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省政协第十二届五次会议第20220064号提案的答复
栏目:湖北乡村振兴局-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22-12-08
湖北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提案第20220064号案    由:关于做好乡村振兴工作的建议 分    类:经济建设-三农工作 主 题 词:提案件人:省民建(共1名) 办理单位:主办:省乡村振兴局   会办: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农村厅内    容:    2020年脱贫攻坚取得胜利后,全面推行乡村振兴是“三农”工作重心的历史性转移。脱贫攻坚是为了解决乡村绝对贫困,而乡村振兴是为了解决乡村共同富裕,也是推动城乡可持续发展的客观要求。在“十四五”开局之年,通过乡村振兴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具有重要的政治与现实意义。      为此建议:      一是前瞻布局乡村“新基建”。在充分征求农民意愿的基础上,推动乡村集中居住,从而便利乡村基础设施的集中布局。同时,在乡村积极布建“新基建”,打造5G乡村社区,建设融合性基础设施,构建乡村互联网产业发展与社会治理生态,积极打造乡村的信息产业龙头企业甚至研发型龙头企业。      二是持续优化乡村环境。通过推动乡村集中居住,从而创建县乡村三级联动的全域生态宜居乡村的硬件基础,并在此基础上,持续培训群众养成良好习惯,培育良好社会风尚,提升农村人居环境。      三是继续优化乡村产业结构。对扶贫形成的乡村产业结构进行评估,淘汰一些效用不佳的产业,同时大力扶持那些效用发挥良好的产业。同时,结合新基建等互联网技术发展,选择本地合适产业予以重点扶持。      四是重视培养乡村人才。一方面要重视对本地人才的培养与选拔,另一方面要加大对农村区域人才引进,促进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素质不断提升,加快培养新型职业农民,尤其是培养懂市场、懂管理、懂技术的人才。      五是突破乡村治理难题。在坚持法治的基础上,保护和传承农村优秀传统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强化宣传自治能力与水平,最终实现乡村治理的德治。    办    法:                    关于对省政协第十二届五次会议第20220064号提案的答复    中国民主建国会湖北省委员会: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做好乡村振兴工作的建议”的提案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经与省发改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人社厅、省农业农村厅等部门会商,现答复如下:    省委、省政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根本遵循,完整准确全面的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作为重大的政治任务、重大的政治责任、重大的民生工程,按照“守底线、抓发展、促振兴”的总体要求,扎实抓好有效衔接工作,推动巩固脱贫成果上台阶、乡村振兴开新局。        一、统筹农村基础设施规划,加快推进数字乡村建设        一是加速农村“新基建”布局。升级农村信息化基础设施,统筹推进数字乡村和智能城市建设,支持5G、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基建向农村覆盖延伸,打造集约高效、绿色智能、安全适用的农村信息基础设施。二是加快推进数字乡村建设。将数字乡村建设纳入《湖北省信息化发展“十四五”规划》,积极引入信息化主流技术,推进“互联网+”向农业农村延伸,推动农村地区农田、水利、公路、电力、农业生产加工等基础设施的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实现数字技术与农业农村的深度融合。目前,我省江夏区、华容区、宜城市、秭归县等4地国家数字乡村试点工作成效明显,武汉市黄陂区等11地省级数字乡村试点工作有序推进。三是加强农业信息化运用。支持农业企业参与农村产业信息化研发和利用,充分利用5G、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推动企业网络化、生产智能化、产品数字化改造升级,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农业生产经营管理领域的运用。2021年,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5608万元,支持老河口市国家数字畜牧业创新应用基地等4个农业科技创新项目和数字农业建设项目。        二、推进生态宜居乡村建设,促进农村人居环境提升        一是坚持规划引领。坚持系统思维、科学谋划,统筹城镇和村庄布局,科学确定村庄分类,保护好传统村落、民族特色村寨和乡村特色风貌。以县域为单元编制村庄布局规划,鼓励地理位置、发展条件相近的村庄联合编制规划。目前,全省5160个村完成了“多规合一”村庄规划编制。二是夯实基础支撑。起草《湖北省推进乡村建设行动的若干措施》,建立乡村建设行动推进机制,统筹推动城乡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强化农村现代化基础设施支撑。推进实施美丽乡村建设、农村道路畅通、乡村清洁能源建设、数字乡村建设发展、村级综合服务设施提升等工程等,着力提升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推动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往村覆盖、往户延伸。2022年,将完成新建改建农村公路1万公里、改造农村公路危桥2000座;在12个县开展农村寄递物流建设试点,推进快递物流、村级电商村村全覆盖。三是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五年提升行动,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分区分类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和黑臭水体治理。创建农村改厕微信平台APP信息系统,务实推进农村改厕工作,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分别达到90.2%、24.42%。2021年,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1.6亿元,支持8个县市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三、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壮大延伸农业产业链条        一是大力发展特色产业。