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公积金中心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栏目: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 -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13
宜昌公积金中心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日期:2023-03-13 14:56来源: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责任编辑:公积金中心 肖长安阅读量:   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

   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全力推动法治公积金建设,切实提升依法行政、归集扩面、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为宜昌住房公积金事业发展提供更坚强有力法治保障。现就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不断强化法治建设组织领导

  (一)切实履行法治建设领导职责。公积金中心党组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写入年度工作要点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主要负责人扎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主持开展理论中心组法治专题学习6次,5次召开党组会研究行政执法、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自主备课深入各县市区开展公积金法治宣讲。注重加强公积金中心法治队伍建设,安排3名年轻干部充实执法科力量。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及《宪法》《民法典》等一系列重要法律,组织开展《国家安全法》《保密法》《档案法》系列学习活动。创新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法纪教育课堂,系统学习中纪委网站“案说101个罪名”。邀请市纪委监委派驻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为干部职工做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学习辅导讲座。邀请市公证协会副会长以“金融合同与公证探讨”为题做“八五”普法宣讲。组织参与年度学法用法考试,全体工作人员年度参考率及合格率均为100%。

  (三)认真履行普法责任。扎实开展宪法宣传日、民法典主题宣传月活动,在服务大厅LED显示屏滚动播放宪法、民法典、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宣传标语47条。在联系社区、联系村开展民法典专题讲座,发放宣传资料400余份。

  二、依法推动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提质

  (一)坚持高位推进,凝聚工作合力。一是积极争取市政府将归集扩面写入2022年市政府工作报告,纳入县市区年度目标管理综合考评,召开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提质视频会议,进一步强化工作的组织领导。二是呈请宜昌公积金管委会出台《宜昌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办法(试行)》、市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领导小组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提质工作的通知》,充分调动市直相关部门、县市区政府归集扩面工作积极性。三是协调县市区政府分别召开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推进会,重点宣传公积金对解决住房问题、稳定职工队伍、规范企业发展、助力地方经济的积极作用。四是健全市直相关部门联系协作机制,协调市地方金融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人社局、市国资委等部门分别结合职能,进一步规范企业公积金缴存。

  (二)坚持宣传引导,增强法治意识。一是拓展宣传覆盖面。在三峡日报等主流媒体及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积极宣传住房公积金制度,在交通枢纽、户外广场、楼宇电梯等重点区域开展行业普法宣传。二是提高宣传针对性。针对审计整改指出的“应建未建”的536家重点企业,组织全体干部职工上门宣传政策。截至2022年末,已督导437家对象单位开户,开户率81.53%,其中192家单位的职工建缴率达到90%以上。三是提升宣传精准度。向全市6.8万名企业法人代表精准推送政策宣传短信,增强企业决策层制度认同。在三峡人力资源市场、“才聚荆楚、职在当夏”招聘夜市开设宣传展位,引导求职群体增强维护公积金缴存合法权益的法治意识。

  (三)坚持执法为民,维护合法权益。一是对全市范围内随机抽取的125家企业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督导34家单位完成全员建缴,49家未开户单位开户缴存,新增缴存职工5383人,对35家未整改到位的单位开展立案调查。二是积极受理投诉举报。受理投诉举报41件,涉及149人,督促相关企业为34名职工补缴住房公积金43.2万元。

  三、切实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水平

  (一)主动接受监督。认真接受市人大常委会专项工作评议,围绕评议指出的4个方面问题和3条具体意见,制定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效果清单,全力以赴推进整改,反馈意见落实情况评议结果为满意。认真办理议案提案,全年协办市政协委员提案1件,办理结果为满意。与民进宜昌市委开展对口联系、联合工作调研并接受监督。推动12329公积金服务热线并入12345市民服务热线,接受来电和微信公众号在线咨询12.20万人次,办结率100%、满意率99.44%;办理省、市政务平台转办诉求624件,办结率100%、满意率99.78%。

  (二)坚持民主决策。按照市委巡察整改要求,修订完善《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党组工作规则》,制定出台《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工作规则》,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落实“三重一大”重要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行工作例会制度,形成会前议事、会上定事、会后督办的良好工作机制。重大政策出台前均深入调研分析,书面征求相关职能部门意见,报请市政府批准。落实法律顾问制度,明确1名法律顾问在公积金中心坐班,对规范性文件、合同协议、重大事项决策提供合法合规性审查,协助处理公积金贷款逾期追缴诉讼9件。

  (三)完善管理制度。修订《宜昌住房公积金资金存放操作细则》,将银行主导新增的归集人数与存款额度挂钩,激励银行参与归集扩面。调整《宜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合作项目管理办法》,规范住房公积金贷款合作项目准入管理。推进公积金借款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书赋强公证业务。

  四、积极参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保障人才安居。落实市委“1+4”人才新政,明确对持有“宜才码”的人才,租房提取额度上浮1.2-2倍;依规缴存公积金次月即可取得贷款资格,贷款额度上浮1.2-1.5倍。全年共办理人才租房提取283笔458.17万元,发放人才住房公积金贷款1416笔8.48亿元。在全国首创住房储备金制度,为大学、高职高专、中职中专在校学生建立住房储备金账户,已有35348名在校学生申请建户。

  (二)助力企业减负。落实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可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政策。简化审批流程,企业提供职代会决议或会议纪要即可缓缴,无需其他审查事项,3个工作日内即可办结。共办理缓缴企业26家,涉及职工3344人,累计缓缴资金1828.2万元。

  (三)满足住房需求。在全国首推公积金自主缴存政策,为缴存额低且有购房意愿的职工足额贷款提供解决方案。全年共有11388名缴存职工补缴住房公积金,通过补缴申请贷款10526笔45.15亿元。取消二套房“贷款提取二选一”限制,将二套房首付比例从50%降至30%。将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50万元调整至60万元。调整房屋套数认定标准,将购房地、缴存地、户籍地三地房查调整为宜昌区域房查。

  2022年,公积金中心虽然在法治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行政执法任务加重,部分案件复杂、协调处理难度加大,执法人员的能力素质需进一步提升。二是法治宣传还未完全深入人心,宣传系统性、精准度有待提升,对制度的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解读不够。

  2023年,公积金中心将继续按照法治政府建设部署要求,积极履职尽责。一是认真履行行业普法责任。贯彻落实全市“八五”普法规划,着力提升公积金法律法规普法精准性和针对性,推动公积金制度深入人心。二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优化执法队伍配置,加大对规上企业等重点单位执法力度,推动用人单位“应建尽建、依规建缴”。三是深入推进职能转变。继续优化公积金使用政策,提升使用效率。全面推进政务公开,通过新媒体等渠道做好重要政策发布和解读。持续提升服务水平,精简办事流程和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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