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宜昌市伍家岗区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公告
栏目:伍家岗区 -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31

  根据《关于印发优化人才生态加快人才集聚有关文件的通知》(宜办发〔2021〕21号)和《伍家岗区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宜伍人才发〔2022〕1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宜昌市伍家岗区将赴省内部分重点院校开展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才岗位及职数

  本次伍家岗区计划引进急需紧缺人才21名,共13个岗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2023年宜昌市伍家岗区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

  二、引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具有相应学历学位且能在规定时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

  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具体岗位条件详见附表。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招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以及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引进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伍家岗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cwjg.gov.cn/)和部分高校网站面向社会公布。

  (二)报名

  报名方式: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

  1.网络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10日9:00—4月13日17:00(未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提交的报名材料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邮箱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对照岗位条件,填写《2023年宜昌市伍家岗区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附电子登记照并本人手写签字,见附件2),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国内高校2023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2023年8月1日以后毕业的人员,一般不作为2023届毕业生报考,博士研究生除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职业或执业资格证书、获得荣誉奖项、发表期刊。以上原件扫描后以压缩文件形式(*.rar)发送至用人单位指定报名邮箱(见附件1),按“引进单位名称+岗位名称+姓名”(例:XXXXX+XXXXX+张XX)格式备注文件名。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规定材料外还需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届时不能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3)报名要求:报名人员应仔细阅读公告,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提交报名材料,如实填写《报名表》,报名时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人员须对提供的信息资料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不符合资格条件、信息资料错误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引进资格,后果由其本人承担。报名时填写的电子邮箱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为便于联系,在应聘期内电话保持畅通,号码不得变更。

  2.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

  4月6日8:30-12:00(武汉大学)

  4月6日14:30-18:00(武汉理工大学)

  4月6 日14:30-18:00(湖北中医药大学)

  4月7日8:30-12:00(华中农业大学)

  4月7日8:30-12:00(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4月7日8:30-12:00(武汉科技大学)

  4月7日14:30-18:00(华中师范大学)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按规定的时间参加伍家岗区在武汉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武汉理工大学、华中农业大学、湖北中医药大学、武汉科技大学举办的校园招聘会现场报名,报名人员对照岗位要求,提交与网络报名要求一致的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地点由各学校进行安排)

  (三)资格审查及其他

  1.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由工作人员现场进行资格审核。

  2.网络报名资格审查。由引才单位从2023年4月10日9:00至4月14日17:00进行资格审查,严格按公告中明确的条件,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并通过邮箱及时反馈资格审查结果。

  3.报名要求

  报名人员应仔细阅读公告,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提交报名材料,如实填写《报名表》,报名时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时填写的电子邮箱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为便于联系,在应聘期内电话保持畅通,号码不得变更。

  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阶段还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聘人员,实行个人承诺制,并于规定时间内提供原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对伪造证件、材料,填报内容虚假,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4.准考证发放:

  对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由各引才单位将《准考证》(电子版)发送到考生报名邮箱,由考生自行,并通过电话或短信告知考生。

  四、考试安排

  本次急需紧缺人才引进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进行。

  1.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面试公告在伍家岗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2)面试人员的确定: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进入面试。在实施面试前,岗位职数与报名通过人数须达到1:3的比例。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核减或取消相应岗位职数,并及时在伍家岗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

  (3)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的方法计算,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宣布。面试公告将明确,对于所有岗位设置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70分。对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计划数之比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另行设置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75分(含75分)。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4)面试要求:考生须持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缺一证件者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笔试。

  (1)笔试人员的确定。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引进岗位1:3的比例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凡放弃笔试资格的人员,按该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若面试出现人员缺考,进入笔试的人员未达到规定的比例,则相应核减或取消相应岗位职数。核减或取消岗位职数的信息将于笔试前在伍家岗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告。

  (2)笔试要求:考生须持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缺一证件者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

  (3)笔试公告发布后,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笔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可不再递补。笔试公告将明确,对于所有岗位设置笔试卷面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4)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伍家岗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笔试公告。

  (5)笔试内容:考察应试者的基本知识、综合素养、专业素养和专业能力。

  3.综合成绩计算

  按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40%的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若遇综合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分排序确定。若面试成绩相同则组织加试,按考生加试成绩从高到低分排序确定。考生笔试及综合成绩及时在伍家岗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告。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一)体检

  体检人员名单在伍家岗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体检集中在指定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区委人才办、区人社局负责统筹,引才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复审其报考资格及相关证书原件,对学历学位进行查询验证,发现其他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不得列为引进对象。

  (三)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引才单位可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若不递补,则相应核减或取消岗位引进职数,核减或取消岗位职数的信息在伍家岗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

  (四)体检、考察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公示及聘用

  1.根据面试、笔试、体检及考察等情况确定拟聘人选,经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伍家岗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2.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备案。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备案。被聘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3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引才单位可根据需要决定是否递补人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

  3.公示结束无异议的下发聘用通知书,各单位与引进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所聘岗位的薪酬待遇。人员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手续,纳入事业编制管理,明确岗位等级,按所聘岗位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七、政策待遇

  本次引进急需紧缺对象认定为A-F类人才的,在享受宜昌市级人才政策基础上,同时享受《伍家岗区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宜伍人才发〔2022〕1号)相关区级人才政策。

  八、其他事项

  1.人才引进工作在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区委人才办牵头,区人社局、区委编办等单位配合组织实施。

  2.对违反人才引进工作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2017〕第35号)及相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本方案中有关政策口径及未尽事宜,由区委人才办会同区人社局负责解释。《岗位表》中所列内容,由引才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4.本次人才引进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5.本次人才引进对象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参加中央、省、市等各类招考(聘)、遴选及选调。

  咨询电话:0717—6557703(区委人才办)

  0717—6359959(区人社局)

  监督电话: 0717——6557500(区委组织部干监股)

  附件:1.《2023年宜昌市伍家岗区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岗位表》

            2.《2023年宜昌市伍家岗区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报名表》

  中共宜昌市伍家岗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宜昌市伍家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31日

http://www.zcbk.cn/uploads/allimg/20210508/1-21050Q11431415.jpg
扫描二维码查看原文
侦策百科收集整理,相关权利归属源作者
如二维码无法正常访问,请联系客服免费提供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