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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
栏目:湖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22-09-20
主持人 | 省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处处长胡从东: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下午好!欢迎参加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今年4月,国家启动了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湖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各地各部门紧密配合、协调联动。我省的打击整治工作进展如何,又有哪些战果?为了回应社会关切,今天我们邀请到相关部门负责人,向大家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出席新闻发布会的有:省委政法委副书记肖红梅女士;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董煜华先生;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刘四海先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潘年松先生;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宽宏先生。首先,请省委政法委肖红梅女士介绍有关情况。省委政法委副书记肖红梅:各位记者朋友:大家好!尊老敬老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老年人的事,再小也是大事。感谢媒体朋友对全省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关心支持。下面,我向大家介绍全省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省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部署,坚持可量化、可检验、人民群众可触可感的效果导向,围绕解决重点问题、消除风险隐患、维护社会平安稳定工作目标,以坚决有力工作举措,扎实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截至目前,全省共破获养老诈骗案件193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495名,打掉犯罪团伙292个,批准逮捕730人,一审判决案件144起,破案率、行业整治率位居全国前列,形成了严厉打击养老诈骗高压态势,专项行动取得阶段性明显成效。一是广泛发动群众,全面摸排线索隐患。各地各相关部门结合“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以发送短信提醒、发放宣传册、海报,社区核酸检测卡片提醒、电子屏滚动播放等形式,介绍养老诈骗犯罪惯用手法和作案特点,教育引导广大群众踊跃提供线索,形成养老诈骗“人人喊打”社会氛围,网上点击、阅读、曝光、转发量达13.8亿次;各地三级专项办向全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和信箱,各行业主管部门在行业举报系统基础上进行分类引导,形成中央交办、专项办自办、行业部门分办三类线索处置渠道,及时回应群众诉求。全省共处理各类举报线索2465条,排查出有风险隐患养老机构24家,准确定位养老诈骗风险突出重点领域、重点地区,为打击整治提供精准引导。二是坚持依法打击全力推动破案攻坚。聚力破现案、攻积案、抓逃犯,将打击锋芒对准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等各类侵害老年人财产权益的违法犯罪。省专项办对群众反映强烈的29起涉老诈骗案件挂牌督办,压实责任定期通报;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强化统筹调度和业务指导,建立联合研判会商等工作机制推动涉老案件依法快侦快审快结;各级政法机关调集精干力量破案攻坚、全力追逃,在全社会形成打击养老诈骗犯罪高压态势。加强与金融部门协同配合,及时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产,积极做好涉案财物清运、财产变现、资金归集和清退工作,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三是深化行业整治,坚决铲除养老诈骗滋生土壤。各行业主管部门切实扛起政治责任,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负责”,将涉养老诈骗整治纳入行业监管重点检查内容,深入开展执法检查和社会面隐患排查,通过暗访督查、视频电话、询问住户等方式对全省范围内各类开展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场所进行全面排查,将所有涉养老领域经营活动都纳入监管视线,从源头消除一批隐患风险。据不完全统计,涉及养老服务、养老设施用地、老年旅游、养老健康医疗、涉老非法集资等重点行业领域共排查发现问题隐患316个,整治完成310个。各地各成员单位针对养老诈骗暴露的共性问题、行业治理遇到的堵点难点问题,健全完善市场准入、备案管理、风险预警、重点监管、社会监督等长效工作机制,先后出台《湖北省养老机构会员费管理办法》《关于禁止在互联网发布涉养老诈骗和虚假信息的通告》《涉养老诈骗旅行社限制准入工作机制》等48项制度,有效净化养老服务等行业市场,构建起行政审批、行业监管、执法处罚有效衔接的“全周期闭环”监管模式。下一步,我们将充分运用平安湖北建设组织架构资源配置优势,持续加大工作统筹和督办力度,不断压实行业监管和属地管理责任,坚决打击养老诈骗违法行为,坚决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省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处处长胡从东:下面,请省公安厅董煜华先生介绍有关情况。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董煜华:各位记者朋友:大家好!下面,我代表省公安厅向大家介绍全省公安机关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主要情况。养老诈骗严重危害老年人的财产权益、身心健康、家庭和睦,严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大局。湖北省公安机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在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的坚强领导下,以一体化作战机制为统领,以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和“雷火2022”为载体,“稳、准、狠”向养老诈骗发起雷霆攻势,各项打击指标位居全国前列。截止目前,全省共破获养老诈骗案件193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495名,打掉犯罪团伙292个,依法打击取得明显战果。一是高站位强力推动。省公安厅党委始终把守好群众“养老钱”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纳入全省公安机关一体化打击整治重点,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研究制发实施方案,统筹各方资源力量,多次组织召开调度会、推进会、视频会、培训会,采取分片督导、大要案督办、疑难案件会商等措施,每日通报战果、每周专题研判、每月考核督办,压紧压实打击工作责任;各地公安机关比照省厅完善了组织架构、细化了工作方案,聚焦六类打击重点,强化情报引领和一体化作战,扎实抓好宣传发动、打击整治、维护稳定等各项工作,推动专项行动走深走实。