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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栏目:宜昌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31
2022年,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法治引领保障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深化“放管服”改革,聚焦“高效办成一件事”,创新探索“智简审批+无证

  2022年,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法治引领保障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深化“放管服”改革,聚焦“高效办成一件事”,创新探索“智简审批+无证明城市+精准监管”和“五办”极简审批项目服务模式,全力推进城市大脑建设,全面深化政务公开,全链条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宜昌政务环境在全省第三方评价中排名市州第二。

  一、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是坚持自我革命,高位推动“放管服”改革。高位统筹推进,聚改革创新之势。市委书记专题批示“要系统研究推进放管服改革”,明确要求市直部门变革服务理念,减少审批、简化审批,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增强大数据分析决策能力。市长、常务副市长两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政务服务“堵点”问题,推动全市上下以务实举措和长效机制提升改革服务质效。制定《宜昌市公共数据管理办法(试行)》《城市大脑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特色化工作水平的实施意见》《市民之家窗口工作人员8小时服务规范》等多项长效机制。力推“智简审批”,破机制流程之冰。搭建智简审批平台,367个事项实现智简审批和告知承诺简化审批。建立电子证照共享数据库,建设一人一档、一企一档,归集255类证照支撑“免证明城市”创建。创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完善信用信息平台,强化事中事后精准监管。2022年11月,省职转办简报对宜昌市“智简审批+免证明城市+精准监管”经验予以专题推介。打造“五办”模式,提项目服务之效。集成办、集约办、容缺办、智慧办、精准办项目审批服务模式获省政府、省改革办简报专题推介。充分发挥项目审批代办服务作用,高效服务重点项目,全年累计为511个项目1581个审批事项提供帮办代办,助推项目建设驶入“快车道”。深推“高效办成一件事”,增政务服务之便。2022年3月15日,高效整合原政务服务中心和不动产、人社等4个分中心统一进驻宜昌市民之家,42个部门1700多个事项实现“一门全办”。持续推进“四减”,100本常用证照“免提交”,总体办件时限比法定时间压缩92%,打造企业开办“1150”服务模式(一表申请、一窗受理、0.5天办结、零费用)。

  二是坚持智慧赋能,构建协同高效数字政府。科学搭建大脑架构,持续提升底座能力。按照“大脑全、小脑强、神经末梢灵”的要求,科学搭建“123456”的宜昌城市大脑建设推进体系,建强智慧城市治理核心枢纽和数字底座,升级数字驾驶舱,开发数据概览手机版,全面、及时服务领导决策。率先试点首席数据官,探索特色数据治理体系。围绕数据全周期管理,推动数据分类分级、数据目录、数据交易、数据安全等标准体系建设,打造“1+13+15”城市级数据中心格局,建设一体化数据资源管理平台。制定印发《宜昌市推行首席数据官制度试点工作方案》《宜昌市首席数据官工作细则》,16名首席数据官上岗履职。突出实用管用好用,发力场景项目建设。统筹发挥部门、县市区主体责任,城市安全、社会治理、民生服务、产业发展四大领域应用场景取得量的增长与质的突破,化工行业监管、城市生命线、自然灾害地理信息系统、消防智能接处警、宜格服务、全市一个停车场、养老社保待遇无感认证、重大项目全生命周期监管平台等22个应用场景投入使用。制定《宜昌市智能小区建设指导意见》(试行)。省内率先建成CIM基础平台,被住建部收录到《2021年城市信息模型发展白皮书》。2022年9月宜昌获批全国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试点城市。试点推进“一网统管”,高效响应群众诉求。上线“宜接就办”社情民意处办平台,建立群众诉求快速响应和高效处置机制,热线坐席增加到80人,启用“漏话回拨”机制,确保群众“哨声”100%及时响应。建立智能派单模型,办件派单流转时间从2-6小时缩减至6分钟以内。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宜接就办”获市直机关服务品牌第1名。

