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23年全国巾帼文明岗的公示
栏目:湖北省司法厅-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2-12-09
根据省妇联《关于推荐2023年度全国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集体(个人)的工作通知》要求,分配省司法厅全国巾帼文明岗1个名额。我厅对照评选条件,按照评选程序,结合系统实际,在监狱、戒毒系统组织开展评选推荐工作。省监狱局、省戒毒局在基层推荐、局政治部和局纪委审核的基础上,各推荐上报了1个表彰对象,分别是省武汉女子监狱二监区和省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厅对上报的材料和事迹进行了审核,综合研判两个单位近几年来的实绩及获得的荣誉,认为省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更能代表我系统巾帼文明岗形象,拟推荐其为全国巾帼文明岗表彰对象。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主动接受监督,现将上述拟推荐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2年12月9日至15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的推荐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于2022年12月15日前,以电话、传真或信函等形式向厅政治(警务)部组培处反映(信函以到达邮戳为准)。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联系方式。联系人:闫道欣联系电话:027-87237050,传真:027-87815189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洪山侧路22号省司法厅组培处邮编:430071省司法厅2022年12月9日附件:

根据省妇联《关于推荐2023年度全国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集体(个人)的工作通知》要求,分配省司法厅全国巾帼文明岗1个名额。我厅对照评选条件,按照评选程序,结合系统实际,在监狱、戒毒系统组织开展评选推荐工作。

省监狱局、省戒毒局在基层推荐、局政治部和局纪委审核的基础上,各推荐上报了1个表彰对象,分别是省武汉女子监狱二监区和省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厅对上报的材料和事迹进行了审核,综合研判两个单位近几年来的实绩及获得的荣誉,认为省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更能代表我系统巾帼文明岗形象,拟推荐其为全国巾帼文明岗表彰对象。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主动接受监督,现将上述拟推荐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2129日至15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的推荐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于20221215日前,以电话、传真或信函等形式向厅政治(警务)部组培处反映(信函以到达邮戳为准)。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联系方式。

人:闫道欣

联系电话:027-87237050传真027-87815189

址:武汉市武昌区洪山侧路22号省司法厅组培处

编:430071


省司法厅

2022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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