二是多渠道摸排线索。面向社会公布电话、邮箱、信函等举报方式,广泛发动群众检举揭发;结合“一居一警”“一村一辅警”全覆盖,组织基层力量深入老年群体走访调查,主动摸排案件线索;强化与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联系,加强行刑衔接和联合执法,积极获取案件线索;着力扣好接处警、受立案等执法“第一粒扣子”,将养老诈骗线索摸排与警情处置结合起来,确保涉诈警情全受理、该立案全立案。落实“研交办督结”工作机制,对群众举报、自主摸排、部门移交、上级转办的线索,逐一组织核查、专人审核把关、严格按期反馈,累计核查各类线索3650余条。三是一体化重拳打击。依托海量数据资源,全面起底近五年涉养老诈骗警情、未破养老诈骗积案,组织专人深度研判,成立专班集中攻坚。省公安厅先后5次下发攻坚案件1596起、点抓对象2352名,挂牌督办重点案件81起,同省检察院对4起重大案件进行联合督办。各地公安机关坚持警种合成、专班运作,上下捆绑、一体作战,对重大案件顺藤摸瓜、抽丝剥茧,全环节深挖扩线,全链条破案攻坚,相继侦破了宜昌“5.23”、武汉“6.30”等一批大要案件,有力震慑了违法犯罪分子。坚持破案追赃并重,对嫌疑人资金流向一查到底,对涉案财物依法落实“查扣冻”措施,坚决防止犯罪嫌疑人藏匿、抽逃、转移财产,最大限度守护百姓“养老钱”。四是全方位宣传防范。紧紧依靠党委政府,加强部门联动共治,通过破案打击,及时发现属地管理、行业治理、人员管控等方面薄弱环节,共制发公安提示函127份,协同开展“食品药品”“保健品”行业专项清查整治。结合省委“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和“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主题活动,依托网上网下多种手段,深入老年人聚集地和养老服务单位,开展主题宣传活动1068次,印发宣传册95万余册,制作横幅标语等宣传品12万余件,累计在中央、省、市主流媒体宣传报道3200余篇,不断提高人民群众识骗防骗的能力。下一步,全省公安机关将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全力以赴破现案、清积案、追逃犯、挽损失,常态推进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为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谢谢大家!省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处处长胡从东:下面,请省民政厅刘四海先生介绍有关情况。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刘四海:各位记者朋友:省民政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及民政部工作要求,将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纳入2022年全省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综合评估的重要内容,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扎实推进专项行动,依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成效。目前,全省涉及民政部门24家存在风险隐患的机构中,已取缔关停2家、公安机关立案7家、司法机关判决6家,正在或已经完成资金清退9家。一、强化四查四看,确保应查尽查。为进一步提高排查的精准性、全面性,我厅先后3次督促各地民政部门全面开展排查工作,及时将民政部、省专项办反馈的446条问题线索,以督办函形式反馈各地进行核实,确保“应查尽查”。重点是四查四看:一是查基础台账。结合民政部金民工程系统养老机构备案信息,看前期已排查的养老服务机构及场所信息是否全面准确。二是查统计数据。结合民政统计数据,看已排查的台账总数与民政统计数据是否一致。三是查共享信息。收集市场监管部门2022年1月以来新注册的名称或经营范围含有“养老”字样的机构名单信息155条,看未登记、已登记但未备案的养老服务机构和场所信息是否纳入排查范围。四是查新增信息。督促各地开展排查,看排查期间新成立的养老服务机构和新运营的场所是否纳入范围。全省共排查养老服务机构和开展养老服务活动场所21407家,排查出涉及民政部门职能管理、存在风险隐患的有24家。二、强化整治措施,推进化解风险。结合排查情况建立全省“绿黄橙红”风险管控名单,实行分类处置。督促各地民政部门对纳入黄色名单的7家机构,做好风险提示,增加抽查检查频次,加大监管力度;对纳入橙色名单的2家机构,及时向属地人民政府和政法委进行线索通报,属于非法集资的同步纳入属地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警示约谈其主要负责人、责令整改、督促清退资金;对纳入红色名单的15家机构,在上述基础上,同时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民事等手段抓好整改,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置。建立周报、月报制度,督促各地民政部门定期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及时跟进风险化解进度。建立挂牌督办机制,对重点地区和重点养老服务机构和场所实施挂牌督办,督促指导相关民政部门按照“一案一策”原则制定重点机构风险处置方案,明确整治措施、责任人、整治时限和应急处置预案,将任务压实到人。厅领导班子成员多次带队对重点地区养老机构风险化解情况进行督查,加快风险化解进度。建立联动机制,指导基层民政部门依托街道(乡镇)、综治网格员等以网格为单位,逐一排查纠纷矛盾,化解信访积案。对于因诈骗受损的困难老年人,符合条件的,依法及时给予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保障,保障其基本生活,做好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和处理、应急处置等工作,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三、强化监测预警,建立长效机制。一是充分听取社情民意,通过网络、电话全面搜集广大群众对养老机构涉嫌违规违法行为举报线索。二是及时对外公开信息。督促各地在门户网站公布已备案养老机构名单等信息,供老年人知晓,选择入住有合法资质的养老机构。督促养老机构在收费场所显著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服务内容等信息,主动接受监督。三是出台养老机构会员费管理办法。联合省地方金融局等部门印发《湖北省养老机构会员费管理办法(试行)》,于9月1日正式施行,对养老机构收取大额预付费行为进行严格规范。四是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联合省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印发《推进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整体推进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建立长效监管机制。谢谢大家!省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处处长胡从东:下面,请省市场监管局潘年松先生介绍有关情况。