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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宜昌市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栏目:宜昌市财政局-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3-01-20 加入收藏
市七届人大(13)二次会议文件关于宜昌市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宜昌市财政局各位代表: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宜昌市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23年预算草案提请市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审查,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一、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2022年,面对复杂严峻

市七届人大

(13)

二次会议文件

关于宜昌市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宜昌市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宜昌市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23年预算草案提请市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审查,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2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国内外形势和多重超预期因素冲击,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指导监督下,全市财政部门排难而进、向难求成,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努力在各种不确定因素中提升发展的平衡性、稳定性、确定性,全力以赴推动全市财政经济闯关过坎、企稳向好、再续精彩。

  2022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182743万元,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670394万元,非税收入完成512349万元,税收占比76.5%。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5595089万元(含上级转移支付及新增债券安排的支出,下同)。

  全市财政收支运行呈现以下特点:一是财政经济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面对疫情、经济下行和大规模减税退税的叠加冲击,统筹处理好惠企纾困、稳定经济与促进财政收入平稳运行的关系,财政收入保持稳定增长。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可比增长18.5%,其中税收收入可比增长14.2%。二是财政支出保持适度强度,重点领域支出保障有力。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统筹财政资源,重点保障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着力稳住经济大盘,民生持续改善,民生支出占比超过75%。三是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全面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着力推进预算管理与绩效管理、资产配置、政府采购深度融合,稳步推进财政支出标准化体系建设,预算管理水平有效提升。

  上述数据均为电报数,可能还会发生变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有关规定,各县市区决算办理完毕,经同级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后,市财政局再将汇总的全市2022年决算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一)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24851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84.9%(调整预算数是指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调整预算数,下同),含税收收入247208万元,非税收入177643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579453万元、下级上解收入29475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23245万元、调入资金146303万元、债务转贷收入241165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17159万元,收入总量为1926927万元。

  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26080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98.3%。加上上解上级支出76320万元、补助下级支出312280万元、债务转贷支出27796万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61519万元,支出总量为1803995万元。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相抵,结转下年122932万元,结转资金已反映在2023年预算支出中。

  主要收入项目完成情况:增值税83167万元,企业所得税52453万元,个人所得税14078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23797万元,房产税9676万元,印花税3868万元,城镇土地使用税8172万元,土地增值税6628万元,车船税11935万元,契税32869万元;专项收入21979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56860万元,罚没收入11509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34235万元,政府住房基金收入30638万元。本级收入与调整预算有一定差距,主要是落实中央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减税退税规模创历史新高;推进市直党政机关和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改革,资产处置相关程序和手续办理需要一段时间,处置收入入库进度不理想。

  主要支出项目完成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5219万元,公共安全支出74670万元,教育支出119756万元,科学技术支出27274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146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982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62304万元,节能环保支出5892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05521万元,农林水支出85006万元,交通运输支出57832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1181万元,商业服务业支出20033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308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6102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6411万元,债务付息及发行费用支出36485万元。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坚持有保有压,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有效保障重大改革任务、重点项目、改善民生等支出需求。其中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科学技术等支出中部分资金根据项目情况转移支付到区级及县市列支,本级执行数小于预算数。全力推进强产业、优功能、壮筋骨,支持创建文明典范城市、长江大保护典范城市,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和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和交通运输支出等增长较快。此外,预备费和年初预算一些未分配到具体科目而暂列在“其他支出”中的项目,执行中按照实际用途列相关科目。

  (二)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962573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79.2%,主要是土地市场行情遇冷,土地收入完成不够理想。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93184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79%。加上上级转移支付收入16691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30395万元、债务转贷收入433227万元,收入总量为1542886万元。

  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400830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87.3%,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按照以收定支的原则减少。加上补助下级支出855万元、债务转贷支出7000万元、调出资金10889万元、专项债券还本支出60627万元,支出总量为1480201万元。

  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相抵,结转下年62685万元,已反映在2023年预算支出中。

  (三)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按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主要根据国有企业上年实现净利润一定比例收取,同时按照收支平衡原则安排相关支出。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本级收入19073万元,为预算的122.5%。加上上年结余收入7254万元,上级转移支付收入5276万元,收入总量为31603万元。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本级支出10013万元,为预算的77.3%,主要是国有企业退休人员补助资金转移支付到区级支出。加上调入一般公共预算10000万元,转移支付到区级6776万元,支出总量为26789万元。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相抵,结转下年4814万元,已反映在2023年预算支出中。

