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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征集及反馈】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公开征求《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工贸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的通知》意见建议的公告
栏目:湖北省应急管理厅-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22-12-12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工贸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规范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从源头把好安全生产准入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6号、77号令修订)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我厅起草了《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工贸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的通知》,特此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一、发送电子邮件至55103185@qq.com;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湖北省应急管理厅工贸安全监管处,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360号,邮编430064。本次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4日。附件: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工贸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的通知湖北省应急管理厅2022年11月3日征集结果11月3日在省厅门户网站发布《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公开征求<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工贸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的通知>意见建设的公告》,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同时于11月14日起线下向17个市(州)应急局征求修改意见和建议。截至2022年12月4日,共收到武汉市、孝感市、宜昌市、荆州市应急管理局和网民有效建议11条,问题3条。根据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相关规定,对征集的意见均已反馈,吸收采纳意见建议6条、未采纳意见5条、回复问题3条。未采纳原因主要是《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已作出明确的规定,或者无上位法、部门规章等支撑不宜作出规定。对社会各界的关心以及提出的意见建议,我们表示衷心感谢。jQuery(‘#qrcodeCanvas‘).qrcode({render: "canvas", //也可以替换为tablewidth: 160,height: 160,text: document.location.href});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工贸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规范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从源头把好安全生产准入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6号、77号令修订)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我厅起草了《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工贸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的通知》,特此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发送电子邮件至55103185@qq.com;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湖北省应急管理厅工贸安全监管处,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360号,邮编430064。

本次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4日。

附件: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工贸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的通知

湖北省应急管理厅

2022年11月3日

征集结果

11月3日在省厅门户网站发布《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公开征求<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工贸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的通知>意见建设的公告》,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同时于11月14日起线下17个市(州)应急局征求修改意见和建议。截至2022年12月4日,共收到武汉市、孝感市、宜昌市、荆州市应急管理局和网民有效建议11条,问题3条。

根据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相关规定,对征集的意见均已反馈,吸收采纳意见建议6条、未采纳意见5条、回复问题3条。未采纳原因主要是《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已作出明确的规定,或者无上位法、部门规章等支撑不宜作出规定。

对社会各界的关心以及提出的意见建议,我们表示衷心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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