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资常见套路
栏目: 宜昌市地方金融工作局-部门新闻 发布时间:2023-03-22
非法集资常见套路 日期:2023-03-22 08:55来源:宜昌市地方金融工作局 责任编辑:地方金融工作局

  一、非法集资共性套路

  套路:

  讲座洗脑。通过赠送小礼品、义诊、免费旅游等方式引诱社会公众前来听取养生保健、投资理财等讲座洗脑;

  宣传造势。通过举办现场观摩会、体验日活动、展示各种证书批文、“现身说法”等方式宣传造势;

  引诱投资。通过编造虚假投资项目,承诺投资高额返利、早期高额返点分红引诱投资;

  逃避监管。通过私人账户、第三方支付转款或POS机、现金收费转移非法所得和逃避部门监管;

  卷钱跑路。吸收到一定资金后卷钱跑路或因公司借新还旧、难以为继,资金链断裂而“爆雷”,投资参与人血本无归。

  提示:投资理财需谨慎,避免套路防入坑。凡是没有金融牌照的绝不投资;凡是承诺高额回报的绝不投资;凡是面向公众集资的绝不投资;凡是通过私人账户收费的绝不投资。

  二、非法集资个性套路

  (一)民间借贷类

  套路:非法集资人以投资项目、内部集资、亲友借款为名,高额返利为诱饵,通过口口相传的方式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借款,即向广大社会公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提示:广大市民朋友在面对亲朋好友借款时一定要审慎对待,做到合法合规、安全可靠。凡是对于不熟悉的亲朋好友不要出借;对于不了解资金真实用途的不要出借;借款人面向社会公众借款的不要出借;承诺高额返利的不要出借。

  (二)消费返利类

  套路:一些第三方平台以“购物返本”、“消费等于赚钱”“你消费我还钱”为噱头, 承诺高额甚至全额返还消费款、加盟费等,采取拉人头、缴纳会费、积分返利等方式引诱消费者、商家投入资金。

  提示:中国银保监会、市场监管总局等6部门《关于防范“消费返利”的风险提示》指出,该类消费返利活动,大部分无商品交易,不符合正常消费规则,具有非法集资、传销等违法行为的特征。提醒广大市民朋友,冷静识别“消费返利”骗局,自觉抵制“返利”诱惑:凡是宣传购物享受高额甚至全额返还消费款的,不要参加;凡是要求加入者缴纳入门费,并“拉人头”发展人员加入,靠发展下线获得提成的,不要参加;凡是没有实体经营场所,购物没有实物商品交割,代销商品后返还收益的,不要参加。

  (三)养老投资类

  套路:一是以提供“养老服务”为名,预交多年“养老服务费用”、高额会员费、会员卡充值并高额返利等形式非法集资;二是以投资“养老项目”为名,以销售虚构的养老公寓或者以长期出租养老床位等名义,通过售后返租、承诺高额利息等形式非法集资;三是以宣称“以房养老”为名诱使老年人抵押房屋以获得出借资金,再将资金购买其“理财产品”并承诺给付高额利息等进行非法集资。

  提示:请广大老年朋友,在投资理财时,做到“三看”:一看合法性,除了看企业是否取得营业执照,还要看是否取得相关金融牌照或经金融管理部门批准。凡是没有金融牌照或经金融管理部门批准的绝不投资。二看社会性,面向不特定对象即社会公众集资的绝不投资。三看规范性,对没有真实实体项目,通过私人账户收费转账等形式的绝不投资。同时在投资前一定要保持头脑冷静,先征求家人及专业人士意见,以避免上当受骗。

  来源:宜昌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编辑:王恒

  审核:王康

  终审:李卫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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