  (四)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本年收入693703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2.5%。加上2021年结余收入557435万元,收入总量为1251138万元。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本年支出682895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7%。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相抵,年终滚存结余568243万元。

  社会保险基金收入主要项目:失业保险基金收入2341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255302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20242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537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17560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261810万元。

  社会保险基金支出主要项目:失业保险基金支出24118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252931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支出21147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856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25088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251044万元。

  (五)宜昌高新区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宜昌高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443569万元,其中:一是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5322万元,含税收收入168373万元,非税收入16949万元;二是转移性收入258247万元。宜昌高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量443569万元,其中:一是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80785万元;二是转移性支出142234万元;三是一般债务还本支出20550万元。宜昌高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收支相抵,实现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宜昌高新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量376002万元,其中:一是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68502万元;二是转移性收入7500万元。宜昌高新区政府性基金支出总量298410万元,其中:一是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69043万元;二是转移性支出29367万元,为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用于平衡。宜昌高新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相抵,结转下年77592万元,已反映在2023年预算支出中。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宜昌高新区单独编制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2022年,预算收入总量642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226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197万元;预算支出总量5495万元。宜昌高新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相抵,结余928万元。

  (六)全市政府债务相关情况。

  1.政府债务限额余额情况

  截至2022年底,省核定全市政府债务限额984.9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453.7亿元,专项债务限额531.2亿元。全市政府债务余额925.9亿元,为限额的94%,其中:一般债务余额407.2亿元,为限额的89.8%;专项债务余额518.7亿元,为限额的97.6%。

  省核定市级(按照省级债务管理方式,债务相关数据市级含高新区,下同)政府债务限额423.7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41.4亿元,专项债务限额282.3亿元。市级政府债务余额404.2亿元,为限额的95.4%,其中:一般债务余额126.7亿元,为限额的89.6%;专项债务余额277.5亿元,为限额的98.3%。

  2.2022年政府债务转贷情况

  截至2022年底,省转贷全市政府债务198亿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27.1亿元,新增专项债券108.1亿元,再融资债券61.5亿元,外债转贷1.3亿元。省转贷市级债务67.4亿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6.4亿元,新增专项债券37.9亿元,再融资债券21.8亿元,外债转贷1.3亿元。

  3.2022年到期政府债券还本付息情况

  2022年底,全市偿还到期政府债券本息共计106亿元,其中到期本金76.8亿元(再融资债券偿还61.5亿元、预算安排偿还15.3亿元),利息29.2亿元。2022年,市级偿还到期政府债券本息共计37亿元,其中到期本金24.2亿元(再融资债券偿还21.8亿元、预算安排偿还2.4亿元),利息12.8亿元。全市全年到期政府债券还本付息均得到有效保障,无违约风险。

  以上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情况及政府债务限额余额情况,在市级财政决算办理完毕后,可能还会有所变动,我们将依法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市级决算情况。

  二、落实市人大预算决议和财政重点工作情况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也是全面贯彻落实市第七次党代会精神的开局之年,市财政局认真落实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有关决议和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意见,认真贯彻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总体要求,积极的财政政策提升效能,更加注重精准、可持续,为推动全市“强产兴城、能级提升、争当龙头”提供强力支撑。

