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20220101号提案会办工作的意见
栏目:湖北乡村振兴局-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22-12-07
湖北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提案第20220101号案    由:关于促进农村电商提档升级助推乡村振兴发展的建议 分    类:经济建设-三农工作 主 题 词:提案件人:省致公(共1名) 办理单位:主办:湖北省商务厅   会办: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乡村振兴局,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供销合作总社,省知识产权局内    容:  “十三五”时期,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村电商发展。据省商务厅网站显示,2017至2020年,我省83个纳入“三农”考核的县(市、区)累计实现网络零售额3230.06亿元,连续几年保持高速增长,其中2018年和2019年分别增长32.2%、26.7%,2020年因新冠肺炎疫情略有下降(-2%)。农村电商已成为我省助推乡村经济发展、巩固精准扶贫重要成果、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方式。然而,与其他农村电商发达地区相比,我省电商产能尚未完全释放,依然存在广阔发展前景。      一是电商专业人才匮乏。目前,我省农村留守群众以老年人和受教育程度相对较低的中年人为主,而电子商务是一项集合电子信息技术和商务管理知识于一体的复杂经营体系,对于普通农户而言,从事相关工作难度较大。缺乏电商专业人才,是我省农村电商发展的“短板”。二是产业发展规模受限。我省农产品电商主力是以家庭承包经营为主的养殖、种植合作社,农业种养技术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产量低,产品质量良莠不齐,抗风险能力弱。三是产品品牌意识薄弱。一方面,缺乏品牌研发意识,导致优质产品未产生应有效益。如黄石的金海白茶因其质优而缺乏独有品牌而被低价送往安吉贴牌销售。另一方面,已注册的线上农产品不够有特色,或是宣传力度不够,导致没有冲出本地市场,而制约了农户受益。如黄石的太子豆腐、大冶苕粉、阳新豚等。      四是电商发展模式单一。目前我省电商发展模式主要是C2C模式,即由个人卖家与个人买家直接交易的模式。这种模式下,卖家的生产经营能力和买家的消费能力均有限,以至于收益不高,打击了农户的积极性,进而不少农户恢复到传统的线下“农家乐”销售模式。      为此建议:      (一)加强“专业化”培训      一是建议省商务农业农村厅联合指导各市州对乡镇政府开展电商培训课堂。农业农村部门要充分发挥领导作用,建立电商专业人才宣讲库,从全国范围内聘请优秀的电商从业者担任宣讲员,积极宣扬其他地区先进的电商运营理念。同时制定科学的培训体系,使电商培训更加规范化和可操作化,确保所培训的电商知识能够被理解和有效利用。基层乡镇政府要加大宣传力度,让农户知道电商、了解电商,提升其学习电商运营知识、运用电商模式获得经济效益的积极性。二是出台政策吸引年轻人以及电商专业人才回乡创业。各地应将这类人员培养为村集体经济发展带头人,并在发展村集体经济的专项帮扶项目中,加大对农村电商的财税补贴力度,加大对电商领域的支持力度,促进农村电商发展。      (二)加强“规模化”引导      建议省农业农村厅、乡村振兴局等单位,根据各地区气候地理自然条件和人文因素,制定全省农产品区域规模化种植(养殖)指导性文件,指导各农村地区发展富有特色的农副产品产业,以实现在提高产量的同时避免同质化产品相互无序竞争。      (三)加强“品牌化”建设      建议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联合地方史志办及龙头企业(合作社)建立一个推进地标产品建设的多方协调合作机制。其中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指导农副产品质量标准的制定,史志办负责发掘历史从而赋予品牌特色文化价值,龙头企业负责对产品质量进行把控等等。