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人民防空办公室2023年度“互联网+监管”工作计划
栏目:宜昌市人民防空办公室-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02
宜昌市人民防空办公室2023年度“互联网+监管”工作计划日期:2023-03-02 13:59来源:法规科责任编辑:魏岗阅读量: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8号)要求及市委、市政府、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有关部署,优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8号)要求及市委、市政府、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有关部署,优化人防营商环境,结合我办实际制定2023年度“互联网+监管”工作计划如下:

  一、工作目标

  根据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总体要求,依托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健全监管工作规范体系,推动全市人防系统监管过程全记录,监管数据可分析、风险可预警,监管可联动,提升事中事后监管规范化、精准化和智能化水平,通过监管信息整合共享,有效促进政府监管走向规范化、精准化、智能化。

  二、组织领导

  办公室成立“互联网+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办党组书记、主任担任,副组长由分管法治建设的领导担任,成员由机关各科和直属二级单位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法规科,具体负责“互联网+监管”监管工作的组织、安排、指导、协调、督查和具体工作的落实。

  三、监管内容

  依托省“互联网+监管”平台,对省“互联网+监管”平台中人防部门检查实施清单中的30项监管事项实行规范监管、精准监管、科学监管。

  四、监管方式

  根据制定的2023年度宜昌市人防办互联网+监管检查计划表,按照规定的周期和要求,对检查对象通过信用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并及时将检查情况录入“互联网+监管”平台,推动监管过程全记录,监管数据可分析、风险可预警,监管可联动,提升事中事后监管规范化、精准化和智能化水平,通过监管信息整合共享,有效促进政府监管走向规范化、精准化、智能化。

  五、工作要求

  (一)规范监管事项。结合工作实际,全面梳理监管事项,在已梳理的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及检查实施清单基础上,进一步对监管事项及检查实施清单要素进行标准化、规范化核查,确保监管事项要素完整准确,并依法做好动态调整工作。

  (二)强化系统运用。根据“互联网+监管”工作要求,利用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开展监管执法,逐步推进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执法行为全链条线上留痕。充分运用省“互联网+监管”系统信用信息、风险预警、监管投诉等数据,开展信用分类监管,对市场主体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依法依规加强失信惩戒,减少对守法诚信企业的检查次数。

  (三)及时归集信息。结合实际制定年度监管计划并及时在省“互联网+监管”系统的监管动态中公开。按“谁主管、谁组织,谁检查、谁录入,谁反馈、谁落实”的监管要求,10个工作日内向被检查对象反馈检查结果,20个工作日内在办官方网站公布检查结果,在每次检查完成后3日内,在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应用工作平台上录入该行政检查行为数据,及时发布监管动态。

  (四)推进信息公开。依托省“互联网+监管”系统,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原则,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信息外,实现监管规则、计划、标准、过程、结果等依法公开。各责任单位每月在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动态栏目中至少发布1条监管动态信息(监管动态信息应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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