  (一)打好财政政策组合拳,巩固企稳回升好态势。着眼稳增长大局,政策向稳增长倾斜、投入向稳增长集聚,更大力度帮助市场主体恢复发展。一是更大力度为企业纾困解难。全面落实中央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办理留抵退税51亿元,新增减税12.7亿元,缓税11亿元,减免行政事业单位房租2840万元。实施更大范围“免申即享”,兑现惠企资金1.4亿元。充分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作用,筹集资金2亿元,支持市担保集团发展,为中小微企业、创业者及“三农”主体提供政府担保4070笔25亿元,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增量、扩面、降价。提高政府采购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面向中小企业政府采购金额31.2亿元,占全市总金额92.3%,其中小微企业金额占79%。拨付稳岗返还资金1.3亿元,惠及企业1.6万家。二是更大力度扩大有效投资。适度超前开展基础设施投资,争取新增债券135.2亿元,重点支持城市基础设施补短板、三峡枢纽江南成品油翻坝项目管道、沪渝蓉高速铁路武汉至宜昌段等项目建设。三是更大力度促进消费持续恢复。落实资金1.4亿元,支持投放“惠购湖北”“惠游湖北”“惠动湖北”消费券、宜昌惠民消费券,开展汽车以旧换新专项行动,落实导游稳岗补贴、旅行社奖励、文旅企业贷款贴息政策,支持国家文旅消费示范城市建设。四是更大力度支持扩大对外开放。落实资金1.8亿元,兑现航线补贴、始发班轮奖励,提升自贸片区、综保区、跨境电商综试区等开放平台能级。五是扎实推动乡村振兴。统筹资金12.1亿元,支持八大产业链发展,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支持脱贫地区特色优势产业发展;补齐农村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短板,推动以农业为主导的乡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二)支持做强现代产业体系,经济发展释放新动能。坚持把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加快调优产业结构、做强产业实力、构建现代产业体系。一是支持产业转型升级。落实资金10.4亿元,支持邦普、楚能、欣旺达等项目建设,支持人福、安琪、兴发等企业创新发展,构建新能源电池全产业链,做优做强生物医药,推动绿色化工向新能源、新材料领域突破。二是支持服务业增量提质。安排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4900万元,兑现文旅产业扶持政策,推进世界旅游名城建设;支持三峡农商行等地方金融机构发展,打造区域性金融中心;支持现代物流业发展,推进国家物流枢纽城市建设。三是助力区域科技创新。安排资金0.8亿元,支持湖北三峡实验室深度融入全省、全国国家实验室建设网络,人福、兴发等企业加快提升生物技术、仿制药、精细化工公共平台服务能力,微特电子、中南鹏力等企业建设一批新型研发机构,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加快成长,推进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

  (三)全面推动城市能级跨越,城市发展焕发新活力。一是支持城建提质增能。筹集资金20.1亿元,支持江城大道下段、鸦猇高速互通,拓展城市骨架;推进筑堡工程基础设施建设,支持二马路城市更新项目,推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支持加快绿色转型,落实资金7.4亿元,支持清违专项行动,保障城区生活垃圾、污水、危险废弃物等处置,生态园林景观维护管养和“串园连山”生态廊道示范项目建设,持续推进河湖长制,完善黄柏河、玛瑙河、柏临河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二是支持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安排资金3.1亿元,重点保障文明典范城市创建,举办第十六届省运会、长江三峡国际旅游节、2022年新春灯会、焰火晚会、屈原故里端午文化节等活动,推动形成更具影响力的文化品牌和城市品牌。三是支持智慧城市建设。安排资金2.2亿元,支持城市大脑和部门小脑等项目建设及运维,大数据赋能城市治理,让城市生活更美好。

  (四)兜紧兜牢民生底线,社会事业发展实现新进步。坚持公共财政属性,扎实开展“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活动,精准提供公共服务,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2022年,全市教育、社保、卫生健康等民生支出439.8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8.6%。一是坚持就业优先战略。统筹资金2.6亿元,兑现求职创业补贴、创业扶持、公益性岗位补贴等政策,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完善残疾人就业创业、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二是强化社保兜底保障。稳步提高社会保障待遇,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从130元/月提高到145元/月,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第18次连续调整,人平月增加123元;健全完善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城区城乡低保标准从710元/月、540元/月分别提高到730元/月、580元/月。支持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落实城区高龄老人津贴、长护险补助,支持社会福利院建设。三是推进健康宜昌建设。筹集资金6.5亿元,支持疾控体系改革,负压病房、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中心等重点项目建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从79元/人、580元/人分别提高到84元/人、610元/人。四是推动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统筹资金12亿元,重点保障学前教育、义务教育、特殊教育学校新建、改扩建项目建设,解决城区“入学难、入园难”矛盾;推进“清凉教室”建设行动,开展市直高中校园隐患整治;支持三峡科技学院转设和三峡大学“双一流”建设。五是持续提升住房保障水平。落实资金8亿元,重点支持建工局、九码头、农机公司等棚户区改造,加强基本公共服务从业人员住房保障,及时兑现人才购房补贴、新就业毕业生租房补贴等。

