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宜昌市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一标三实”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栏目: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23-01-15
宜府办文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统筹推进全市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中的标准地址和实有人口、实有房屋、实有单位(以下简称一标三实)信息共建共享和迭代升级,市人民政府决定,在市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框架内,成立宜昌市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一标三实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宜府办文〔2023〕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统筹推进全市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中的标准地址和实有人口、实有房屋、实有单位(以下简称“一标三实”)信息共建共享和迭代升级,市人民政府决定,在市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框架内,成立宜昌市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一标三实”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工作专班架构

  组长:上官福令 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副组长:王磊 市政府副秘书长

  龚海波 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成员: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委、市招商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综治网格中心、宜昌产投集团分管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办公室主任由龚海波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分管负责同志兼任。各成员单位确定一名联络员作为办公室成员,负责相关工作的衔接落实。

  从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综治网格中心、宜昌产投集团抽调精干人员,组成“一标三实”工作专班,负责制定建设方案、编制技术标准、开展数据治理、梳理业务流程、建设系统平台等工作。

  二、成员单位职责

  (一)市公安局

  1.统筹协调全市“一标三实”建设工作,协调相关部门,研究、编制和确认“一标三实”工作的建设方案、技术标准、业务流程;

  2.协调相关部门,分解目标任务,研究、解决“一标三实”建设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3.参与“一标三实”运营体系、配套机制、服务平台建设;

  4.提供公安机关现有地址数据资源;

  5.按照“一标三实”工作要求统一规划,升级、改造本部门业务流程和系统平台;

  6.完成工作专班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市民政局

  1.提供市民政局现有地址数据资源;

  2.按照数字公共基础设施的技术标准,负责行政区划、道路、街路巷等地名地址数据的治理、编码和发布;

  3.按照“一标三实”工作要求统一规划,升级、改造本部门业务流程和系统平台;

  4.完成工作专班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提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现有规划数据资源;

  2.提供宜昌天地图等相关地图服务;

  3.按照“一标三实”工作要求统一规划,升级、改造本部门业务流程和系统平台;

  4.完成工作专班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市住建局

  1.提供市住建局现有地址数据资源;

  2.按照数字公共基础设施的技术标准,负责建筑物地址数据的治理、编码和发布;

  3.按照“一标三实”工作要求统一规划,升级、改造本部门业务流程和系统平台;

  4.完成工作专班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市市场监管局

  1.提供现有商事主体注册地址信息;

  2.按照“一标三实”工作要求统一规划,升级、改造本部门业务流程和系统平台;

  3.完成工作专班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六)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1.指导“一标三实”建设方案、技术标准、业务流程编制工作;

  2.提供“一标三实”建设需要的硬件和网络环境;

  3.协调相关部门,汇聚数据资源并进行标准化治理;

  4.组织开展“一标三实”建设成果的综合评价;

  5.负责“一标三实”系统建成后的运维管理,将建设成果整合、融入到城市大脑技术标准服务体系,全面推进共享应用;

  6.完成工作专班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提供不动产交易和登记中心现有房屋地址数据资源;

  2.按照数字公共基础设施的技术标准,负责对已登记房屋数据的治理、编码和发布;

  3.按照“一标三实”工作要求统一规划,升级、改造本部门业务流程和系统平台;

  4.完成工作专班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八)市综治网格中心

  1.提供市综治网格中心现有地址数据资源;

  2.按照数字公共基础设施的技术标准,负责网格空间标注以及数据治理、编码和发布;

  3.指导城区各区网格中心参与统一标准地址的现场核实工作;

  4.参与统一标准地址的运营管理工作,对缺失和存在问题的地址信息进行补充采集;

  5.按照“一标三实”工作要求统一规划,升级、改造本部门系统平台;

  6.完成工作专班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九)宜昌产投集团

  1.组织“一标三实”建设项目招标等相关工作,配合做好试点小区内统一标准地址门牌换发、验证,并根据授权开展后期运营工作;

  2.完成工作专班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其他成员单位

  1.按照市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标准要求,升级、改造本部门业务流程和系统平台;

  2.提供关联的数据资源;

  3.完成工作专班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今后如有人事变动,由变动后的相应负责同志接续工作,不再行文调整。专项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工作专班自行撤销。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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