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栏目:宜昌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3-01-1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开宜昌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一、总体情况2022年,宜昌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开宜昌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宜昌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由办公室牵头负责,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统筹做好政府信息保存、处理和公开工作。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和新媒体作用,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全年通过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网站发布各类政府信息171条,通过“宜昌市民之家”微信推送信息86条。与宜昌市人民政府网共建“鄂汇办·宜昌旗舰店”专题,通过短视频等形式围绕“如何高效办成一件事”做好政策解读和办事指引,获得了企业和群众的广泛好评。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2年,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制定发布规范性文件0件。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2年,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按期办理1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2年,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未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年来,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运行情况良好,但随着上级部门对政务公开工作要求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获取政府信息的需求越发强烈,仍然存在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时效性有待提高;二是政务公开的保障机制还不健全,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有待加强。

  改进措施:一是在加大工作力度。更加全面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让公开成为自觉,让透明成为常态,有力促进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让人民群众增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满意度和获得感;二是完善工作机制。强化职责职能、加强人员配置和科室对接联系,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有序推进,有效落实。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积极完成市民之家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在市民之家一楼大厅建设政务公开专区,新专区背景融合屈原文化和三峡大坝元素,充分展现地方特色,同时添置电脑、打印机、大屏、展台、书柜等服务设施,提升专区服务能力和使用体验。

  (二)全年未产生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三)2022年,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共计办理建议提案35件,其中:人大建议10件(其中主办2件,会办8件),政协提案25件(其中主办6件,会办19件),做到了回复率100%、满意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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