  (五)全力深化财政改革,财政治理水平迈上“新台阶”。一是调整优化市区财政体制。将金融、保险、邮政、电信四行业收入下划区级,做大区级收入体量和财力规模,增强区级“筑堡工程”保障能力,重构财税激励政策,调动区级优化服务、培植财源的积极性。制定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以奖代补”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助推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高质量保障以共同缔造理念纵深推进筑堡工程。二是完善常态化资金直达机制。发挥财政资金直达机制“一竿子插到底”的优势,及时下达直达资金111亿元,确保资金直达基层、直接惠企利民。三是发挥财政评审资源统筹作用。累计评审项目146个,审减投资3.3亿元,审减率12.3%,审减资金统筹用于保障重大项目实施。四是认真履行财会监督职责。全面推行财政监督检查“八统一分”工作法,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回头看”,在全省率先建成全市统一的市民卡“一卡通”资金发放管理平台。

  过去一年财政工作取得的成效,是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的结果,也是市人大、市政协监督支持以及各位代表、委员关心帮助的结果,更是全市人民共同努力的结果,我们对各位代表、委员和全市人民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我们也认识到,财政运行和改革工作依然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受疫情等因素影响,财政收入增长基础不稳,财政收支矛盾突出,预算平衡难度加大。二是部分部门和单位预算绩效管理不够到位,资金使用效益有待提高。三是虽然我市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但还本付息压力不断加大。四是巡视、审计等监督检查还发现,部门预算安排不够精准、专项债券使用不够规范等问题。对此,我们高度重视,将认真听取各位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有效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三、2023年市级预算草案

  2023年是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合理研判财政收支形势,做好财政预算编制工作,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财力支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市级预算编制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落实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统筹财政资源,优化支出结构,增强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继续坚持政府过紧日子,勤俭节约办一切事业,严控一般性支出;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加强项目全周期管理,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以数字化推进预算管理现代化;推进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强化财会监督,加强预算监管,促使部门预算管理标准科学、规范透明、约束有力。

  (一)市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

  综合研判全市各项经济指标及各项影响收支的政策性因素,预计2023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10%左右,其中税收收入增长12%以上。各县市区预算经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后,市财政局再将汇总的全市预算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1542348万元,具体包括:

  ——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08900万元。其中:一是税收收入278900万元,含增值税82346万元,企业所得税100760万元,个人所得税10754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20111万元,房产税7505万元,城镇土地使用税7977万元,车船税12593万元,契税33558万元等;二是非税收入230000万元,含专项收入19710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15230万元,罚没收入2410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98240万元,政府住房基金收入62290万元,其他收入10340万元等。

  ——转移性收入1033448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81014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57773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40672万元,下级上解收入30373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22932万元,从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其他资金调入227324万元。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量1542348万元,具体包括:

  ——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282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1627万元,公共安全支出85511万元,教育支出11843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51199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844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317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15892万元,节能环保支出3350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65165万元,农林水支出60911万元,交通运输支出62507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27907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0652万元,金融支出14215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496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1351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1685万元,债务付息及发行费用支出37150万元,预备费15000万元等。上级转移支付按照预算管理一体化的要求,需省级下达后才能纳入市级预算,因此上述平衡中仅反映部分上级转移支付资金。

  ——转移性支出288106万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107112万元,主要用于区级基本财力保障、对区级的收入激励性转移支付及结算补助等,专项转移支付95669万元,上解上级支出85325万元。

  ——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26024万元。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相抵,实现平衡。

  (二)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市级政府性基金收入总量1282835万元,具体包括:

  ——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1213500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9000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5000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8500万元,专项债券对应项目专项收入300000万元。

  ——转移性收入69335万元。其中:彩票公益金补助收入665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62685万元。

  市级政府性基金支出总量1278281万元,具体包括:

  ——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868931万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769765万元,其他支出中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8666万元,债务付息支出90000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500万元。

  ——转移性支出89000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

  ——债务还本支出320350万元。

  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相抵,结余4554万元,主要是上级彩票公益金等转移支付收入结余。

  (三)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情况。

  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量28493万元,具体包括:

  ——本年收入19799万元,为产投集团、安琪集团、城发集团等上缴的利润收入。

  ——转移性收入8694万元。其中:上级转移支付收入388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4814万元。

  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量27814万元,具体包括:

  ——本年支出10795万元。其中:解决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845万元;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9950万元。

  ——转移性支出17019万元。其中:转移支付支出3880万元,调出资金13139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

  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相抵,结余679万元。

  (四)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总量1685871万元,具体包括:

  ——本年收入887701万元。其中: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460793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21079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673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19136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269959万元。