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潘年松:各位记者朋友:为防范化解养老服务领域诈骗风险,切实保障广大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省市场监管局迅速行动,周密部署,坚持高标准、高站位、高起点,结合专项行动部署和市场监管职责,明确以涉老“食品”“保健品”等领域的生产经营环节监管、违法广告查处、虚假宣传行为打击等三个方面为重点,在全省系统持续开展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如下:一、抓好广告监测发现问题处置。依托广告监测平台,以涉老“食品”“保健品”等领域为重点,对我省各类媒体发布的食品、保健品等广告类别开展专项监测。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围绕“食品”“保健食品”等领域涉诈问题隐患,制作2.5万份宣传资料,分发至全省市场监管系统137个基层单位广泛开展宣传。同时,省广告监测中心监测食品、保健食品、保健用品广告42903条次,发现涉嫌违法广告400条次。通过监测分析,主要涉嫌违法广告表现是:相关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以及广告使用专家、患者等名义或形象作推荐、证明。针对以上涉嫌违法广告,我局均在第一时间派发至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处置;各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接到派发线索后,迅速组织核查,根据核查具体情况,依法采取责令停止发布、行政约谈、立案查处等不同措施进行处置。二、抓好日常排查监管。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结合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深入开展保健食品涉嫌养老诈骗隐患整治。一是着眼“智慧监管一张网”,归集日常监管、监督抽检、风险分级等重要信息,通过建模分析,辅助监管人员及时掌握食品主体生产经营行为、规律与特征,主动发现违法违规现象;二是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你点鄂检”活动,面向社会广泛征集消费者对抽检食品品种和抽检市场主体的意见建议,全省近60余万人次参与点选。市场监管部门针对消费者点选“得票率”较高、日常投诉举报信息较多的市场经营主体组织实施精准抽检,及时有效回应社会关切。截至目前,全省市场监管系统排查涉老“食品”“保健品”等涉老诈骗问题线索102条,其中立案查处22条、调解处理17条、现场整改15条、停业整顿6处、取缔处理3处、移送公安机关8件、移交主管部门处理3件、不予立案28件,问题线索整治率为100%。三、抓好线索核查处置。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站发布《关于征集专项行动问题线索的公告》,引导消费者通过全国12377平台、12315投诉举报热线和信件、电话等方式积极举报反映问题线索。截至目前,共接收投诉举报线索158条,通过现场调解、责令改正、立案调查等方式处置办结147条,其余正在抓紧核实处理。下一步,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落实,切实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作用,聚焦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重点商品、重点领域,围绕市场监管部门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重点,依法严厉惩处违法行为,防范化解养老服务领域诈骗风险,切实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谢谢大家!省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处处长胡从东:下面,请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陈宽宏先生介绍有关情况。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宽宏: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开展以来,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充分发挥省级处非牵头部门职责,统筹推进养老领域非法集资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专项整治期间,指导武汉、宜昌等市对风险隐患较大的17家养老领域涉非法集资风险企业进行了立案打击,对襄阳、鄂州等9家风险较小企业采取了行政措施。我们主要做了四方面工作:一是全面摸排风险。今年一季度在全省开展全地域、全领域的金融风险隐患大排查,共排查企业7万余家,发现涉养老领域非法集资风险企业23家。5月份以来,按照专项行动工作要求,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对辖内养老服务机构涉嫌非法集资风险再次开展全覆盖排查,积极发挥民政、住建、商务、卫健等部门作用,全面摸排以“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等涉嫌非法集资风险,核查锁定新增风险企业3家。二是着力加强监测预警。依托上半年上线运行的湖北省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平台、行业监管、群众举报、基层网格员现场发现四位一体监测预警体系,对全省涉养老关键字眼企业进行全覆盖实时监测。对养老领域非法集资高发地域、频发领域组织现场检查,对监测发现的风险线索及时转交各地及相关部门开展现场核查并处置。目前,已对监测发现、上级部门转办及群众举报的所有风险线索,交办属地进行了核查处置。三是开展集中宣传教育。以“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为主题,采用适合老年人的宣传方式,通过贴近宣传、上门服务、热线联系等方式,扎实开展防范养老领域非法集资宣传教育。组织各地金融工作局及银行业金融机构拍摄一批老年人喜闻乐见的防范化解非法集资宣传教育短视频,揭露养老领域作案“套路”、手法及危害影响。累计开展“七进”宣传活动28191次,参与群众500余万人次;刊印报刊杂志、播放广播电视125万余份、次;依托网络发布视频、原创文章7939条、篇,点击、阅读、曝光、转发1587万次、互动宣传覆盖人次1630万人次。四是稳妥推进风险化解。按照“一案一策一专班”要求,对养老领域涉非法集资重大风险,督促落实好属地领导包保责任制要求,积极协调公检法机关,包保推进案件处置。严格落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协同市场监管等部门对影响较小的养老领域非法集资风险线索,及时采取约谈,查封、扣押资产、责令清退等行政措施快速处置;会同民政等4部门联合印发《湖北省养老机构会员费管理办法(试行)》,强化养老机构前端资金管理,加强涉非风险防控。通过专项整治,妥善化解了一批潜在风险隐患,严厉打击了一批侵害老年人权益的违法行为,依法稳妥处置了一批存量案件,遏制了风险多发势头,相关风险得到有效防范和化解。通过整治广告信息传播渠道和平台,推介非法集资的广告信息明显减少。当前,养老领域非法集资风险形势依然复杂、严峻,我们呼吁广大群众仍要提高警惕,自觉抵制高息诱惑,提高对非法集资的鉴别力,守好自己的钱袋子,护好幸福家。谢谢大家!省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处处长胡从东:下面进入记者提问环节,请记者朋友提问前通报所在的媒体机构名称。法治日报记者:当前养老诈骗违法犯罪活动有什么特点,老年人怎么来识骗防骗?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董煜华:当前,养老诈骗犯罪活动呈现出诈骗方式多样、作案手法隐蔽、团伙作案明显等趋势,其作案特点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一是犯罪隐蔽性强。