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林业综合执法支队2023年新媒体融合宣传项目询价公告
栏目:宜昌市林业和园林局 -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01
宜昌市林业综合执法支队2023年新媒体融合宣传项目询价公告日期:2023-03-01 09:00来源:宜昌市林业和园林局责任编辑:市林业和园林局审核员阅读量:  市林业综合执法支队拟就“2023年新媒体融合宣传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采购项目编号:/

  市林业综合执法支队拟就“2023年新媒体融合宣传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采购项目编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市林业综合执法支队2023年新媒体融合宣传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8万元

  四、采购内容及要求

  1、项目内容

  (1)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成效展示。以手绘漫画的形式,制作“为了明天 守护今天”H5交互融媒体产品,开展松材线虫病发生与防治宣传知识普及,生动展示防控成效,进一步提升市民对林业有害生物的认知,建立起维护生态安全的前沿屏障,引导市民参与守护过程。

  (2)专栏宣传。在宜昌发布抖音、视频号上开设“送它回家”专栏,集纳式、及时发布宜昌市救护动物放生的视频新闻,共推送十期,引发社会各界关注。

  (3)日常宣传。及时在宜昌发布、三峡宜昌网、三峡云客户端、云上宜昌客户端等市级新媒体上推送市林业综合执法支队相关工作,并同步推送至人民日报客户端、新华网客户端、学习强国、长江云客户端、今日头条等。

  2、质量要求

  (1)H5作品要精心策划,3月完成撰写方案,5月初作品,5月下旬发布作品,同时对各地典型经验成效进行系列宣传。

  (2)日常宣传在中央级媒体推介1次以上,市级媒体推介4次以上。同一条新闻在多级媒体上发布,以高级媒体为主统计次数。

  (3)后期制作要求:采用专业后期制作设备进行制作,主要设备包括非线性编辑工作站、达芬奇调色软件、专业录音话筒、灯光器材和相关辅助设备等。

  3、验收要求

  照片、视频成片及原始素材需放在2个U盘中一并提交验收,U盘作为验收资料,不予返还。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4、特殊条件要求:(1)供应商具有新媒体推介类项目业绩。(2)供应商经营范围包括广告发布或文艺制作。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询价。

  6、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项目。

  、询价响应文件(以下简称:“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3月6日9时30分(注:工作日期间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2023年3月6日9时30分终止接受文件)。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宜昌市林业综合执法支队(宜昌市伍家岗区桔城路19-1号211室),逾期未按要求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的相关信息。

  、询价时间和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

  、发布公告的媒介:宜昌市林业和园林局网站。

  、联系方式:

  采购人:宜昌市林业综合执法支队

  联系人: 李金鞠

  联系电话:0717-6928733

  联系地址:宜昌市伍家岗区桔城路19-1号

  附:询 价 响 应 文 件.doc

  2023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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