  ——上年结余收入798170万元。

  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总量855554万元。其中: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436606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支出24060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955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27558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257776万元。

  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相抵,结余830317万元,运行总体安全稳定。

  需要说明的是,自2023年起,失业保险实行省级统收统支,市级预算不再反映失业保险数据;职工医保实行市级统收统支,市级预算的职工医保数据反映全市统收统支数据,上年结余收入按全市预计2022年的年终结余调整。

  (五)市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纳入2023年市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有85个部门,300个部门预算单位,其中:行政参公单位125个,事业单位175个。纳入市直部门预算管理的人员共有29243人,其中:在职17297人,离退休11946人。

  市直部门预算资金来源148657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6098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97997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29442万元,单位资金收入590556万元,上年结转资金7591万元。

  市直部门预算总支出148657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462960万元,公用经费支出92657万元,项目支出930957万元。

  市直部门预算收支相抵,实现平衡。

  (六)宜昌高新区预算安排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宜昌高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485899万元,其中: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0000万元,含税收收入195000万元,非税收入15000万元;二是转移性收入275899万元。宜昌高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量485899万元,其中:一是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51503万元;二是转移性支出131423万元;三是债务还本支出2973万元。宜昌高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收支相抵,实现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宜昌高新区政府性基金收入总量443409万元,其中:一是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340508万元,含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32365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15888万元,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970万元;二是转移性收入102901万元,其中转移支付收入264万元,上年结余收入77592万元,债务转贷收入25045万元。宜昌高新区政府性基金支出总量443409万元,其中:一是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318364万元;二是调出资金100000万元;三是债务还本25045万元。宜昌高新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相抵,实现平衡。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宜昌高新区单独编列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算。2023年,预算收入总量718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258万元,上年结余收入928万元;预算支出5791万元。宜昌高新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相抵,结余1395万元。

  四、2023年重大支出政策和重点支出安排情况

  面对新的战略机遇、新的疫情防控阶段、新的政策窗口期、新的基础条件,财政部门将从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高度,准确把握新的战略机遇、战略任务、战略阶段、战略要求和战略环境,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力提效,做强现代产业,提升城市能级,持续改善民生,创建典范城市,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开好局起好步。

  (一)财政政策靠前发力,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支持产业裂变升级。安排重点项目及产业扶持资金10亿元,支持清洁能源、绿色化工、生物医药、现代服务业等重点产业发展,做强现代产业体系。支持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安排资金1.8亿元,用于外贸扶持、始发班轮奖励和三峡机场开发国际国内航线,大力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支持扩大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准确把握中央、省新增债券政策,做深做细专项债券项目储备,重点支持新基建、新能源等领域项目,充分发挥政府债券促投资、稳增长、增后劲作用。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安排资金2.5亿元,加大柑橘、茶产业等特色产业技术研究示范与推广投入,支持八大产业链发展,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支持清江引水工程、三峡库区特色柑橙灌区等重点水利项目前期工作,推进流域综合治理规划及片区综合治理,坚决守住流域安全底线,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实支撑。

  (二)支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化现代化建设人才支撑。安排科技创新与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信息化专项等资金3.6亿元,持续推动城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加快5G数字经济发展,推进知识产权运营体系建设,支持三峡实验室、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加快宜昌高新区、环三峡大学创新生态圈、大数据产业园等多层次创新体系建设,实施科技专项“揭榜挂帅”制度,加大基础研究和开发支持力度。安排资金2亿元,兑现“1+4”人才政策,保障人才安居,加快人才集聚,激发人才创新活力,打造区域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

  (三)支持提升城市品质,推进典范城市创建。安排资金1.4亿元,加强城市宣传营销,挖掘传承屈原文化,推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推进“宜荆荆恩”都市圈文旅产业一体化发展,保障省十六运会各项活动开展,支持市红领巾学校阵地建设和青年发展型城市建设,推进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安排资金28.9亿元,保障城区垃圾分类、固废处置和污水处理,支持实施“增花添彩”“串园连山”行动,推进筑堡工程基础设施、滨江公园绿道、卷桥河湿地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等重点项目建设;支持磷石膏综合治理,创建磷石膏综合治理示范城市,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推进长江大保护,支持打好长江“十年禁渔”持久战;支持美丽乡村建设,推进亚行贷款宜昌乡村绿色发展项目,打造宜昌版“富春山居图”,创建长江大保护典范城市。