许多犯罪团伙办理有营业执照,所谓保健品和器具都能够查到生产许可,很容易被当作消费纠纷处理。从已侦破案件来看,犯罪团伙分工明确、组织严密,相当一部分是被打处过的前科人员。二是欺诈诱惑性强。不法分子抓住老年人接触网络不多、辨识能力不强等特点,通过免费发放鸡蛋等小礼品,吸引老年人参加“讲座”,通过所谓老师讲课、播放虚假广告、找“托”现身说法等手段,使老年人产生错误认识,部分老年人被骗后仍然信以为真。三是施骗针对性强。据统计,今年以来侦办的养老诈骗案件中,50至60岁的中老年受害人占47.3%,60岁以上老人占46.5%。如,有的犯罪嫌疑人专门收集60岁以上患有糖尿病老年人电话,冒充“专家”和“医师”推销其生产的劣质药品;有的虚构艺术品回购事实,引诱老年人投资所谓艺术品等待升值;还有的养老保险诈骗专门向熟人下手。四是作案流窜性强。从我省抓获的犯罪嫌疑人来分析,非湖北籍的占37.7%,本辖区作案的仅占12%,呈现出跨区域作案特点。如当阳推销“高档”净水器诈骗老人团伙先后在省内天门、沙市、当阳等多地行骗500余起。又如,咸宁通城破获的一起假扮“和尚”“尼姑”,以破财消灾保平安为幌子招摇撞骗案,专门针对农村地区留守老人,且流窜多地作案。湖北公安正告养老诈骗犯罪分子,立即停止一切诈骗犯罪活动,主动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同时提醒广大老年朋友,“天上不会掉馅饼”,加强对防骗知识的学习,有事多和子女及身边朋友商量,警惕各种讲座宣传,防止上当受骗。遇到诈骗,请及时拨打110报警。中新社记者:请问如何识别、防范养老领域非法集资风险?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宽宏:近年来,一些机构和企业打着“养老服务”“健康养老”等名义,以“高利息、高回报”为诱饵实施非法集资活动吸收老年人资金,给老年人造成严重财产损失和精神伤害,存在重大风险隐患。主要呈现以下五个特点:一是以提供“养老服务”名义吸收资金。二是以投资“养老项目”名义吸收资金。三是以销售或长期出租“养老公寓”名义吸收资金。四是以销售“老年产品”等名义吸收资金。五是以“以房养老”等名义吸收资金。识别养老领域非法集资风险建议老年朋友做到以下四点:一看企业资质是否具有合法性。看看企业除了营业执照,是不是还取得了金融牌照,只有经过国家金融管理部门批准的正规金融机构才有资格开展相应的金融活动。二看经营模式是否具有诱导性。在经营及业务开展过程中,是不是暗示“无风险、高收益、稳赚不赔”。三是投资项目是否具有真实性。实地看一看项目的开工情况,网上查一查项目真实性、问一问资金投向等等。四看参与群体是否具有社会性。是不是向不特定群体吸收资金,是不是面向社会大众、是不是老年人居多。防范养老领域非法集资风险,建议大家做到以下三点:一是增强风险意识,不要相信天上“掉馅饼”,以免落入非法集资陷阱;二是投资前多与家人和身边的朋友沟通,慎重考虑投资;三是发现上当受骗,保管好给他人转账的单据、微信的聊天记录等证据,第一时间报警。央广网记者: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入住养老机构、购买养老服务已成为老年人重要的养老方式之一。老年人在选择养老机构和养老服务时要注意哪些事项?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刘四海:近年来,一些犯罪分子通过吹嘘养老服务公司的实力和服务水平,以办理会员卡、预付床位费等名义诱骗老年人预缴高额费用,骗取老年人钱财的问题时有发生。我们建议广大老年人在选择养老机构和养老服务时,要做到“三看三不要”。“三看”:一是看机构是否合法。是否进行依法登记,是否有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是否有民政部门颁发的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或者养老机构备案证,必要时可向相关管理部门进行求证、确认。查询养老机构的涉诉信息,判断养老机构的征信和运营情况。按规定,未依法登记的养老机构,不得提供养老服务,不得提前向老年人收取任何费用,不得收住老年人。二是看管理是否规范。实地考察养老机构的地理位置、环境卫生、餐饮质量、服务质量、硬件设施、收费情况、医疗条件等。了解养老机构等级评级信息,评级更高的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更优,结合老年人的身体情况和家庭情况多方面综合考量。三是看收费是否合理。符合会员费收取条件的养老机构是否经过民政部门批准。养老机构所有收费必须张榜公示。签订合同时,要仔细查看合同载明的收费方式和标准,床位费、护理费原则上按月收取,一次性收取费用期限最高不得超过一年;伙食费、代办服务费根据实际消费情况,据实结算。交费时,要辨别收款账户是否为养老机构专用账户,并要求对方出具收据或发票,若费用直接汇至养老机构关联公司账户,甚至是法定代表人、业务员的账户,资金安全存在一定的风险。“三不要”:不要盲目相信造势宣传;不要盲目相信熟人介绍、专家推荐;不要被高额返利诱惑盲目投钱。楚天都市报记者:刚才发言人提到,全省市场监管部门以涉老“食品”“保健品”等领域的生产经营环节为重点开展专项行动,请问涉老“食品”“保健品”领域的生产经营环节存在哪些比较典型的违法行为和表现形式?老年朋友应该如何防范?谢谢!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潘年松:近年来,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加强保健食品全过程监管,取得了积极成效。但是,在监管执法过程中我们发现,涉老“食品”“保健品”等市场领域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表现为:部分不良商家以会销、免费旅游、赠送礼品、电话推广等形式开展营销,实施夸大效果、宣称具有治疗效果、显著放大危害等虚假商业宣传、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比如以赠送礼品为幌子,吸引老年人参加健康讲座,会议上由商家包装的“假专家”进行免费健康讲座和体检,开展一对一诊疗,诱导老年消费者产生危机感,从而达到高价销售产品的目的。这里,我想借此机会作一个科普宣传。保健食品不是生活必需品,也不是每个人都需要。在保健食品标签上,有适宜人群和不适宜人群的标注,消费者在购买时要根据身体需要慎重选用。正在接受药物治疗的病人,如果食用保健食品,应当咨询医生的意见。为少年儿童、孕妇选用保健食品,一定要仔细查看标签、说明书,切不可盲目选用。消费者们在购买保健食品时,一定要注意两点:一是科学购买保健食品。要到正规经营单位选购,并索要发票或销售凭证。食品有有效期,不要一次性大量采购同一产品。不要通过网络讲座、直播带货、微信直销、非法传销、电话推销等途径购买保健食品,也不要参加任何以销售产品为目的的健康讲座、专家义诊、免费试用等活动。二是认准专用标识。选购保健食品要认准产品包装上的保健食品专用标志(小蓝帽)及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保健食品信息可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网查询。普通老年用品宣称具有药物治疗效果、具有医疗器械功效是违法行为。对发现的疑似违法行为,欢迎广大消费者通过12315投诉举报,我们将对违法行为线索快速受理、快速查处、快速反馈。省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处处长胡从东:感谢五位发言人的精彩发布和详实解答,谢谢各位记者朋友的提问。如果大家还有疑问,可以在会后与相关单位联系采访。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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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 | 省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处处长胡从东