出台《关于推动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可持续发展的实施意见》,引导资金、技术、人才、信息向脱贫地区聚集,中央和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重点支持培育壮大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大力发展“一村一品、一乡一业、一县一业”,培育一批“产品特而优、业态融而新、布局聚而合”的“一村一品”示范村镇,打造一批集中连片的特色产业集群。目前,已创建三峡柑橘、潜江小龙虾、鄂西南武陵山茶、鄂西北香菇等4个国家级特色优势产业集群,推动14个国家级农业产业强镇建设。二是培育壮大龙头产业。出台《关于培育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意见》,实施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十百千万”工程,聚焦10大农业重点产业链,加大产业招商引资力度,引导龙头企业带领合作社、家庭农场抱团发展,全力促进产业振兴。全省新增20家国家级、125家省级重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年销售收入过100亿元的龙头企业由1家增加到4家。三是推进三产融合发展。积极探索创新现代加工业和现代服务业向农业产业渗透融合的模式和机制,以点带面引领全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借助“互联网+”,培育生态农业、旅游农业等多元化乡村产业形态,鼓励拓展农业多种功能、挖掘乡村多元价值,重点发展农产品加工、乡村休闲旅游等产业。目前,恩施市等9个城市已成功创建国家级示范园,英山县等4个示范园正在通过国家认定,秭归县等20个城市正在加快省级示范园创建。        四、实施人才引领发展战略,夯实乡村振兴人才保障        一是加强劳动技能培训。坚持把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作为工作重点,组织开展农作物栽培技术、家禽水产养殖技术、中药材种植技术、特色农产品制作技术等农村实用技术培训,为农村培养一批留得住、用得上,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农村实用人才队伍。2021年,全省组织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35.9万人。 二是吸引能人返乡创业。2018年以来,我省先后出台《全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鄂政办发〔2018〕28号)、《省人社厅等11部门关于深入实施“我兴楚乡·创在湖北”返乡创业行动计划的通知》(鄂人社发〔2021〕36号),为返乡创业者提供首次创业扶持、示范奖补、创业平台、税费减免、融资贷款、用地支持及全方位创业服务,拿出“真金白银”支持返乡人员创业。2021年,全省新增返乡创业5.26万人,落实创业补贴1800万余元,带动就业14.44万人;认定全省第三批返乡创业示范县10个、示范园19个、示范项目90个,奖补3040万元。 三是强化人才智力支撑。支持和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推进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乡村医务人员“县管乡用”“乡管村用”等制度改革,畅通基层各类高层次人才职称申报评审“绿色通道”和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审工作。推动高校院所和大中型企业与地方建立帮扶协作关系,组织开展“科技副总”服务中小微企业、“院士专家企业行”活动。2021年,64名专业人才挂职担任市县政府副职,其中选派到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专业人才有20人。近千名专业人才通过“基层专业技术人才奉献岗位计划”“博士服务团”等项目,服务基层、扎根基层干事创业,为基层提供人才智力支持。        五、建立完善乡村治理体系,助推基层治理提质增效        一是加强乡村法治建设。强化农村法治建设,提高群众法律素养。广泛开展“送法下乡”“送法入户”活动,采取让农民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式方法,深入到群众中开展面对面的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广大群众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大力推进乡、村法律顾问服务全覆盖,配备驻村辅警2.2万名,基本实现“一村一辅警”。二是保护和传承优秀文化。加大对传统村落、名人故居、历史文化名村的保护力度,深入挖掘农村传统道德教育资源,开展农村优秀传统文化宣传教育,培养村民树立尊重传统文化遗产的意识,调动群众保护和传承本地传统文化的积极性,让优秀传统文化得到继承发扬。建设一批组织振兴、文化振兴的“红色美丽村”,全省74个村入选全国试点,划拨省管党费扶持30个红色村,累计超3000万人到各地红色村参加革命传统教育。三是坚持推进易风移俗。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创新农村精神文明建设载体,健全红白理事会、村民议事会等群众性自治组织,完善村规民约、道德、诚信“红黑榜”等制度。持续推广积分制、清单制、数字化治理等方式,加强移风易俗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大力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        下一步,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考察湖北时重要讲话精神,聚焦“守底线、抓发展、促振兴”,抓细抓实各项工作,持续压紧压实责任,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推动脱贫群众生活更上一层楼。                                                                                     省乡村振兴局                                                                            2022年7月21日               jQuery(‘#qrcodeCanvas‘).qrcode({text:document.location.href,width:112,height:112}); 附件:

湖北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提案20220064

案    由:

关于做好乡村振兴工作的建议 

分    类:

经济建设-三农工作 

主 题 词:


提案件人:

省民建(共1名) 

办理单位:

主办:省乡村振兴局
   会办: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农村厅

内    容:

    2020年脱贫攻坚取得胜利后,全面推行乡村振兴是“三农”工作重心的历史性转移。脱贫攻坚是为了解决乡村绝对贫困,而乡村振兴是为了解决乡村共同富裕,也是推动城乡可持续发展的客观要求。在“十四五”开局之年,通过乡村振兴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具有重要的政治与现实意义。
      为此建议:
      一是前瞻布局乡村“新基建”。在充分征求农民意愿的基础上,推动乡村集中居住,从而便利乡村基础设施的集中布局。同时,在乡村积极布建“新基建”,打造5G乡村社区,建设融合性基础设施,构建乡村互联网产业发展与社会治理生态,积极打造乡村的信息产业龙头企业甚至研发型龙头企业。
      二是持续优化乡村环境。通过推动乡村集中居住,从而创建县乡村三级联动的全域生态宜居乡村的硬件基础,并在此基础上,持续培训群众养成良好习惯,培育良好社会风尚,提升农村人居环境。
      三是继续优化乡村产业结构。对扶贫形成的乡村产业结构进行评估,淘汰一些效用不佳的产业,同时大力扶持那些效用发挥良好的产业。同时,结合新基建等互联网技术发展,选择本地合适产业予以重点扶持。
      四是重视培养乡村人才。一方面要重视对本地人才的培养与选拔,另一方面要加大对农村区域人才引进,促进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素质不断提升,加快培养新型职业农民,尤其是培养懂市场、懂管理、懂技术的人才。
      五是突破乡村治理难题。在坚持法治的基础上,保护和传承农村优秀传统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强化宣传自治能力与水平,最终实现乡村治理的德治。
    

办    法:

