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都市2022-2024年城乡适龄妇女“两癌”免费筛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栏目:宜都市 -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22-12-30
各乡(镇)人民政府、陆城街道办事处、松宜矿区、宜都高新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宜都市年城乡适龄妇女两癌免费筛查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第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宜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年月日宜都市年城乡适龄妇女两癌免费筛查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各乡(镇)人民政府、陆城街道办事处、松宜矿区、宜都高新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宜都市2022-2024年城乡适龄妇女“两癌”免费筛查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第2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宜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30日

  宜都市2022-2024年城乡适龄妇女“两癌”免费筛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城乡适龄妇女宫颈癌免费筛查的通知》(鄂政办电〔2022〕3号)文件精神,根据《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2022-2024年城乡适龄妇女“两癌”免费筛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宜府办函〔2022〕14号)要求,结合宜都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2年至2024年三年时间,为全市35-64周岁的妇女开展宫颈癌和乳腺癌(以下简称“两癌”)免费筛查,实现目标人群全覆盖。全市“两癌”防治核心知识知晓率达到85%以上,宫颈癌、乳腺癌早诊率分别达到90%以上、70%以上,“两癌”检查异常/可疑病例随访管理率达到95%以上。

  二、实施步骤

  (一)制定方案(2022年10月)。

  按照33-34周岁、35-64周岁两个年龄段,全面调查摸清适龄妇女“两癌”免费筛查目标人群底数,制定具体工作方案。

  (二)启动实施(2022年10月-2024年11月底)。

  2022年完成筛查任务总量的20-30%,优先完成62-64周岁年龄段的筛查任务;2023年再完成筛查任务总量的40-50%;2024年完成剩余筛查任务,确保100%完成既定任务。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城乡适龄妇女筛查工作任务分配情况见附件2。

  (三)总结评估(2022年-2024年每年12月底)。

  加强对筛查执行机构工作质量跟踪检测,每年12月中旬进行工作总结并接受上级部门绩效评估,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宜都市2022-2024年城乡适龄妇女“两癌”免费筛查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名单见附件1),负责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各乡(镇)、街道、管委会成立相应机构,明确工作专班和责任人,负责具体实施“两癌”免费筛查的宣传、发动、组织、协调工作,落实任务目标,确保应检尽检。

  (二)明确部门职责。

  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做好重大事项的统筹和协调。市妇联负责具体做好相关组织、宣传、发动、协调、督办等工作,并会同市卫健局及时汇总、上报筛查工作进展情况。市卫健局负责组织实施筛查项目,合理分配年度目标筛查人数;加强技术服务管理、人员培训、业务指导、质量控制、信息收集管理等工作;督导宜都市妇幼保健院对初筛阳性妇女开展复查、确诊、治疗和随访等后续工作;配合第三方机构做好宫颈癌筛查采集样本检测工作;会同市妇联汇总上报筛查工作进展情况。市总工会会同市医保局等单位做好适龄妇女工会会员“两癌”筛查工作,督促用人单位为女职工定期开展“两癌”筛查服务;组织开展重点面向困难企业女职工、新就业形态女性劳动者等群体的公益性“两癌”筛查服务,做好关爱帮扶工作。市财政局负责按要求落实“两癌”筛查相关工作经费,并加强资金使用监管。各乡(镇)、街道、管委会按要求做好宣传、发动、组织工作。

  (三)明确执行机构。

  1.宫颈癌筛查执行机构由初筛机构、采样机构和第三方检测机构组成。宜都市妇幼保健院确定为采样、初筛机构,负责制定宫颈癌筛查计划和流程,开展健康宣传教育,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开展筛查服务,做好阳性病例和可疑病例的检查和随访。第三方检测机构为武汉兰丁云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初筛机构和第三方检测机构签署项目协议,共同完成宫颈癌筛查、救治及信息管理等任务。

  2.乳腺癌筛查执行机构确定为宜都市妇幼保健院,负责基础信息录入、乳腺体检、乳腺彩超检查,并对初筛结果异常或可疑的妇女开展进一步检查(乳腺X线检查、乳腺活检、组织病理学检查等),为确诊患者做好跟踪治疗。

  (四)强化资金保障。

  1.宫颈癌筛查费用为49元/人,第三方检测机构与初筛机构协议价格不得超过中标价46元/人。农村适龄妇女通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予以保障;城镇适龄妇女工会会员通过职工福利费和工会帮扶资金予以保障;城镇适龄妇女非工会会员通过安排新增财政资金予以保障,省与县市区财政按6:4比例分级负担。

  2.乳腺癌筛查费用为61元/人。城镇适龄妇女工会会员通过职工福利费和工会帮扶资金予以保障;农村适龄妇女、城镇适龄妇女非工会会员由本级安排新增财政资金予以保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各地各单位要大力做好全市城乡适龄妇女“两癌”免费筛查的宣传发动工作,利用多种媒介,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宣传“两癌”免费筛查的目的、意义和相关政策。要加强舆论引导,回应群众关切,营造和谐有序的工作氛围,不断提高目标人群的检查主动性,力争做到应检尽检,确保完成目标任务。

  (二)精心组织,有序推进。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推进。各乡(镇)、街道、管委会要加强与卫健部门协同配合,精心做好目标人群的宣传发动和组织调度,分步有序实施筛查,每月定时汇总上报筛查人数。

  (三)加强督办,务求实效。各成员单位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及时掌握工作情况,通报工作进度,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要加强督查、评估,规范做好项目全过程管理。要加强初筛阳性病例跟踪随访服务,提高复诊率,并督促确诊患者进一步接受治疗。要做好个人信息和隐私保护工作,让妇女群众来得放心,检查安心。

  附件:1.宜都市2022-2024年城乡适龄妇女“两癌”免费筛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2.宜都市2022-2024年城乡适龄妇女“两癌”免费筛查工作任务分配表


附件1

  宜都市2022-2024年城乡适龄妇女“两癌”免费筛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徐梅芳 市政府副市长

       覃 晴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高先刚 市政府办副主任

       王  鑫 市政府办副主任

       向全平 市卫健局局长

       张爱华 市妇联主席

  成 员:市卫健局、市妇联、市总工会、市财政局、市医保局分管负责同志,各乡(镇)、街道、松宜矿区管委会分管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妇联,由张爱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卫健局郭玮、市总工会晏波云、市妇联李晓莉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今后若有人事变动,由相应负责同志接替,不再另行发文调整。

  附件2

  宜都市2022-2024年城乡适龄妇女“两癌”免费筛查工作任务分配表

  单位:人

 

   各乡(镇)处、管委会

分配任务数
2022年 2023年 2024年 2022-2024年任务数
红花套镇 413 4487 1224 6124
高坝洲镇 445 4653 1274 6372
姚家店镇 1200 3788 1246 6234
五眼泉镇 332 2885 804 4021
聂家河镇 285 2762 761 3808
潘家湾乡 258 2103 590 2951
王家畈镇 511 3375 971 4857
松木坪镇 414 4922 1333 6669
枝城镇 1800 12712 3627 18139
陆 城 12247 10084 4111 26442
松宜矿区 184 430   614
合 计 18089 52201 15941 86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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