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栏目:宜昌市应急管理局-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10
一、上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神实质和核心要义,紧紧围绕“十一个坚持”,切实增强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着力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本市应急管理系统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工作各方

  一、上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深刻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神实质和核心要义,紧紧围绕“十一个坚持”,切实增强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着力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本市应急管理系统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采购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相关专题书籍,配发到各科室督促全体干部认真学习和贯彻,运用市应急管理局电子大屏、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广泛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二)全力支持配合相关领域立法工作

  在新《安全生产法》于2021年修订实施后,我省启动了《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的修订工作,2022年我局针对修订条例的征求意见工作进行了多轮次反馈、总计提供了20余条的相关意见建议;深入开展调研,参与省人大常委会在宜昌市主持的关于修订《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座谈会,进行汇报和交流讨论。为更好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2022年市政府发布了《宜昌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宜昌市地震应急预案》、《宜昌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各市级其他专项预案跟进修订。为进一步做好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提供坚强支撑。加快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快推进应急管理治理工作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强化依法决策意识,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作出决策,确保决策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作出重大决策前听取合法性审查意见,注重听取法律顾问和有关专家的意见。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增强公众参与实效,提高专家论证质量,充分发挥风险评估功能,确保所有重大行政决策都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

  (四)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

  转变政府职能,以法治化的进一步加强推进营商环境的进一步深化。制定《宜昌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工作》《宜昌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全市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清单》和《宜昌市应急管理局分解落实全省深入优化营商环境大会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完成全年营商环境任务分解;出台轻微违法行为免于处罚清单。在政务服务工作中,认真落实“局长驻窗”工作制度,局长、分管副局长坚持每月在政务服务窗口办公一次以上,解决行政审批工作中群众反映的问题。通过与群众面对面交流,拉近与群众的距离,切实解决工作堵点、难点,受到群众的一致好评。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走进各帮扶企业“问需求、送政策、解难题”,同时深入开展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2022年共受理审批办件550余件,窗口即办件占比超过58%,我局徐华蓉同志被评为“全市营商环境先进个人”,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实现全年零投诉。

  (五)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注重法治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执法队伍的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和职业化水平,2022年市应急管理局举办了“薪火计划”培训和数十次夜学活动,培训内容包括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事故调查程序和调查报告审核要点、行政处罚法、执法实务讲解、应急预案编写与演练等。根据市司法局关于行政执法证件换发工作的相关要求,安排第二批8人参加执法证考试(含补考),为法规科两名同志报名参加行政执法监督证换发,截至目前局机关和2个直属单位、全局69名行政执法人员及监督人员均已考核合格。全局在编人员提前完成法宣在线学法任务达到100%。始终把理想信念教育摆在法治队伍建设的第一位,抓好科学理论武装,打牢高举旗帜、听党指挥、忠诚使命的思想基础,永葆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

  二是注重硬件提升。完成全局执法制式服装的制作与发放工作,制定印发了《宜昌市应急管理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办法(试行)》,明确了必须着装的具体情形,不同服装的使用场景以及不同标志的使用规范。于6月27日举行全市应急管理系统执法队伍制式服装着装仪式,进一步加强了执法规范化建设。对我局现执法人员及其执法装备进行摸底,根据摸底情况按需开展装备采购工作,总计采购执法记录仪、执法无人机、投影仪、安全帽等19类执法装备,2022年实现新购执法装备投入使用。