                    关于对省政协第十二届五次会议第20220064号提案的答复
    
中国民主建国会湖北省委员会: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做好乡村振兴工作的建议”的提案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经与省发改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人社厅、省农业农村厅等部门会商,现答复如下:
    省委、省政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根本遵循,完整准确全面的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作为重大的政治任务、重大的政治责任、重大的民生工程,按照“守底线、抓发展、促振兴”的总体要求,扎实抓好有效衔接工作,推动巩固脱贫成果上台阶、乡村振兴开新局。
        一、统筹农村基础设施规划,加快推进数字乡村建设
        一是加速农村“新基建”布局。升级农村信息化基础设施,统筹推进数字乡村和智能城市建设,支持5G、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基建向农村覆盖延伸,打造集约高效、绿色智能、安全适用的农村信息基础设施。二是加快推进数字乡村建设。将数字乡村建设纳入《湖北省信息化发展“十四五”规划》,积极引入信息化主流技术,推进“互联网+”向农业农村延伸,推动农村地区农田、水利、公路、电力、农业生产加工等基础设施的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实现数字技术与农业农村的深度融合。目前,我省江夏区、华容区、宜城市、秭归县等4地国家数字乡村试点工作成效明显,武汉市黄陂区等11地省级数字乡村试点工作有序推进。三是加强农业信息化运用。支持农业企业参与农村产业信息化研发和利用,充分利用5G、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推动企业网络化、生产智能化、产品数字化改造升级,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农业生产经营管理领域的运用。2021年,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5608万元,支持老河口市国家数字畜牧业创新应用基地等4个农业科技创新项目和数字农业建设项目。
        二、推进生态宜居乡村建设,促进农村人居环境提升
        一是坚持规划引领。坚持系统思维、科学谋划,统筹城镇和村庄布局,科学确定村庄分类,保护好传统村落、民族特色村寨和乡村特色风貌。以县域为单元编制村庄布局规划,鼓励地理位置、发展条件相近的村庄联合编制规划。目前,全省5160个村完成了“多规合一”村庄规划编制。二是夯实基础支撑。起草《湖北省推进乡村建设行动的若干措施》,建立乡村建设行动推进机制,统筹推动城乡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强化农村现代化基础设施支撑。推进实施美丽乡村建设、农村道路畅通、乡村清洁能源建设、数字乡村建设发展、村级综合服务设施提升等工程等,着力提升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推动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往村覆盖、往户延伸。2022年,将完成新建改建农村公路1万公里、改造农村公路危桥2000座;在12个县开展农村寄递物流建设试点,推进快递物流、村级电商村村全覆盖。三是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五年提升行动,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分区分类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和黑臭水体治理。创建农村改厕微信平台APP信息系统,务实推进农村改厕工作,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分别达到90.2%、24.42%。2021年,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1.6亿元,支持8个县市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三、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壮大延伸农业产业链条
        一是大力发展特色产业。出台《关于推动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可持续发展的实施意见》,引导资金、技术、人才、信息向脱贫地区聚集,中央和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重点支持培育壮大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大力发展“一村一品、一乡一业、一县一业”,培育一批“产品特而优、业态融而新、布局聚而合”的“一村一品”示范村镇,打造一批集中连片的特色产业集群。目前,已创建三峡柑橘、潜江小龙虾、鄂西南武陵山茶、鄂西北香菇等4个国家级特色优势产业集群,推动14个国家级农业产业强镇建设。二是培育壮大龙头产业。出台《关于培育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意见》,实施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十百千万”工程,聚焦10大农业重点产业链,加大产业招商引资力度,引导龙头企业带领合作社、家庭农场抱团发展,全力促进产业振兴。全省新增20家国家级、125家省级重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年销售收入过100亿元的龙头企业由1家增加到4家。三是推进三产融合发展。积极探索创新现代加工业和现代服务业向农业产业渗透融合的模式和机制,以点带面引领全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借助“互联网+”,培育生态农业、旅游农业等多元化乡村产业形态,鼓励拓展农业多种功能、挖掘乡村多元价值,重点发展农产品加工、乡村休闲旅游等产业。目前,恩施市等9个城市已成功创建国家级示范园,英山县等4个示范园正在通过国家认定,秭归县等20个城市正在加快省级示范园创建。
        四、实施人才引领发展战略,夯实乡村振兴人才保障
        一是加强劳动技能培训。坚持把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作为工作重点,组织开展农作物栽培技术、家禽水产养殖技术、中药材种植技术、特色农产品制作技术等农村实用技术培训,为农村培养一批留得住、用得上,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农村实用人才队伍。2021年,全省组织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35.9万人。 二是吸引能人返乡创业。2018年以来,我省先后出台《全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鄂政办发〔2018〕28号)、《省人社厅等11部门关于深入实施“我兴楚乡·创在湖北”返乡创业行动计划的通知》(鄂人社发〔2021〕36号),为返乡创业者提供首次创业扶持、示范奖补、创业平台、税费减免、融资贷款、用地支持及全方位创业服务,拿出“真金白银”支持返乡人员创业。2021年,全省新增返乡创业5.26万人,落实创业补贴1800万余元,带动就业14.44万人;认定全省第三批返乡创业示范县10个、示范园19个、示范项目90个,奖补3040万元。 三是强化人才智力支撑。支持和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推进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乡村医务人员“县管乡用”“乡管村用”等制度改革,畅通基层各类高层次人才职称申报评审“绿色通道”和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审工作。推动高校院所和大中型企业与地方建立帮扶协作关系,组织开展“科技副总”服务中小微企业、“院士专家企业行”活动。2021年,64名专业人才挂职担任市县政府副职,其中选派到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专业人才有20人。近千名专业人才通过“基层专业技术人才奉献岗位计划”“博士服务团”等项目,服务基层、扎根基层干事创业,为基层提供人才智力支持。
        五、建立完善乡村治理体系,助推基层治理提质增效
        一是加强乡村法治建设。强化农村法治建设,提高群众法律素养。广泛开展“送法下乡”“送法入户”活动,采取让农民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式方法,深入到群众中开展面对面的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广大群众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大力推进乡、村法律顾问服务全覆盖,配备驻村辅警2.2万名,基本实现“一村一辅警”。二是保护和传承优秀文化。加大对传统村落、名人故居、历史文化名村的保护力度,深入挖掘农村传统道德教育资源,开展农村优秀传统文化宣传教育,培养村民树立尊重传统文化遗产的意识,调动群众保护和传承本地传统文化的积极性,让优秀传统文化得到继承发扬。建设一批组织振兴、文化振兴的“红色美丽村”,全省74个村入选全国试点,划拨省管党费扶持30个红色村,累计超3000万人到各地红色村参加革命传统教育。三是坚持推进易风移俗。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创新农村精神文明建设载体,健全红白理事会、村民议事会等群众性自治组织,完善村规民约、道德、诚信“红黑榜”等制度。持续推广积分制、清单制、数字化治理等方式,加强移风易俗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大力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
        下一步,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考察湖北时重要讲话精神,聚焦“守底线、抓发展、促振兴”,抓细抓实各项工作,持续压紧压实责任,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推动脱贫群众生活更上一层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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