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随着我市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农村人口不断向城市转移,土地碎片化、劳动力老龄化、组织低效化等问题日益显现,为深化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推进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有效利用,助力乡村振兴,根据中央、省、宜昌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枝江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主要内容
本方案分为基本原则、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和工作保障4个方面。
(一)基本原则。明确了“自愿有偿、公平规范、利益联结”三项原则。
(二)工作目标。确定了“力争2023年底全市土地流转率达到60%,2025年达到70%,”等具体目标。
(三)工作重点
1.创新土地流转方式。鼓励村集体领办经营主体,通过租赁、入股、确权确股不确地等方式集中农户土地经营权。探索自主经营、合作经营、招租经营三种经营方式。
2.加快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建立枝江市重点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名录,重点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六有”农民合作社、“六有”家庭农场、“六有”社会化服务组织等经营主体。
3.健全政策支持体系。从2023年起,市财政预算安排100万元,统筹农业相关上级专项资金100万元,用于鼓励和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对首次集中连片流转农户承包地,流转期限3年(含3年)以上,规模100亩(含100亩)以上的给予村集体一定奖励。
4.优化土地流转平台。依托湖北省农村资产交易管理信息平台,完善土地流转政策咨询、合同签订、合同变更、委托流转等服务。拓展枝江市农村资产交易管理信息平台功能,增加土地流转信息自主发布模块,引导群众和经营主体通过交易管理信息平台自主发布信息,活跃土地流转市场。完善市、镇、村三级流转交易体系,明确市镇村三级责任。
5.防范土地流转风险。建立土地流转分级备案和土地流转风险保障金制度,原则上经营主体首次流转土地时,应向村集体缴纳不低于1年的流转费作为土地流转风险保障金。
(四)工作保障。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枝江市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典型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和舆论环境;完善调处机制,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体系。
三、文件施行时间
文件自2023年1月8日起施行,有效期为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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