发展的客观制约,为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实现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省政协人资环委联合黄冈市政协进行专题调研,提出了相关建议。
      调研中发现,我省贫困地区人口可持续发展问题比较严峻。主要表现:一是老龄化事实严峻,高龄少子化趋势进一步加深。二是劳动年龄人口素质和技能问题突出。三是婚育观念产生新变化,且推迟初婚年龄及影响生育意愿。四是各项配套政策尚未得到全面落实落地。为此建议如下:
      一、正视并积极应对老龄化
      一是建设养老服务体系,对老龄人口实施分层分类管理。建议根据老龄人口不同的经济状况和身体状况,提供差异化、个性化养老服务。
      二是积极引入社会力量,推广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模式。建议持续深化探索互助性养老、普惠型养老、公益性养老等多种模式,为政府兜底保障对象提供适量的基础性、保障性、示范性养老服务;同时,积极引导和引入第三方专业社会组织、养老服务提供机构或企业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提供多层次多样化选择。
      三是加强养老服务保障。建议设立老年人服务专门机构——长者服务局,将散落在民政、卫健与老龄办的职责统一交由该机构,统一负责老龄事业、产业。同时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民政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的工作机制,加大政府支持力度。将乡镇福利院纳入政府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将福利院人员工资和运行经费纳入各级地方财政预算,逐步提高对民办营利和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各项补贴标准。
      四是注重老年人康养、医养相结合。建议大力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支持邻里之间互助型养老,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推动专业机构服务向社区和家庭延伸;提升公办养老机构服务能力和水平,完善公建民营管理机制,结合服务能力适当拓展服务对象,重点为经济困难的失能失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提供无偿或低收费托养服务,在养老保险上单独设立失能失智老人护理险。
      二、解决贫困人口的能力性制约
      一是加大贫困地区义务阶段的教育投入,优化教师队伍建设。建议进一步破除城乡二元结构教育壁垒,实现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教师编制标准、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标准、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统一和“两免一补”政策城乡全覆盖。建议持续完善随迁子女、留守儿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习困难学生、残疾儿童等特殊群体关爱体系;实施乡村完全小学、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寄宿制学校标准化建设,教学点、乡村小规模学校建设达到相应要求。
      二是提升贫困地区人口文化素质教育,以摆脱贫困代际传递。根据贫困地区劳动力的需求合理选择职业技能和培训内容,完善政府、企业、集体以及个人共同参与的培训体系。充分发挥市内高校、职业院校的资源优势,积极支持市内高校、职业院校承担更多培训项目,发挥培训主阵地作用。
      三是增强劳动力的职业技能培训,加大政策覆盖力度。加强订单式培养和定向委培的力度与实效。建议统筹贫困地区技能培训资源,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广泛组织面向“三农”、面向乡村振兴的职业技能培训。同时,注重对接贫困地区产业发展、乡村振兴开展针对性职业技能培训。
      四是推动以劳动力素质提升为核心的流动人口市民化。建议首先提高劳动力自身就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缓解因长期未就业而造成的经济实力和社会保障覆盖率上的不足;其次,强化对自身人力资本的投资,提高城市融入度和适应性,主动克服市民化障碍。
      三、加快出台生育友好型社会的政策与制度体系,以政策改变人口少子化问题
      一是深化生育服务保障,补齐生育相关的公共服务短板,应对“不愿生”的问题。建议建立覆盖全周期全过程的生殖健康保障体系,整合青少年生殖健康、避孕服务、婚前检查、孕前保健、孕期保健、住院分娩、产后保健、儿童保健等内容,提供系统、规范的优生优育全程服务,打造“一条龙”服务链,提高出生人口质量。建议积极推进生育医疗费用支付方式改革,将辅助生殖和不孕不育治疗等相关医疗费用纳入报销范围,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及参保群众的费用负担情况稳步提高生育保险待遇保障水平。
      二是推进托育机构服务规范化,建议建立健全婴幼儿照护服务法规政策和标准规范体系,改善“没人带”的问题。建议大力发展普惠性托育和托幼服务,积极支持现有幼儿园开设2—3岁托班,简化审批等手续,重点引导公办幼儿园开设托班;支持社区免费或低价向托育机构提供场地,大力发展社区托育服务。建议完善行业准入、管理运营、从业人员资质、质量评估、安全监管等方面的标准和规范,以便规范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和基层操作执行。
      三是建设社会化家政服务行业,解决“请人难”的问题。建议进一步提升家政服务从业人员的技能和素养,完善家政服务职业教育。同时,扩大服务种类、服务人员数量,缓解家政服务紧缺的问题。优先发展针对“一老一小”等群众急需的家政服务。
      四是合法保障育龄女性生育权益,真正解决育龄夫妇“愿生不敢生”的生育之忧。建议将孕产妇医学检查、新生儿疾病筛查等项目纳入居民医保报销,结合地方实际出台合理生育补贴政策,对育龄妇女生殖健康保障的相关收费疫苗(宫颈癌疫苗等)纳入居民医保报销,完善生育休假与生育保险制度。建议落实妇女育儿假,健全假期用工成本分担机制,提高生育保险对参保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待遇等的标准,减轻生育医疗费用负担。提高农村居民生育报销定额标准,降低群众怀孕、生育成本。
      五是充分重视家庭户规模持续下降且突破3人所带来的社会风险。
      四、综合施策助力人口可持续发展
      一是建议缩短基础教育年限,将学制改为“十年一贯制”,即小学五年、初中三年,高中两年;并将法定成年男女婚龄各降低一年,提前生育年龄,以缓解学业与生育的矛盾;建议弹性实施延迟退休政策,充分挖掘人力资源潜力,鼓励老年人灵活就业,提升技能型劳动力的利用效率。
      二是各地结合本地发展实际出台支撑“二孩”“三孩”配套政策。建议政府和用人单位共同承担“三育”成本,建立生育成本分摊机制,政府要积极承担一部分用人单位的成本,减少用人单位招录女职工所带来的额外支出。并鼓励用人单位制定有利于职工平衡工作和家庭关系的措施,依法协商确定有利于照顾婴幼儿的灵活休假和弹性工作方式。同时要避免政府释放释放生育红利、完全由用人单位“埋单”的情况。
      三是推进教育公平与优质教育资源供给。建议持续提升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适当延长在园时长或提供托管服务。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有效解决教育资源不均衡难题。依托学校教育资源,以公益普惠为原则,全面开展课后文体活动,社会实践项目和托管服务,推动放学时间与家长下班时间相衔接。不断平衡家庭和学校教育负担,严格规范校外培训。
      四是加强劳动力的知识技能专业培训,培育造血能力,以增加收入,增强自身养老和育小能力。建议在贫困地区人口素质偏低、技能单一的限定条件下,努力提高其人力资本水平,优化人力资源结构。在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水平的基础上解决好贫困地区人口的局限性。尤其是针对贫困地区本地留守的低龄老年人、留守妇女加强培训,让他们有能力抚养下一代,既能“养得起”,又能“养得好”。
    

