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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国动办2023年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计划
栏目:宜昌市人民防空办公室-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27
宜昌市国动办2023年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计划日期:2023-03-27 10:03来源:法规科责任编辑:魏岗阅读量:  为深入贯彻落实宜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2023年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进一步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结合我办年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宜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2023年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进一步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结合我办年度工作实际,制定2023年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谁执法谁普法”的部署要求,明确国动(人防)普法职责任务,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守正创新、注重实效,加大全民普法力度,不断推动国动(人防)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全面深入开展,为实现宜昌国动(人防)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工作重点

  (一)认真抓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结合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深入学习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普法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推动各项部署要求在国动(人防)领域落地生根,提高国动(人防)工作法治化水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重点抓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的专题学习。

  (二)突出抓好宪法学习宣传。推动宪法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活动,树牢国动(人防)领域广大领导干部宪法至上与依法行政理念。深入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教育,立足国动(人防)工作实际,大力加强国家安全、国防安全法治教育,推动全社会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

  (三)持续开展基本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结合国动(人防)工作实际,组织广大人防干部职工学习贯彻《民法典》《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强制法》《安全生产法》《环境保障法》等常用基本法律,积累巩固法律基本知识,不断增强法律素质,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围绕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中心工作,紧扣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热点开展专题法治宣传。

  (四)深入开展国防动员(人防)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把宣传国防动员领域法律法规作为基本任务,加强对《国防法》《国防动员法》《国防教育法》《国防交通法》《军事设施保护法》《兵役法》等法律的学习宣传。深入学习《人民防空法》《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湖北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办法》等人防领域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引导干部职工将法治宣传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在管理和服务实践中不断提升法治素养,增强依法履职能力。

  (五)扎实开展党内法规学习宣传。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协调,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大力宣传国家监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把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

  三、工作措施

  (一)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坚持和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把宪法、民法典等公共法律知识纳入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法计划,中心组集体学法全年不少于2次,切实增强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责任单位:综合科)

  (二)健全完善日常学法制度。坚持以自学为主,用好法宣在线平台,完成法宣在线平台规定的学时学分,完成年度无纸化学法用法考试任务,参考率、优秀率100%。与党建工作有机结合,通过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开展“微培训、微创作、微党课”活动、知识竞赛、主题党日、学习强国APP平台等形式组织党章及党内法规、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同时,通过举办年度法治培训、专家授课等形式开展集中学法。(责任单位:综合科、法规科)

  (三)利用报刊杂志开展宣传。在《三峡日报》、《三峡商报》刊登国动(人防)专刊,并为市委、市政府、宜昌军分区、全市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行政院校、街办社区、大中专院校等单位订阅《中国人民防空》、《湖北人防》杂志,对各级领导、社区居民开展人民防空宣传。(责任单位:法规科)

  (四)利用重大节日开展宣传。结合“3.1”国际民防日、“5.12”防灾减灾日、“6.12”宜昌沦陷日、“9.18”国防教育日、“12.4”宪法日等重大节日,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提高全体公民人防法律意识;利用微信公众号、户外大屏等平台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在宣教月中,在广电、报刊等媒体,专题开展人民防空宣传。(责任单位:法规科)

  (五)利用人防文化建设开展宣传。利用乌龟碑社区人防法治文化广场开展多形式(展板、挂图、屏幕等)人防法律法规宣传;利用室内外大屏、办公室走廊、过道、围栏等,向广大市民宣传国家法律法规和人防法律法规、防空防灾知识等,使他们了解人防、关注人防,掌握防空防灾减灾基本知识。(责任单位:综合科、法规科)

  (六)利用新媒体开展宣传。与三峡日报新媒体合作,借助“微博大宜昌”、“中国宜昌”、“宜昌发布”、公交BRT移动媒体、BRT站台大屏、人防微信公众号、楼宇电梯媒体、商业中心室外屏及三峡广播电台等载体,围绕人防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防空防灾知识宣传,提高法治宣传的覆盖面、影响力。(责任单位:综合科、法规科)

  (七)利用人防教学开展宣传。与市委党校教务处一起举办1期人防教学活动;与市教育局一起举办一期人民防空知识师资培训;向城区初级中学征订《人民防空知识教材》,确保初级中学生受教育率达100%,增强他们的国防观念和人防意识。(责任单位:法规科)

  (八)利用专题培训开展宣传。举办全市人防系统干部职工业务培训和“八五”普法讲座;选派执法人员参加上级人防部门及市普法办举办的各类法制培训班和法治培训班,提高执法能力和业务素质。结合重点、难点和社会关注的热点敏感问题,开展“以案释法”宣讲活动;同时,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并对外宣传《人民防空法》、《省实施<人民防空法>办法》、《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规定》、《省人防警报设施管理规定》等。(责任单位:综合科、法规科、工程科、维护站、信息保障中心、指通科)

  (九)利用乡村振兴开展宣传。结合乡村振兴工作,加大乡村普法工作力度,在扶贫联系村,向村委会干部及村民宣传粮食安全、食品药品、公共卫生、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劳动保障、野生动物保护等与农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正确引导他们依法致富,依法维护涉农利益。(责任单位:综合科)

  (十)利用综治工作开展宣传。维护新时代政治安全,强化信访治理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对上访群众加大《信访条例》、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处置信访活动违法犯罪行为适用法律的指导意见》等信访问题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正确引导他们按照法定程序和途径表达合法诉求。向人防工程租赁户宣传《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全面加强重点场所风险管控。(责任单位:综合科、法规科、维护站、维稳专班)

  (十一)开展对管理相对人的宣传。将人防普法融入人防工程“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服务工作中,主动对接企业,优化防空地下室项目审批服务,充分发挥人防营商环境专班作用,通过发放告知承诺书和执法文书、上门服务等方式向管理相对人宣传人防法律法规。(责任单位:审批科、维护站、营商环境专班)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办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及二级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各科普法工作的领导和各直属单位的工作指导,及时部署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

  (二)切实履行职责。各单位在日常工作中,要按照计划中所列的重点普法内容,切实履行普法职责,做好普法宣传工作。及时总结好经验、好做法,推进人防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深入。

  (三)不断扩大影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及时宣传各项普法活动的进展情况和典型经验,努力扩大宣传影响,为普法宣传活动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拓展宣传方式。要结合人民防空特点,改进宣传方式方法,创新宣传新模式,不断拓展人防宣传面,达到知晓人防、了解人防、支持人防,并掌握防空防护基本技能,保障公共和个人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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