各位记者朋友:

大家下午好!

欢迎参加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

今年4月,国家启动了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湖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各地各部门紧密配合、协调联动。我省的打击整治工作进展如何,又有哪些战果?为了回应社会关切,今天我们邀请到相关部门负责人,向大家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出席新闻发布会的有:

省委政法委副书记肖红梅女士;

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董煜华先生;

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刘四海先生;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潘年松先生;

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宽宏先生。

首先,请省委政法委肖红梅女士介绍有关情况。

省委政法委副书记肖红梅:

各位记者朋友:

大家好!

尊老敬老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老年人的事,再小也是大事。感谢媒体朋友对全省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关心支持。下面,我向大家介绍全省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进展情况。

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省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部署,坚持可量化、可检验、人民群众可触可感的效果导向,围绕解决重点问题、消除风险隐患、维护社会平安稳定工作目标,以坚决有力工作举措,扎实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截至目前,全省共破获养老诈骗案件193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495名,打掉犯罪团伙292个,批准逮捕730人,一审判决案件144起,破案率、行业整治率位居全国前列,形成了严厉打击养老诈骗高压态势,专项行动取得阶段性明显成效。

一是广泛发动群众,全面摸排线索隐患。各地各相关部门结合“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以发送短信提醒、发放宣传册、海报,社区核酸检测卡片提醒、电子屏滚动播放等形式,介绍养老诈骗犯罪惯用手法和作案特点,教育引导广大群众踊跃提供线索,形成养老诈骗“人人喊打”社会氛围,网上点击、阅读、曝光、转发量达13.8亿次;各地三级专项办向全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和信箱,各行业主管部门在行业举报系统基础上进行分类引导,形成中央交办、专项办自办、行业部门分办三类线索处置渠道,及时回应群众诉求。全省共处理各类举报线索2465条,排查出有风险隐患养老机构24家,准确定位养老诈骗风险突出重点领域、重点地区,为打击整治提供精准引导。

二是坚持依法打击全力推动破案攻坚。聚力破现案、攻积案、抓逃犯,将打击锋芒对准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等各类侵害老年人财产权益的违法犯罪。省专项办对群众反映强烈的29起涉老诈骗案件挂牌督办,压实责任定期通报;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强化统筹调度和业务指导,建立联合研判会商等工作机制推动涉老案件依法快侦快审快结;各级政法机关调集精干力量破案攻坚、全力追逃,在全社会形成打击养老诈骗犯罪高压态势。加强与金融部门协同配合,及时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产,积极做好涉案财物清运、财产变现、资金归集和清退工作,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

三是深化行业整治,坚决铲除养老诈骗滋生土壤。各行业主管部门切实扛起政治责任,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负责”,将涉养老诈骗整治纳入行业监管重点检查内容,深入开展执法检查和社会面隐患排查,通过暗访督查、视频电话、询问住户等方式对全省范围内各类开展养老服务经营活动的场所进行全面排查,将所有涉养老领域经营活动都纳入监管视线,从源头消除一批隐患风险。据不完全统计,涉及养老服务、养老设施用地、老年旅游、养老健康医疗、涉老非法集资等重点行业领域共排查发现问题隐患316个,整治完成310个。各地各成员单位针对养老诈骗暴露的共性问题、行业治理遇到的堵点难点问题,健全完善市场准入、备案管理、风险预警、重点监管、社会监督等长效工作机制,先后出台《湖北省养老机构会员费管理办法》《关于禁止在互联网发布涉养老诈骗和虚假信息的通告》《涉养老诈骗旅行社限制准入工作机制》等48项制度,有效净化养老服务等行业市场,构建起行政审批、行业监管、执法处罚有效衔接的“全周期闭环”监管模式。

下一步,我们将充分运用平安湖北建设组织架构资源配置优势,持续加大工作统筹和督办力度,不断压实行业监管和属地管理责任,坚决打击养老诈骗违法行为,坚决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省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处处长胡从东:

下面,请省公安厅董煜华先生介绍有关情况。

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董煜华:

各位记者朋友:

大家好!下面,我代表省公安厅向大家介绍全省公安机关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主要情况。

养老诈骗严重危害老年人的财产权益、身心健康、家庭和睦,严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大局。湖北省公安机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在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的坚强领导下,以一体化作战机制为统领,以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和“雷火2022”为载体,“稳、准、狠”向养老诈骗发起雷霆攻势,各项打击指标位居全国前列。截止目前,全省共破获养老诈骗案件193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495名,打掉犯罪团伙292个,依法打击取得明显战果。

一是高站位强力推动。省公安厅党委始终把守好群众“养老钱”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纳入全省公安机关一体化打击整治重点,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研究制发实施方案,统筹各方资源力量,多次组织召开调度会、推进会、视频会、培训会,采取分片督导、大要案督办、疑难案件会商等措施,每日通报战果、每周专题研判、每月考核督办,压紧压实打击工作责任;各地公安机关比照省厅完善了组织架构、细化了工作方案,聚焦六类打击重点,强化情报引领和一体化作战,扎实抓好宣传发动、打击整治、维护稳定等各项工作,推动专项行动走深走实。

二是多渠道摸排线索。面向社会公布电话、邮箱、信函等举报方式,广泛发动群众检举揭发;结合“一居一警”“一村一辅警”全覆盖,组织基层力量深入老年群体走访调查,主动摸排案件线索;强化与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联系,加强行刑衔接和联合执法,积极获取案件线索;着力扣好接处警、受立案等执法“第一粒扣子”,将养老诈骗线索摸排与警情处置结合起来,确保涉诈警情全受理、该立案全立案。落实“研交办督结”工作机制,对群众举报、自主摸排、部门移交、上级转办的线索,逐一组织核查、专人审核把关、严格按期反馈,累计核查各类线索3650余条。