  三是坚持开放导向,政务公开保持全省领先优势。提升政务“五公开”质效。市政府专题召开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会议,高位推进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加大惠企政策、民生保障政策、疫情防控信息、财政预决算等公开力度,注重做好基层政务、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开及依申请公开。规范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安全运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审核,推进政府网站系统升级改造,以方便网民快捷获取信息为核心,重新架构市政府网站界面,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创新“政策直通车”,做细“政策解读”,推出“人才新政直通车”“政策宜企看”“鄂汇办·宜昌旗舰店”等专题,不断优化用户体验,提升政府网站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深入开展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排查整治,56个政府和部门网站集约、安全运行。探索推进数据开放。围绕“出台一套制度、编制一张清单、用好一个平台,开放一批数据”,全面推进全市公共数据开放工作。初步建立数据开放日常工作机制和部门协调联动机制,上线运行宜昌市公共数据开放平台,46个市级单位提供开放数据,开放数据集达636个。2022年,在中国软件评测中心第二十一届中国政府网站绩效评估中,宜昌市政府网位列全国地市级政府网站第六。在中国优秀政务平台推荐及综合影响力评估中,宜昌市政府网荣获中国领先政务网站。

  四是坚持管服并重,打造全链条联动监管湖北模式。巩固全链条联动监管质效。提请市政府召开公共资源交易管委会全会,牵头制定《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权责清单》,规范成员单位主体责任。制定《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联动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健全综合+行业执法联动、案件联办、信息联享、奖惩联合、会议联席等机制,推动公正监管保障公平竞争。创新“一网通投”全省试点。加快推进“一网通投”改革试点,截至2022年12月底,全市1047家企业认证证书1591个,209个项目(标段)519家市场主体应用“一网通投”,直接为市场主体减少办锁费用70余万元,改革经验获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通报表扬和简报推介。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积极推动电子保函替代现金保证金机制,全年累计为企业减少资金占用6279万元。推广市县两级政府采购招标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政策。常态运行远程异地评标和“不见面”开标,与全国26家交易中心建立远程异地评标合作机制。

  二、2022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是成立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切实加强法治建设组织领导,成立由局长、党组书记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市大数据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法规科,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局党组书记、局长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二是推动法治建设责任落实。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严格依法行政、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政务环境等法治政府建设任务纳入《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年度重点任务清单》,实行月汇报制度,工作情况纳入年终科室考核内容。

  三是强化法治建设基础保障。调配局骨干力量充实法规科室队伍。优先落实法治建设经费保障,针对开展普法宣传、评标专家培训、“12.4”宪法宣传日等重大普法工作,普法经费支出优先安排。成立法治宣传专班,组织机关、局属事业单位、综合窗口代办人员,深入一线,送法进村、进社区、进重点企业,常态化开展法治宣讲.

  四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定印发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2022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开展专项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开展全市政务服务系统营商环境建设暨“一网通办”培训推进会,学习《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规政策。加强机关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在市民之家突出位置摆放法治宣传展板,LED屏常态化滚动播放“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宜昌”等。2022年无纸化学法参学率和参考率均为100%。

  五是完善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制度。建立完善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工作制度,提升依法决策、依法履职能力。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基本法规、基本知识、基本能力“三基”培训,全面提升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团法治宣传作用,邀请法学教授、青年律师开展评标专家、招标代理人员、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宣讲。

  三、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坚持政治引领,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强化政治建设,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入脑入心。强化理论武装,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科学统筹,加强党组班子自身建设,坚持用法治理念凝聚共识、用法治思维推动发展。

  二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服务体验。全面提升“一网通办”质效,加强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制定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全链条审批提速工作方案,全链条提速项目审批。深化“智简审批+免证明城市+精准监管”改革,推进“审管结合”。强化宜人服务全员实践,深化帮办代办服务。

  三是加快城市大脑建设,助推城市现代化治理。加快推进城市大脑场景应用,服务全市核心定位,建设长江大保护典范城市数字化综合平台。强化市直部门信息化项目绩效考评,深化首席数据官试点,配合市人大制定《宜昌城市大脑建设促进条例》。构建一体化数据资源体系。推进城市数字公共基础设施试点。围绕“群众诉求”和“城市事件”处置,构建“一网统管”城运体系,优化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办理机制。健全网络安全保障体系。

  四是推进公共数据开放,提升政务公开水平。深化公共数据开放,制定公共数据开放工作细则和目录编制规范。推进政务公开向基层延伸,提升政策解读实效。依法做好依申请公开回应,出台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规范。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保障机制。统筹管好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

  五是坚持公平与效率并重,提升公共资源交易监管质效。统筹完善招投标规则体系,完善专家在线考评制度。探索招标代理机构信用评价机制,引导和加强行业自律。推动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常态化推行不见面开标、远程异地评标。提升综合监管效能,推动“综合监管联动执法”改革县级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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