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实践中,有计划地进行免疫接种,是防治畜禽传染病、保障畜禽健康、安全、经济可靠的积极措施。但免疫质量的好坏除与选择的疫苗有关外,防疫人员操作方法的规范与否也是重要因素。因此,要加强动物防疫监督管理,提高免疫效果,有效控制动物疫病,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必须严格按照科学规范的免疫操作规程。
预防免疫根据所用生物制剂的品种不同,采用皮下注射、肌肉注射或刺种、点眼、滴鼻、喷雾、口服等不同的接种方法,不管采用何种方法接种,必须认真做到:
1、严格消毒免疫器械。注射器、针头要先洗净,再煮沸消毒,高温煮沸不得低于25分钟。卡耳钳等器械用药物浸泡消毒。
2、正确使用各种疫苗。使用疫苗前应认真检查疫苗的状况,凡过期、变色、沉淀、瓶口漏久的疫苗均不得使用。液体疫苗使用前应充分摇匀,冻干疫苗所加稀释液和稀释的浓度必须正确, 加稀释液后应充分摇匀。疫苗应严防污染,吸药时,不得一具注射器混吸多种疫苗,也不能用已给动物注射过的针头吸取疫苗,稀释或吸药前先除去瓶上封口蜡,并用70%-75%酒精棉球擦净消毒。疫苗应存放于放有带冰保温盒等冷藏保苗器具内,切忌阳光直射。
3、严格注射部位的消毒。注射疫苗时应当保定好家畜,对接种部位先用酒精棉球消毒,做到一畜一棉球,注射时,要做到部位准,不得打飞针和无效针,每注射一畜必须更换一只针头,做到一畜一针头。
4、保证用量准确无误。应按疫苗规定的用量注射到位。
5、接种疫苗后,一星期内不得使用抗菌素及磺胶等抗菌抑菌药物,以免影响免疫效果,对正在患病的畜禽不要进行预防接种。
6、饮水、拌料免疫前后,要停水停水4小时以上,并要保证每头(只)畜禽能够饮到或吃到足够的药水药料。
7、做好免疫登记,做到数据准确、记载清楚。
8、疫苗注射后,个别牲畜可能发生过敏反应,应嘱咐畜主注意观察1-2日,如发现体温升高、颤抖、口流涎水或白沫等现象出现,可用抗过敏药对症处理,如肾上腺素、地塞米松对症治疗。 原则上不使用抗菌消炎类药物。
(信息来源:湖北畜牧兽医信息网 2011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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