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增花添彩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栏目: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23-01-20
宜府办发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宜昌市增花添彩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年月日(此件公开发布)宜昌市增花添彩行动实施方案为加快建设山水辉映、蓝绿交织、人城相融的长江大保护典范城市,着力打造长江生态保护修复、城与

宜府办发〔2023〕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宜昌市增花添彩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宜昌市增花添彩行动实施方案

  为加快建设“山水辉映、蓝绿交织、人城相融”的长江大保护典范城市,着力打造长江生态保护修复、城与山水和谐相融、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的新典范,结合宜昌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绿色发展、生态惠民,紧扣“做优主城、做美滨江”两大着力点,实施“增量提质、立体绿化、串园连山、花漾宜昌”四大行动,建好三峡生态屏障,提升城市品质内涵,推动构建连续完整的生态基础设施体系,全方位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质量,打造四季常绿、季季有花的宜昌版“富春山居图”。

  到2025年,宜昌市成功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全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县城)2个、省级森林城市5个、省级森林城镇8个、省级森林乡村70个,全市森林面积与森林蓄积量保持增长,城市建成区新建绿地不少于300公顷,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不少于15平方米,绿地率达到40%以上。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系统治理。统筹山水林田湖库岸系统治理,建立水岸统筹、流域同步、城乡协调的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新机制,锚固“两脉青山、两江四水”生态格局,坚决保护好“一半山水一半城”的城市风貌。

  (二)坚持突出重点。聚焦山水融城、功能完善和品质提升,以长江岸线修复和森林质量提升为重点,一体推进治山、理水、营城,实现“推窗见绿、出门见园、四季见彩”的城市魅力。

  (三)坚持共同缔造。以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为落脚点,持续推出全民共建共享的生态惠民产品,不断增进绿色民生福祉,切实打造绿色生态、幸福美好的人居生活。

  三、主要任务

  (一) 夯实绿色基底

  1.改造提升林相季相,打造“多彩森林”。重点对“两江四水”两岸可视范围、主要交通通道两侧山体、重要节点、重要区块等,开展林相季相改造提升,调整树种,改善林分,建设“多彩、复层、混交、高效”森林。开展森林景观质量提升示范项目建设,以乡镇(街道)为单位,每年实施1个森林景观质量提升示范项目,打造森林景观示范点、网红点。坚持“点、线、面、网”推进,“造、封、抚、修”结合,构建结构合理、功能完善、林相优美的森林景观生态系统。(责任单位:市林业和园林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和湖泊局)

  2.推进四旁植树和庭院绿化,打造“和美乡村”。积极建设护村林、护路林、护岸林,科学栽植观花、观果、彩叶植物,积极推广乡土、丰产树种,现绿透彩、见缝插绿、应绿尽绿,完成四旁植树450万株。开展“美丽庭院”建设,立足布局精巧、植物精美、景观精致,将庭院绿化向彩化、美化、香化提升,打造“房前花果香、屋后树隐房”的美丽庭院。围绕乡村振兴战略,结合“擦亮小城镇”建设美丽城镇行动,开展四旁植树、庭院绿化,力争全市80%的城镇、乡村达到省级森林城镇(乡村)创建标准。(责任单位:市林业和园林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

  3.建设城乡公园绿地,打造“宜居生态”。加快“郊野公园-城市公园-社区公园-口袋公园”四级公园体系建设,启动三峡中央公园建设,积极推进屈原文化公园、白马山公园、联丰山公园等15个公园城市示范项目建设,全域推进海绵城市示范建设。打造一批基础设施配套到位、乡村自然特质与人文风貌相得益彰的乡镇公园、乡村公园、乡村广场等乡村公共绿地,实现群众身边增绿。(责任单位:市林业和园林局、市住建局)

  (二) 拓展绿色空间

  1.修复城市裸露“伤疤”。按照“修缓坡、固陡坎、顺线杆”要求,实施市域边坡陡坎修复,以“上垂、下攀、前栽、面植”方式完成现有挡墙崖壁覆绿。到2025年,完成建成区500处点位修复,其中对主要通道沿线70处点位实施重点整治。各县市同步开展排查整治。(责任单位:市林业和园林局、市住建局)

  2.丰富城市“窄边”绿化。推进以高架桥、天桥外檐口为主的沿口绿化,对新建桥梁落实花槽、花箱、滴灌系统等配套设施,对已建桥梁在条件允许且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绿化引桥墙(面)体、中央隔离带、防撞墙、桥墩等部位,对768个桥墩攀援绿化进行完善提升。推进围栏护栏软化美化,发动临街单位使用藤本花卉打造生态围栏,对主要通道实施护栏挂花。宜昌城区重点通道具备条件的要应挂尽挂,各县市分别打造1条挂花示范路。(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城管委)