办    法:

                关于对湖北省政协第十二届五次会议第20220149号提案会办工作的意见
    
省卫健委:
    现将省政协第十二届五次第20220149号提案提出的关于促进我省贫困地区人口可持续发展的建议办理情况函告如下,请综合后一并答复。
    近年来,我局高度重视农村人口可持续发展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先后印发了《关于推进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通知》(鄂教财发〔2021〕1号)、《关于加强劳务品牌建设的实施意见》(鄂人社发〔2022〕13号)、《关于做好过渡期雨露计划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支持脱贫地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加强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配合教育等部门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提升乡村教育教学质量。引导脱贫家庭子女接受雨露计划职业教育,提升综合素质。鼓励各地开展雨露计划中短期技能培训,提升技能水平和就业竞争力。一是做好乡村公共服务人才培育。配合省教育厅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岗计划、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银龄讲学计划,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为脱贫地区提供教育人才支持。配合省卫健委继续实施全科医生特岗和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计划,为脱贫地区乡村卫生院和村卫生室补充了一批全科医生。二是培养创业就业技能人才。出台《关于做好过渡期内雨露计划工作的通知》,借助雨露计划平台,引导脱贫家庭(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中、高等职业院校和技术院校教育,提升脱贫人口综合能力素质。鼓励各地采取“中短期培训+稳定就业+长效增收”等模式,引导脱贫人口接受具有地方特色、贴近市场需求的雨露计划中短期技能培训,帮助脱贫人口就地创业就业。配合相关部门采取学制教育和专业培训相结合的模式对农村“两后生”进行技能培训。鼓励留守妇女报考高职院校,提升女性接受职业教育水平。三是发展社会化家政服务。积极配合商务部门动员、扶持农村劳动力从事家政服务行业,利用高校、大型家政企业和专业培训机构等资源,加大农村劳动力、在校生和社会人员的家政培训力度,提高从业综合素质和职业技能。鼓励开展家政相关职业技能比赛、展会等活动,支持优秀家政从业人员参与评比表彰活动。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继续实施雨露计划。鼓励引导脱贫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雨露计划职业教育,提升脱贫家庭新成长劳动力综合素质,增强就业稳定性。鼓励引导脱贫人口参加雨露计划中短期技能培训,积极探索雨露计划与区域协作、劳务品牌和主体用工的对接融合,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就业增收。二是推动就地就近就业。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万家民企助就业”专项行动,鼓励民企通过投资项目、安置就业等多种形式,积极稳岗、增岗。指导各地通过开发公益性岗位、支持就业帮扶车间发展、推广以工代赈等方式拓宽县内就业渠道,实现务工、顾家、挣钱“三不误”。三是强化妇女素质提升。配合省妇儿工委积极加强农村地区女性教育引导,鼓励农村地区女性接受职业教育,提升女性教育水平。同时,优化妇女就业结构,提高城镇单位就业人员中女性比例,促进女性就业增收。
    
                                                                        湖北省乡村振兴局
                                                                         2022年5月31日
    
    主管领导:杨  遥         联系电话:87231317
    经 办 人:李明奇         联系电话:87893828
    邮政编码:430071
    


附件:

http://www.zcbk.cn/uploads/allimg/20210508/1-21050Q11431415.jpg
扫描二维码查看原文
侦策百科收集整理,相关权利归属源作者
如二维码无法正常访问,请联系客服免费提供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