同时,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建立完善统一的地标产品管理体系。按照统一管理、统一程序、统一评价、统一标识的方针,整合地标产品,增强地理标志的权威性。      (四)加强“便捷化”推广      建立统一的专供城市社区的生鲜销售平台和物流流通网络,推动我省各地优质的农副产品实现地域流通。此平台可搭建一种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订单农业”销售模式,一方面线下门店可零售全省各地产出的农副产品;另一方面,建立电商网络渠道,引导消费者在线上下单预定,在线下门店提货。    办    法:                   关于对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20220101号提案会办工作的意见    省商务厅:    现将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   20220101 号提案提出的有关“制定全省农产品区域规模化种植(养殖)指导性文件,指导各农村地区发展富有特色的农副产品产业”方面的建议办理(落实)情况函告如下,请综合后一并答复建议者。    根据职能任务,省乡村振兴局协同省农业农村厅等部门印发了《关于推动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可持续发展的实施意见》,对全省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发展进行规划和指导,重点推进以下各项工作。一是加强规划引领。指导脱贫地区依托资源优势和产业发展基础,编制“十四五”特色产业发展规划,引导资金、技术、人才、信息向脱贫地区聚集,发展“一村一品”“一乡一业”“一县一业”,培育壮大主导产业。二是建设标准化生产基地。按照产业布局和产业链建设要求,发展地域特色鲜明、乡土气息浓厚的特色种养业,建成一批绿色标准化基地。三是提升农产品加工业。实施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十百千万”工程,围绕脱贫地区水果、茶叶、蔬菜、中药材、畜禽等优势主导产业,重点培育行业领军龙头企业、成长型龙头企业,带动农户增收。四是加强农产品流通设施建设。推进脱贫地区农产品流通骨干网络建设,优化县域批发市场、商品集散中心、物流基地布局,引导供销、邮政及各类企业把服务网点延伸到脱贫村。五是拓展农业功能价值。依托田园风光、绿水青山、村落建筑、乡土文化、民俗风情等特色资源,发展乡村旅游、休闲农业、文化体验、健康养老等新产业新业态,突出特色化、差异化、多元化,既要有速度,更要高质量,实现健康可持续。六是打造知名产品品牌。围绕“中国荆楚味·湖北农产品”,指导脱贫地区通过建设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培育一批“大而优”“小而美”、有影响力的区域公用品牌。七是推动产业园区化发展。按照政策集成、要素积聚、企业集中的要求,每个脱贫县选择1—2个主导产业,建设一批县域农产品加工园区和农业产业园区,推动科技研发、加工物流、营销服务等主体加快向园区集中,引导资金、技术、人才等要素向园区集聚,促进特色产业全产业链发展,形成“一业一园”格局。    下一步,省乡村振兴局将配合省商务厅、省农业农村厅等部门,加强对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发展的指导,协同落实好各项重点工作,以特色产业的高质量发展,促进农村电商提档升级。                                                                                  湖北省乡村振兴局                                                                            2022年5月 日         主管领导姓名   蔡党明           联系电话   027-87233518     经办人姓名   叶  飞              联系电话   027-87238700     邮政编码    430071  jQuery(‘#qrcodeCanvas‘).qrcode({text:document.location.href,width:112,height:112}); 附件:

湖北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提案20220101

案    由:

关于促进农村电商提档升级助推乡村振兴发展的建议 

分    类:

经济建设-三农工作 

主 题 词:


提案件人:

省致公(共1名) 

办理单位:

主办:湖北省商务厅
   会办: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乡村振兴局,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供销合作总社,省知识产权局

内    容:

  “十三五”时期,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村电商发展。据省商务厅网站显示,2017至2020年,我省83个纳入“三农”考核的县(市、区)累计实现网络零售额3230.06亿元,连续几年保持高速增长,其中2018年和2019年分别增长32.2%、26.7%,2020年因新冠肺炎疫情略有下降(-2%)。农村电商已成为我省助推乡村经济发展、巩固精准扶贫重要成果、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方式。然而,与其他农村电商发达地区相比,我省电商产能尚未完全释放,依然存在广阔发展前景。
      一是电商专业人才匮乏。目前,我省农村留守群众以老年人和受教育程度相对较低的中年人为主,而电子商务是一项集合电子信息技术和商务管理知识于一体的复杂经营体系,对于普通农户而言,从事相关工作难度较大。缺乏电商专业人才,是我省农村电商发展的“短板”。二是产业发展规模受限。我省农产品电商主力是以家庭承包经营为主的养殖、种植合作社,农业种养技术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产量低,产品质量良莠不齐,抗风险能力弱。三是产品品牌意识薄弱。一方面,缺乏品牌研发意识,导致优质产品未产生应有效益。如黄石的金海白茶因其质优而缺乏独有品牌而被低价送往安吉贴牌销售。另一方面,已注册的线上农产品不够有特色,或是宣传力度不够,导致没有冲出本地市场,而制约了农户受益。如黄石的太子豆腐、大冶苕粉、阳新豚等。
      四是电商发展模式单一。目前我省电商发展模式主要是C2C模式,即由个人卖家与个人买家直接交易的模式。这种模式下,卖家的生产经营能力和买家的消费能力均有限,以至于收益不高,打击了农户的积极性,进而不少农户恢复到传统的线下“农家乐”销售模式。
      为此建议:
      (一)加强“专业化”培训
      一是建议省商务农业农村厅联合指导各市州对乡镇政府开展电商培训课堂。农业农村部门要充分发挥领导作用,建立电商专业人才宣讲库,从全国范围内聘请优秀的电商从业者担任宣讲员,积极宣扬其他地区先进的电商运营理念。同时制定科学的培训体系,使电商培训更加规范化和可操作化,确保所培训的电商知识能够被理解和有效利用。基层乡镇政府要加大宣传力度,让农户知道电商、了解电商,提升其学习电商运营知识、运用电商模式获得经济效益的积极性。二是出台政策吸引年轻人以及电商专业人才回乡创业。各地应将这类人员培养为村集体经济发展带头人,并在发展村集体经济的专项帮扶项目中,加大对农村电商的财税补贴力度,加大对电商领域的支持力度,促进农村电商发展。
      (二)加强“规模化”引导
      建议省农业农村厅、乡村振兴局等单位,根据各地区气候地理自然条件和人文因素,制定全省农产品区域规模化种植(养殖)指导性文件,指导各农村地区发展富有特色的农副产品产业,以实现在提高产量的同时避免同质化产品相互无序竞争。
      (三)加强“品牌化”建设
      建议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联合地方史志办及龙头企业(合作社)建立一个推进地标产品建设的多方协调合作机制。其中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指导农副产品质量标准的制定,史志办负责发掘历史从而赋予品牌特色文化价值,龙头企业负责对产品质量进行把控等等。同时,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建立完善统一的地标产品管理体系。按照统一管理、统一程序、统一评价、统一标识的方针,整合地标产品,增强地理标志的权威性。
      (四)加强“便捷化”推广
      建立统一的专供城市社区的生鲜销售平台和物流流通网络,推动我省各地优质的农副产品实现地域流通。此平台可搭建一种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订单农业”销售模式,一方面线下门店可零售全省各地产出的农副产品;另一方面,建立电商网络渠道,引导消费者在线上下单预定,在线下门店提货。
    

办    法:

                   关于对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20220101号提案会办工作的意见
    
省商务厅:

    现将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   20220101 号提案提出的有关“制定全省农产品区域规模化种植(养殖)指导性文件,指导各农村地区发展富有特色的农副产品产业”方面的建议办理(落实)情况函告如下,请综合后一并答复建议者。
    根据职能任务,省乡村振兴局协同省农业农村厅等部门印发了《关于推动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可持续发展的实施意见》,对全省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发展进行规划和指导,重点推进以下各项工作。一是加强规划引领。指导脱贫地区依托资源优势和产业发展基础,编制“十四五”特色产业发展规划,引导资金、技术、人才、信息向脱贫地区聚集,发展“一村一品”“一乡一业”“一县一业”,培育壮大主导产业。二是建设标准化生产基地。按照产业布局和产业链建设要求,发展地域特色鲜明、乡土气息浓厚的特色种养业,建成一批绿色标准化基地。三是提升农产品加工业。实施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十百千万”工程,围绕脱贫地区水果、茶叶、蔬菜、中药材、畜禽等优势主导产业,重点培育行业领军龙头企业、成长型龙头企业,带动农户增收。四是加强农产品流通设施建设。推进脱贫地区农产品流通骨干网络建设,优化县域批发市场、商品集散中心、物流基地布局,引导供销、邮政及各类企业把服务网点延伸到脱贫村。五是拓展农业功能价值。依托田园风光、绿水青山、村落建筑、乡土文化、民俗风情等特色资源,发展乡村旅游、休闲农业、文化体验、健康养老等新产业新业态,突出特色化、差异化、多元化,既要有速度,更要高质量,实现健康可持续。六是打造知名产品品牌。围绕“中国荆楚味·湖北农产品”,指导脱贫地区通过建设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培育一批“大而优”“小而美”、有影响力的区域公用品牌。七是推动产业园区化发展。按照政策集成、要素积聚、企业集中的要求,每个脱贫县选择1—2个主导产业,建设一批县域农产品加工园区和农业产业园区,推动科技研发、加工物流、营销服务等主体加快向园区集中,引导资金、技术、人才等要素向园区集聚,促进特色产业全产业链发展,形成“一业一园”格局。
    下一步,省乡村振兴局将配合省商务厅、省农业农村厅等部门,加强对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发展的指导,协同落实好各项重点工作,以特色产业的高质量发展,促进农村电商提档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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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管领导姓名   蔡党明           联系电话   027-87233518
    经办人姓名   叶  飞              联系电话   027-87238700
    邮政编码    430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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