  3.美化城市“航空廊道”。积极拓展绿地市民认建、市场筹建范围。大力推进屋顶绿化,整治美化城市“第五立面”。结合“清违行动”、绿色建筑创建等,积极倡导对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的平屋顶实施绿化,政府投资项目和公共建筑屋顶绿化应用比例不低于20%,屋顶绿化实施面积占屋顶可绿化面积的比例不低于50%。探索制定屋顶绿化按比例计入建设项目附属绿地面积管理办法。(责任单位:市城管委、市住建局、市林业和园林局)

  (三) 贯通绿色脉络

  1.建设城乡生态廊道。开展通道绿化提升,推进铁路、高速公路、普通公路应绿尽绿、景观提升,建成城乡一体、层次多样、色彩丰富、功能多元的通道生态景观林带。推进“三廊九环”美丽宜道建设,打造屈原故里求索环线、昭君故里香溪环线等重要通道绿化。(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市林业和园林局、宜昌车务段)

  2.串联城市活力绿道。加快城乡慢行系统建设,推进屈原绿道、求索绿道等区域级绿道和运河绿道、滨江南岸绿道等一批城市级绿道建设,建成滨江廊道100公里。推进道路标识系统改造,配套完善休憩、出行便民场景,打造一批最美“回家路”,构建市域“一廊两环十带”和中心城区“一轴一环九线”绿道体系。(责任单位:市林业和园林局、市住建局)

  3.贯通山体森林步道。依托城市自然山脉资源,对保留山体实施生态修复,整合串联现有防火步道、巡防步道、作业步道,打通断头路,完善配套设施,规范标识系统,提升城市山体可达性、贯通性。在宜昌城区建成区12处山体中建设森林步道58公里,各县市建成区山体森林步道实行能建尽建。(责任单位:市林业和园林局、市住建局)

  (四) 提升绿色气质

  1.小微绿地增绿意。优化城市道路两侧建筑退让用地规划建设管理。对各类隙地、边角地、废弃地、菜地实施见缝插绿、破硬还绿、拆违建绿。结合道路绿化提档、社区绿化美化、闲置用地改造,建设口袋公园110个(其中城区60个、县市50个),公园绿化活动场地服务半径覆盖率在宜昌城区建成区达到90%。发动临街企事业单位和公共活动场所、社会停车场等实施拆墙透绿,打造开放、通透绿色空间,提升城市“绿视率”。(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和园林局、市住建局)

  2.花卉铺彩添颜值。优化道路绿地花卉植物结构,探索应用多年生花卉植物品种,在城市主干道、进出城通道打造“红橙”色系、纯色花带和简约花境相结合的流线型、节约型道路花卉景观。结合城市家具特色花箱、绿雕花雕等打造“花漾”节点,在宜昌城区街头布置花卉组景65处,各县市分别建设花卉景观节点5处。统筹重点区域闲置用地,播撒花卉成片成景,年均推出10万平方米花田花海,提升城市“花视率”。(责任单位:市林业和园林局、市住建局)

  3.花事活动浓氛围。组织开展“关注森林”“互联网+义务植树”等共享活动,举办金秋菊展、绣球花节、油菜花季等花事花展。深入实施筑堡工程,组织开展“最美阳台”、花园单位花园小区示范评选活动以及社区园艺展、街区花卉快闪等活动,鼓励家庭养花、阳台露花、临街亮花,年均推出20个“最美阳台”、20个花园单位花园小区。持续深化“生态小公民”等教育实践,推进绿色机关建设等创建活动。(责任单位:市林业和园林局、市教育局、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宜昌市增花添彩行动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林业和园林工作的副市长任组长,市直相关单位和各县市区政府、宜昌高新区管委会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负责统筹调度指挥增花添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林业和园林局。市直相关单位要按照职能职责,落实相关任务和措施,在规划管控、项目安排、试点示范、执法监管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各县市区、宜昌高新区成立工作专班,细化推进方案,落实年度计划和项目库。

  (二)加强资金保障。将增花添彩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各县市区、宜昌高新区要发挥政府投资带动作用,吸引社会资金投入,探索共建、共享、共担的社会化融资机制。

  (三)加强科技支撑。以本地规划、设计等咨询机构和绿化科研单位为主体,建立专家人才库,编制城市建设相关技术指南,提供技术支撑和保障。加大对乡土植物、彩叶植物、藤本植物等城乡绿化美化植物的选育和扩繁力度,引导和鼓励大专院校、科研机构、科技人员以建立科技示范点、技术承包、技术培训、送科技下乡等形式,加强技术服务和指导。

  (四)加强氛围营造。大力宣传增花添彩行动成果,办好各类绿色发展特色主题宣传活动,凝聚社会共识,引导全市人民“共植一片绿、共添一片彩”,积极支持和参与增花添彩行动,形成全社会爱绿护绿的良好氛围。

  附件:宜昌市增花添彩行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附件

宜昌市增花添彩行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长:刘丰雷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危社高 市政府副秘书长

  柯志强 市林业和园林局局长

  成员: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和湖泊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国资委、市城管委、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分管负责同志,各县市区政府和宜昌高新区管委会分管负责同志。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林业和园林局,办公室主任由柯志强同志兼任。今后若有人事变动,由相应负责同志接续工作。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1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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