三是一体化重拳打击。依托海量数据资源,全面起底近五年涉养老诈骗警情、未破养老诈骗积案,组织专人深度研判,成立专班集中攻坚。省公安厅先后5次下发攻坚案件1596起、点抓对象2352名,挂牌督办重点案件81起,同省检察院对4起重大案件进行联合督办。各地公安机关坚持警种合成、专班运作,上下捆绑、一体作战,对重大案件顺藤摸瓜、抽丝剥茧,全环节深挖扩线,全链条破案攻坚,相继侦破了宜昌“5.23”、武汉“6.30”等一批大要案件,有力震慑了违法犯罪分子。坚持破案追赃并重,对嫌疑人资金流向一查到底,对涉案财物依法落实“查扣冻”措施,坚决防止犯罪嫌疑人藏匿、抽逃、转移财产,最大限度守护百姓“养老钱”。

四是全方位宣传防范。紧紧依靠党委政府,加强部门联动共治,通过破案打击,及时发现属地管理、行业治理、人员管控等方面薄弱环节,共制发公安提示函127份,协同开展“食品药品”“保健品”行业专项清查整治。结合省委“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和“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主题活动,依托网上网下多种手段,深入老年人聚集地和养老服务单位,开展主题宣传活动1068次,印发宣传册95万余册,制作横幅标语等宣传品12万余件,累计在中央、省、市主流媒体宣传报道3200余篇,不断提高人民群众识骗防骗的能力。

下一步,全省公安机关将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全力以赴破现案、清积案、追逃犯、挽损失,常态推进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为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谢谢大家!

省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处处长胡从东:

下面,请省民政厅刘四海先生介绍有关情况。

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刘四海:

各位记者朋友:

省民政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及民政部工作要求,将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纳入2022年全省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综合评估的重要内容,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扎实推进专项行动,依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成效。目前,全省涉及民政部门24家存在风险隐患的机构中,已取缔关停2家、公安机关立案7家、司法机关判决6家,正在或已经完成资金清退9家。

一、强化四查四看,确保应查尽查。为进一步提高排查的精准性、全面性,我厅先后3次督促各地民政部门全面开展排查工作,及时将民政部、省专项办反馈的446条问题线索,以督办函形式反馈各地进行核实,确保“应查尽查”。重点是四查四看:一是查基础台账。结合民政部金民工程系统养老机构备案信息,看前期已排查的养老服务机构及场所信息是否全面准确。二是查统计数据。结合民政统计数据,看已排查的台账总数与民政统计数据是否一致。三是查共享信息。收集市场监管部门2022年1月以来新注册的名称或经营范围含有“养老”字样的机构名单信息155条,看未登记、已登记但未备案的养老服务机构和场所信息是否纳入排查范围。四是查新增信息。督促各地开展排查,看排查期间新成立的养老服务机构和新运营的场所是否纳入范围。全省共排查养老服务机构和开展养老服务活动场所21407家,排查出涉及民政部门职能管理、存在风险隐患的有24家。

二、强化整治措施,推进化解风险。结合排查情况建立全省“绿黄橙红”风险管控名单,实行分类处置。督促各地民政部门对纳入黄色名单的7家机构,做好风险提示,增加抽查检查频次,加大监管力度;对纳入橙色名单的2家机构,及时向属地人民政府和政法委进行线索通报,属于非法集资的同步纳入属地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警示约谈其主要负责人、责令整改、督促清退资金;对纳入红色名单的15家机构,在上述基础上,同时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民事等手段抓好整改,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置。建立周报、月报制度,督促各地民政部门定期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及时跟进风险化解进度。建立挂牌督办机制,对重点地区和重点养老服务机构和场所实施挂牌督办,督促指导相关民政部门按照“一案一策”原则制定重点机构风险处置方案,明确整治措施、责任人、整治时限和应急处置预案,将任务压实到人。厅领导班子成员多次带队对重点地区养老机构风险化解情况进行督查,加快风险化解进度。建立联动机制,指导基层民政部门依托街道(乡镇)、综治网格员等以网格为单位,逐一排查纠纷矛盾,化解信访积案。对于因诈骗受损的困难老年人,符合条件的,依法及时给予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保障,保障其基本生活,做好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和处理、应急处置等工作,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三、强化监测预警,建立长效机制。一是充分听取社情民意,通过网络、电话全面搜集广大群众对养老机构涉嫌违规违法行为举报线索。二是及时对外公开信息。督促各地在门户网站公布已备案养老机构名单等信息,供老年人知晓,选择入住有合法资质的养老机构。督促养老机构在收费场所显著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服务内容等信息,主动接受监督。三是出台养老机构会员费管理办法。联合省地方金融局等部门印发《湖北省养老机构会员费管理办法(试行)》,于9月1日正式施行,对养老机构收取大额预付费行为进行严格规范。四是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联合省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印发《推进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整体推进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谢谢大家!

省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处处长胡从东:

下面,请省市场监管局潘年松先生介绍有关情况。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潘年松:

各位记者朋友:

为防范化解养老服务领域诈骗风险,切实保障广大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省市场监管局迅速行动,周密部署,坚持高标准、高站位、高起点,结合专项行动部署和市场监管职责,明确以涉老“食品”“保健品”等领域的生产经营环节监管、违法广告查处、虚假宣传行为打击等三个方面为重点,在全省系统持续开展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一、抓好广告监测发现问题处置。依托广告监测平台,以涉老“食品”“保健品”等领域为重点,对我省各类媒体发布的食品、保健品等广告类别开展专项监测。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围绕“食品”“保健食品”等领域涉诈问题隐患,制作2.5万份宣传资料,分发至全省市场监管系统137个基层单位广泛开展宣传。同时,省广告监测中心监测食品、保健食品、保健用品广告42903条次,发现涉嫌违法广告400条次。通过监测分析,主要涉嫌违法广告表现是:相关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以及广告使用专家、患者等名义或形象作推荐、证明。针对以上涉嫌违法广告,我局均在第一时间派发至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处置;各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接到派发线索后,迅速组织核查,根据核查具体情况,依法采取责令停止发布、行政约谈、立案查处等不同措施进行处置。

