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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宜昌市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栏目:国家税务总局宜昌市税务局-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3-01-10 加入收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我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特编制国家税务总局宜昌市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宜昌市税务局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我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特编制国家税务总局宜昌市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宜昌市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对标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和宜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紧扣依法依规组织收入、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切实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责任。一是持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主动公开并定期更新各类政府信息,满足纳税人缴费人多层次、多样化的政府信息需求。二是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按规定做好依申请公开的登记、办理、回复、归档等工作,全年所有申请均已按期答复,切实保障申请人知情权。三是加强政府信息管理。按照政府信息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压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和发布工作责任,确保信息内容的准确性和安全性,努力提升信息发布质量。四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对一些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较强的最新文件和政策解读及时公开,精准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 ( 一) 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6 15
第二十条第 (五) 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
第二十条第 (六) 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0
行政强制 2
第二十条第 (八) 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 (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 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 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 部分公开 (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 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 果 维 持 结 果 纠 正 其 他 结 果 尚 未 审 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 果 维 持 结 果 纠 正 其 他 结 果 尚 未 审 结

结 果 维 持 结 果 纠 正 其 他 结 果 尚 未 审 结

1 0 1 2 4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还不够;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丰富和细化;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所欠缺。
    (二)改进措施:一是深入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二是提升信息公开实效。把应该公开的最新文件和政策解读,及时、准确、主动向社会公开。三是提升政策解读质量。推进政策精细化解读,实现政策与解读相互关联、相互补充,打通宣传政策、知晓政策、使用政策的“最后一公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国家税务总局宜昌市税务局办理人大代表建议7件(均为会办件);办理政协提案14件,其中主办1件,会办13件。以上提案均已办结。国家税务总局宜昌市税务局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2年没有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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