  三是注重制度落实。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我局依据行政执法公示的要求,按照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执法类别,在政务服务网全面公布权责清单,政务服务大厅设置审批和咨询窗口、投诉举报等信息和服务指南及办事流程。在局网站开设了政府信息公开模块,将我局行政执法信息纳入到公开事项。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双公示”制度,将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在7日内及时通过“信用中国”和“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完成双公示,进一步优化公示流程,提高效率,2022年公示行政处罚案件22件,公示行政审批427件,今年以来的公示正确率100%,按时报送率100%。在执法活动中,我局通过文字、录像等方式,对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和结案等执法行为进行记录和归档,实现了行政执法行为的全过程留痕管理。在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方面,法规科对我局办理的行政处罚案件从事实认定、法律适用、证据调取、法律程序等方面认真审核,严格把关,提供法律意见。及时组织召开案件审理委员会,对我局重大案件进行集中审议讨论。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专业律师担任我局法律顾问,对重大复杂疑难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四是注重从严执法。2022年全市共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846家,下达各类执法文书3889份,办理行政处罚案件252起,其中过程类行政处罚案件191起,事故类行政处罚案件61起,行政处罚金额1245万元。其中,市级开展各类执法检查186家次,使用各类文书266份,检查发现问题隐患482项,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25件,共处罚款52.75万元。广泛开展普法宣传制定八五普法规划实施方案。我局制定《宜昌市应急管理系统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实施方案》,对“八五”普法工作作出了安排部署。制定并实施《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普法责任清单》,明确普法内容、普法对象、主要措施、具体活动内容、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完成时限,为履行普法职责打下坚实基础。

  开展防灾减灾普法宣传。围绕“5.12”防灾减灾日,市应急管理局、市防震减灾中心在5月份到西陵区、伍家岗、秭归县、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举办了多场次防灾减灾宣传活动,在三峡电视台《直播宜昌》《全景宜昌》播出7期防震减灾科普短片,三峡广电网、三峡手机台客户端同步播出,大力宣传突发事件应对法、防震减灾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湖北省防震减灾条例等。

  开展安全生产普法宣传。2022年6月举办安全生产月活动,在夷陵广场,通过现场活动和讲座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以及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湖北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将《安全生产法》申报为市委理论中心组和市政府理论中心组学习课题。3月份,邀请省厅总工程师徐克,结合第一次安委会全会,开展《安全生产法》宣贯,本次宣贯对象包括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市安委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和市县两级重点企业的主要负责人等。今年以来我局先后赴宜昌市民政局、市海事局、市国资委、城发投、黄柏河枢纽管理局、宜昌交投等十余家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法》专题宣讲活动等。根据市委组织部要求,将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编入市委理论中心组2022年第四次集体学习资料。

  开展其他普法宣传。申报湖北省八五普法讲师团,我局王先荣同志入选;发动干部职工学习税法,参与税法知识竞赛;继续推进《民法典》的普法工作;在宪法宣传日开展宪法宣传。

  二、上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法治队伍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部分应急管理人员存在依法行政能力不足、服务意识不强、业务水平不高的问题,在强化依法执法能力等方面还有待加强。行刑衔接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强行政处罚要与刑事责任的追诉结合不够紧密,行刑衔接渠道需要进一步通畅。通过与检察机关密切合作,严厉打击涉及危险作业罪、重大责任事故罪等违法犯罪行为,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上一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情况

  局党委书记、局长刘琪严格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要求、履行职责,始终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我市应急管理系统法治建设的根本遵循,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切实履行应急管理部门法治建设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

  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中国共产党百年法治大事记》等重要学习资料,集中学习研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才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求是》2021年第24期,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国战略加快建设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和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工作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以及《信访工作条例》,对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作专题辅导报告。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全面准确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开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并就推进我市应急管理系统法治建设作出部署安排。

  四、本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我局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我局法治建设工作的根本遵循,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安全生产的系列讲话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党委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全力支持宜昌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工作,提升市域社会治理水平。

  2023年我局将从以下四方面着力,全面推进应急法治建设:一是把应急管理综合执法改革作为重点工作加以推进。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探索创新、先行先试,让综合执法改革的成果支撑起更高质效的应急管理工作。二是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认真贯彻落实新《行政处罚法》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强化执法监督,不断深化执法队伍专业化和行政执法标准化建设,全面提升我市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依法行政工作水平。三是加强普法工作。一方面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另一方面要在重点领域、重点人群方面投入更多普法力量,尤其是在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修订完成后要制定专项方案,开展专题普法活动,不断提升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四是支持立法工作。跟进省厅的进度制定本市“四张清单”,根据市主管单位的要求为宜昌市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立法与修订工作提供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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