二、抓好日常排查监管。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结合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深入开展保健食品涉嫌养老诈骗隐患整治。一是着眼“智慧监管一张网”,归集日常监管、监督抽检、风险分级等重要信息,通过建模分析,辅助监管人员及时掌握食品主体生产经营行为、规律与特征,主动发现违法违规现象;二是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你点鄂检”活动,面向社会广泛征集消费者对抽检食品品种和抽检市场主体的意见建议,全省近60余万人次参与点选。市场监管部门针对消费者点选“得票率”较高、日常投诉举报信息较多的市场经营主体组织实施精准抽检,及时有效回应社会关切。截至目前,全省市场监管系统排查涉老“食品”“保健品”等涉老诈骗问题线索102条,其中立案查处22条、调解处理17条、现场整改15条、停业整顿6处、取缔处理3处、移送公安机关8件、移交主管部门处理3件、不予立案28件,问题线索整治率为100%。

三、抓好线索核查处置。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站发布《关于征集专项行动问题线索的公告》,引导消费者通过全国12377平台、12315投诉举报热线和信件、电话等方式积极举报反映问题线索。截至目前,共接收投诉举报线索158条,通过现场调解、责令改正、立案调查等方式处置办结147条,其余正在抓紧核实处理。

下一步,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落实,切实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作用,聚焦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重点商品、重点领域,围绕市场监管部门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重点,依法严厉惩处违法行为,防范化解养老服务领域诈骗风险,切实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谢谢大家!

省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处处长胡从东:

下面,请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陈宽宏先生介绍有关情况。

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宽宏:

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开展以来,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充分发挥省级处非牵头部门职责,统筹推进养老领域非法集资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专项整治期间,指导武汉、宜昌等市对风险隐患较大的17家养老领域涉非法集资风险企业进行了立案打击,对襄阳、鄂州等9家风险较小企业采取了行政措施。

我们主要做了四方面工作:

一是全面摸排风险。今年一季度在全省开展全地域、全领域的金融风险隐患大排查,共排查企业7万余家,发现涉养老领域非法集资风险企业23家。5月份以来,按照专项行动工作要求,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对辖内养老服务机构涉嫌非法集资风险再次开展全覆盖排查,积极发挥民政、住建、商务、卫健等部门作用,全面摸排以“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等涉嫌非法集资风险,核查锁定新增风险企业3家。

二是着力加强监测预警。依托上半年上线运行的湖北省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平台、行业监管、群众举报、基层网格员现场发现四位一体监测预警体系,对全省涉养老关键字眼企业进行全覆盖实时监测。对养老领域非法集资高发地域、频发领域组织现场检查,对监测发现的风险线索及时转交各地及相关部门开展现场核查并处置。目前,已对监测发现、上级部门转办及群众举报的所有风险线索,交办属地进行了核查处置。

三是开展集中宣传教育。以“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为主题,采用适合老年人的宣传方式,通过贴近宣传、上门服务、热线联系等方式,扎实开展防范养老领域非法集资宣传教育。组织各地金融工作局及银行业金融机构拍摄一批老年人喜闻乐见的防范化解非法集资宣传教育短视频,揭露养老领域作案“套路”、手法及危害影响。累计开展“七进”宣传活动28191次,参与群众500余万人次;刊印报刊杂志、播放广播电视125万余份、次;依托网络发布视频、原创文章7939条、篇,点击、阅读、曝光、转发1587万次、互动宣传覆盖人次1630万人次。

四是稳妥推进风险化解。按照“一案一策一专班”要求,对养老领域涉非法集资重大风险,督促落实好属地领导包保责任制要求,积极协调公检法机关,包保推进案件处置。严格落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协同市场监管等部门对影响较小的养老领域非法集资风险线索,及时采取约谈,查封、扣押资产、责令清退等行政措施快速处置;会同民政等4部门联合印发《湖北省养老机构会员费管理办法(试行)》,强化养老机构前端资金管理,加强涉非风险防控。

通过专项整治,妥善化解了一批潜在风险隐患,严厉打击了一批侵害老年人权益的违法行为,依法稳妥处置了一批存量案件,遏制了风险多发势头,相关风险得到有效防范和化解。通过整治广告信息传播渠道和平台,推介非法集资的广告信息明显减少。当前,养老领域非法集资风险形势依然复杂、严峻,我们呼吁广大群众仍要提高警惕,自觉抵制高息诱惑,提高对非法集资的鉴别力,守好自己的钱袋子,护好幸福家。

谢谢大家!

省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处处长胡从东:

下面进入记者提问环节,请记者朋友提问前通报所在的媒体机构名称。

法治日报记者:当前养老诈骗违法犯罪活动有什么特点,老年人怎么来识骗防骗?

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董煜华:

当前,养老诈骗犯罪活动呈现出诈骗方式多样、作案手法隐蔽、团伙作案明显等趋势,其作案特点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一是犯罪隐蔽性强。许多犯罪团伙办理有营业执照,所谓保健品和器具都能够查到生产许可,很容易被当作消费纠纷处理。从已侦破案件来看,犯罪团伙分工明确、组织严密,相当一部分是被打处过的前科人员。二是欺诈诱惑性强。不法分子抓住老年人接触网络不多、辨识能力不强等特点,通过免费发放鸡蛋等小礼品,吸引老年人参加“讲座”,通过所谓老师讲课、播放虚假广告、找“托”现身说法等手段,使老年人产生错误认识,部分老年人被骗后仍然信以为真。三是施骗针对性强。据统计,今年以来侦办的养老诈骗案件中,50至60岁的中老年受害人占47.3%,60岁以上老人占46.5%。如,有的犯罪嫌疑人专门收集60岁以上患有糖尿病老年人电话,冒充“专家”和“医师”推销其生产的劣质药品;有的虚构艺术品回购事实,引诱老年人投资所谓艺术品等待升值;还有的养老保险诈骗专门向熟人下手。四是作案流窜性强。从我省抓获的犯罪嫌疑人来分析,非湖北籍的占37.7%,本辖区作案的仅占12%,呈现出跨区域作案特点。如当阳推销“高档”净水器诈骗老人团伙先后在省内天门、沙市、当阳等多地行骗500余起。又如,咸宁通城破获的一起假扮“和尚”“尼姑”,以破财消灾保平安为幌子招摇撞骗案,专门针对农村地区留守老人,且流窜多地作案。

湖北公安正告养老诈骗犯罪分子,立即停止一切诈骗犯罪活动,主动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同时提醒广大老年朋友,“天上不会掉馅饼”,加强对防骗知识的学习,有事多和子女及身边朋友商量,警惕各种讲座宣传,防止上当受骗。遇到诈骗,请及时拨打110报警。

中新社记者:请问如何识别、防范养老领域非法集资风险?