  (四)支持保障和改善民生,扎实推进共同富裕。促进充分高质量就业。筹集资金1.8亿元,兑现求职创业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创业扶持等政策,支持职业技能培训和岗位推介,稳住就业基本盘。办好人民满意教育。落实资金11.8亿元,支持稳定增加普惠性幼儿园学位,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落实职业教育生均拨款制度,支持三峡大学争创“双一流”。强化卫生健康投入。安排资金21.6亿元,保障优化疫情防控措施、两癌筛查等工作,支持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建设。兜牢社会保障底线。安排资金9.5亿元,落实对养老保险补助,支持精神卫生社会福利院、儿童福利中心建设,强化对困难群众兜底保障。提高住房保障水平。安排资金4.1亿元,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支持葛洲坝等5个重点片区改造。

  (五)统筹发展与安全,推进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安排资金4.6亿元,支持社区服务建设,增强村(社区)党群服务体系功能,深入实施“筑堡工程”,推进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试点,提高市域社会治理能力;落实粮食安全保障资金、常态化应急储气成本补助等,确保重点领域安全;支持公安交警基础设施建设、社会心理支持体系建设,强化应急保障,提升公共安全保障能力。

  五、扎实做好2023年财政改革发展工作

  财政部门将认真贯彻落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决议要求,积极发挥财政改革突破和先导作用,持续深化财政改革,提升财政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一)加力推进财源建设,提升财政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能力。坚决扛牢财源建设重任,坚持以产业项目为引领,以重点税源攻坚为突破口,全面加强在建项目税源服务,推进财税综合信息平台建设,压实各地骨干税源培育责任,进一步挖掘发展潜能,深化“免申即享”改革,促进惠企政策更高效率落地生根,加快培育形成结构合理、布局均衡、后劲充足、可持续发展的梯度财源,推动财政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二)深化预算管理改革,提升财政保障重大战略能力。坚持继续过紧日子,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建立节约型财政保障机制。严控一般性支出,严格“三公”经费和一般性支出审核机制,确保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只减不增”。严格新增资产配置,扩大资产共享公用范围。推进财政支出标准化,建立不同行业、不同地区、分类分档的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建立支出标准对预算编制和执行的约束机制。继续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提高预算管理规范化、标准化、数字化水平。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推进绩效管理和预算管理深度融合。更大力度统筹整合财政资源,集中有限财力,增强对中央、省和市重大决策部署,市委市政府重大改革、重要任务、重点项目的财力保障。

  (三)防范重点领域风险,提升财政可持续发展能力。兼顾当前和长远,把财政可持续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加强政府债务管理,进一步健全政府债务风险防控长效机制,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妥善化解存量,确保政府债务始终安全可控。兜紧兜牢“三保”底线。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确保“三保”支出不留缺口。加强国库资金管理。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落实常态化资金直达机制,强化预算执行动态监控,防范财政运行风险。

  (四)严肃财经纪律,提升财政部门“守底线”能力。切实履行财会监督主责,突出监督重点,强化重大财税政策落实情况监督,加强对政府债务、财政运行、“三保”等重点领域监督,对部门预算实行闭环监管,严格会计信息质量和中介机构执业质量监督,全力维护财政经济秩序。推进财会监督与人大监督、审计监督等其他监督贯通协同,实现信息共享、成果共用,对监督发现的问题严格追责,让财经纪律成为不可触碰的“高压线”。主动接受各方监督。自觉接受人大依法开展预算审查监督,积极配合推进预算联网监督,认真听取吸纳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预算决议和决算决议。积极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及时调整完善相关政策和制度办法。加大预算公开力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各位代表:

  奋楫笃行,臻于至善;行而不辍,履践致远。全市财政部门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指导下,立足“大山大水大枢纽,强产兴城创典范”特色禀赋和阶段任务,忠诚履职,奋勇担当,为建设蓝绿交织、城景共融、魅力独特的现代化梦想之城贡献财政力量。

  附件:1、2023年人大报告附表
   2、关于市级2023年对下转移支付预算情况的说明
   3、2023年市级对下转移支付预算
   4、宜昌市政府债务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安排情况的说明
   5、2022年政府债务情况表
   6、宜昌市本级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7、2022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禁捕资金预算执行和2023年扶贫、禁捕资金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8、2023年全市预算收支表
   9、2023年部分重点项目绩效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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