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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推进会在兴山县召开
栏目: 宜昌市司法局 -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17 加入收藏
4月13日,全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推进会在兴山县召开。宜昌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牛本槐出席会议并讲话,兴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严军到会致辞。各县市区司法局分管领导、分管负责同志参加会议。上午,参会人员先后到兴山县古夫司法所、南阳司法所、昭君司法所、黄粮司法所,通过实地参观、听取汇报、查阅资料

  4月13日,全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推进会在兴山县召开。宜昌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牛本槐出席会议并讲话,兴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严军到会致辞。各县市区司法局分管领导、分管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上午,参会人员先后到兴山县古夫司法所、南阳司法所、昭君司法所、黄粮司法所,通过实地参观、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等形式,现场观摩了解兴山县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情况。


(与会人员参观昭君司法所)

   会上,集中观看了兴山县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宣传片,兴山县、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司法局分别进行了经验交流,其他县市区汇报了工作情况。

  会议指出,今后一个时期,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要围绕“153”工作思路,加快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锚定一个目标——推进宜昌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走在全省前列。突出五大重点——一是守牢安全稳定底线,抓好“两类人员”服务管理;二是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矛盾纠纷化解中的主导作用,推进乡镇(街道)专职人民调解员建设,落实调解工作保障;三是做好基层公共法律服务,满足群众多层次、多领域法律服务需要;四是推进普法依法治理,不断提高基层治理法治化、现代化水平;五是统筹协调乡镇(街道)法治建设,不断提升基层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水平。强化三个保障——抓实队伍保障,深化队伍建设,提升履职能力;做实阵地保障,完善基础设施,改善工作环境;落实制度保障,健全管理制度,严格规范履职。

  会议强调,当前要进一步加快副科级司法所长选配工作,按照“2+N”要求配备司法所人员,充实队伍力量。要加快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步伐,优化功能分区,规范外观标识,实现整体提升。要加强特色创建工作,立足本地实际,点面结合,打造司法所工作特色品牌,夯实基层法治建设和司法行政工作基层基础,为更好服务平安宜昌、法治宜昌,建设长江大保护典范城市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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