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宽宏:

近年来,一些机构和企业打着“养老服务”“健康养老”等名义,以“高利息、高回报”为诱饵实施非法集资活动吸收老年人资金,给老年人造成严重财产损失和精神伤害,存在重大风险隐患。主要呈现以下五个特点:一是以提供“养老服务”名义吸收资金。二是以投资“养老项目”名义吸收资金。三是以销售或长期出租“养老公寓”名义吸收资金。四是以销售“老年产品”等名义吸收资金。五是以“以房养老”等名义吸收资金。

识别养老领域非法集资风险建议老年朋友做到以下四点:

一看企业资质是否具有合法性。看看企业除了营业执照,是不是还取得了金融牌照,只有经过国家金融管理部门批准的正规金融机构才有资格开展相应的金融活动。二看经营模式是否具有诱导性。在经营及业务开展过程中,是不是暗示“无风险、高收益、稳赚不赔”。三是投资项目是否具有真实性。实地看一看项目的开工情况,网上查一查项目真实性、问一问资金投向等等。四看参与群体是否具有社会性。是不是向不特定群体吸收资金,是不是面向社会大众、是不是老年人居多。

防范养老领域非法集资风险,建议大家做到以下三点:一是增强风险意识,不要相信天上“掉馅饼”,以免落入非法集资陷阱;二是投资前多与家人和身边的朋友沟通,慎重考虑投资;三是发现上当受骗,保管好给他人转账的单据、微信的聊天记录等证据,第一时间报警。

央广网记者: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入住养老机构、购买养老服务已成为老年人重要的养老方式之一。老年人在选择养老机构和养老服务时要注意哪些事项?

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刘四海:

近年来,一些犯罪分子通过吹嘘养老服务公司的实力和服务水平,以办理会员卡、预付床位费等名义诱骗老年人预缴高额费用,骗取老年人钱财的问题时有发生。我们建议广大老年人在选择养老机构和养老服务时,要做到“三看三不要”。

“三看”:一是看机构是否合法。是否进行依法登记,是否有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是否有民政部门颁发的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或者养老机构备案证,必要时可向相关管理部门进行求证、确认。查询养老机构的涉诉信息,判断养老机构的征信和运营情况。按规定,未依法登记的养老机构,不得提供养老服务,不得提前向老年人收取任何费用,不得收住老年人。二是看管理是否规范。实地考察养老机构的地理位置、环境卫生、餐饮质量、服务质量、硬件设施、收费情况、医疗条件等。了解养老机构等级评级信息,评级更高的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更优,结合老年人的身体情况和家庭情况多方面综合考量。三是看收费是否合理。符合会员费收取条件的养老机构是否经过民政部门批准。养老机构所有收费必须张榜公示。签订合同时,要仔细查看合同载明的收费方式和标准,床位费、护理费原则上按月收取,一次性收取费用期限最高不得超过一年;伙食费、代办服务费根据实际消费情况,据实结算。交费时,要辨别收款账户是否为养老机构专用账户,并要求对方出具收据或发票,若费用直接汇至养老机构关联公司账户,甚至是法定代表人、业务员的账户,资金安全存在一定的风险。

“三不要”:不要盲目相信造势宣传;不要盲目相信熟人介绍、专家推荐;不要被高额返利诱惑盲目投钱。

楚天都市报记者:刚才发言人提到,全省市场监管部门以涉老“食品”“保健品”等领域的生产经营环节为重点开展专项行动,请问涉老“食品”“保健品”领域的生产经营环节存在哪些比较典型的违法行为和表现形式?老年朋友应该如何防范?谢谢!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潘年松:

近年来,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加强保健食品全过程监管,取得了积极成效。但是,在监管执法过程中我们发现,涉老“食品”“保健品”等市场领域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表现为:部分不良商家以会销、免费旅游、赠送礼品、电话推广等形式开展营销,实施夸大效果、宣称具有治疗效果、显著放大危害等虚假商业宣传、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比如以赠送礼品为幌子,吸引老年人参加健康讲座,会议上由商家包装的“假专家”进行免费健康讲座和体检,开展一对一诊疗,诱导老年消费者产生危机感,从而达到高价销售产品的目的。

这里,我想借此机会作一个科普宣传。保健食品不是生活必需品,也不是每个人都需要。在保健食品标签上,有适宜人群和不适宜人群的标注,消费者在购买时要根据身体需要慎重选用。正在接受药物治疗的病人,如果食用保健食品,应当咨询医生的意见。为少年儿童、孕妇选用保健食品,一定要仔细查看标签、说明书,切不可盲目选用。消费者们在购买保健食品时,一定要注意两点:

一是科学购买保健食品。要到正规经营单位选购,并索要发票或销售凭证。食品有有效期,不要一次性大量采购同一产品。不要通过网络讲座、直播带货、微信直销、非法传销、电话推销等途径购买保健食品,也不要参加任何以销售产品为目的的健康讲座、专家义诊、免费试用等活动。

二是认准专用标识。选购保健食品要认准产品包装上的保健食品专用标志(小蓝帽)及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保健食品信息可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网查询。普通老年用品宣称具有药物治疗效果、具有医疗器械功效是违法行为。

对发现的疑似违法行为,欢迎广大消费者通过12315投诉举报,我们将对违法行为线索快速受理、快速查处、快速反馈。

省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处处长胡从东:

感谢五位发言人的精彩发布和详实解答,谢谢各位记者朋友的提问。如果大家还有疑问,可以在会后与相关单位联系采访。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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