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建设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创新示范区工作方案的通知
栏目: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23-04-13
宜府办函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宜昌市建设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创新示范区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年月日(此件公开发布)宜昌市建设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创新示范区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

宜府办函〔2023〕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宜昌市建设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创新示范区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宜昌市建设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创新示范区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扎实开展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创新示范区建设试点,切实提升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能力和水平,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宜昌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引导更多金融资源投入“三农”领域,探索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有效途径,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宜昌模式”。到2025年底,全市涉农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实现“整村授信”农户信息采集、评级授信覆盖率100%,地方特色农产品保险种类稳中有增。

  二、主要任务

  (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围绕促进脱贫群众持续增收,着力做好金融支持脱贫地区产业发展相关工作。坚持“户贷户用户还”原则,向符合条件的脱贫户和边缘易致贫户发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支持发展生产和开展经营。规范信贷资金发放和使用,加强贷款质量监测和续贷展期管理,及时启动风险追偿机制,做好到期贷款清收工作,切实防范化解信贷风险。聚焦服务实体经济,在信贷资源配置、资源转移定价、绩效考核、人员配备等方面对脱贫地区予以倾斜;充分发挥保险资金长期投资的优势,引导保险机构将更多资金用于支持脱贫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牵头单位:宜昌银保监分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各金融机构)

  (二)服务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全力做好粮食安全金融服务,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春耕备耕、农机装备、粮食流通收储加工等全产业链金融供给,持续做好粮食、油料、蔬菜、柑橘、肉类等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金融服务,促进农产品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牵头单位:市地方金融工作局;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宜昌银保监分局)

  (三)服务农村产业发展。支持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体系,满足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农产品流通体系、农村电商、智慧农业建设、农业科技提升等领域多样化融资需求。支持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农村康养等新产业新业态发展。支持民营企业参与美丽乡村建设,对乡村道路交通、物流通信、供水供电、教育卫生、清洁能源、人居环境改造等领域提供重点金融支持,推动农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牵头单位:市地方金融工作局;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乡村振兴局、宜昌银保监分局)

  (四)丰富金融产品供给。面向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创新专属金融产品,进一步优化贷款审批流程,合理增加与需求相匹配的中长期贷款,适度提高信用贷和“首贷户”占比。持续实施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推动乡村振兴担保贷落地,满足创业主体资金需求。持续优化畜牧贷、茶叶贷、柑橘贷等信贷产品服务,积极推广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林权、自然资源产权等抵押融资,支持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开展保单、大型农机具、温室大棚、养殖圈舍、生物活体抵押贷款业务。(牵头单位:宜昌银保监分局;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各金融机构)

  (五)优化金融服务模式。加强相关职能部门与金融机构的合作,完善“乡村振兴银行卡”和“社会保障卡”服务,为农户和居民提供“存款+结算+代发代扣+保险保障+医疗咨询+农业技术专家指导”等一揽子服务。扎实推进党建引领乡村振兴“五千行动”,选派千名“金融村官”进千村。采用“村银保共建+金融村官”模式,建立涵盖银行保险服务的综合性“普惠金融工作站”,满足农户综合金融需求。(牵头单位:市地方金融工作局;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乡村振兴局、宜昌银保监分局,各金融机构)

  (六)强化金融科技赋能。支持银行机构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实现批量获客、精准画像、自动化审批,减少对抵押担保的依赖,逐步提高信用贷款发放比重。发展农村数字普惠金融,依托“宜昌网上金融服务大厅”,开设金融服务“三农”线上窗口,实现线上申请、线上担保、线上授信全流程服务,打造线上线下融合服务模式,支持涉农主体线上自主获取金融服务,破解农村偏远地区金融服务网点布局难题。开发手机银行、微信银行等便捷支付工具,加大移动支付、数字钱包等业务在农村地区的推广力度。(牵头单位:市地方金融工作局;责任单位:宜昌银保监分局,各金融机构)

  (七)增强保险服务能力。推广水稻、小麦等主要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其他农作物种植收入保险,引导适度规模经营主体积极投保。因地制宜发展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扩大茶叶、蔬菜、肉牛、烟草、柑橘等现有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覆盖面。探索推出农产品价格保险、收入保险、气象指数保险等新型险种。实施“保险+期货”试点项目,扩大生猪养殖保险覆盖范围。加强基层保险服务网点基础设施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推动农业保险转型升级。支持具备条件的地区开展商业防止返贫保险,逐步健全针对脱贫人口和农村低收入人口的保险产品体系。支持保险机构继续做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易致贫人口予以政策倾斜。鼓励开发适合县域居民的健康险业务,创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满足不同地区、不同收入群体的养老需求。(牵头单位:宜昌银保监分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医疗保障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各保险机构)

  (八)维护良好信用生态。整合财税、农业农村、市场监管、林业、气象、社保等部门的涉农信用信息和风险信息,建设推广涉农信用信息数据平台,不断提高涉农金融信息化发展水平,促进供需双方便利开展信息查询、供需对接、抵押登记等业务。拓展“整村授信”的广度和深度,基本实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户信用建档评级全覆盖。(牵头单位:人行市中心支行;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林业和园林局、市税务局、市气象局、宜昌银保监分局,各金融机构)

  (九)保障金融消费者权益。综合运用多种形式常态化宣传普及金融知识,引导农村地区消费者树立理性投资、价值投资观念,增强风险意识。保持对农村非法集资的高度预警,加大对农村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的打击力度。畅通金融消费者维权渠道,完善诉调对接、小额纠纷快速解决等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切实保障农村地区金融消费者权益。(牵头单位:市地方金融工作局;责任单位:人行市中心支行、宜昌银保监分局,各金融机构)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保障。成立由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医疗保障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地方金融工作局、人行市中心支行、宜昌银保监分局等为成员单位的宜昌市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创新示范区建设工作专班,专班办公室设在宜昌银保监分局,负责统筹协调示范区建设各项工作。各地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实际细化工作举措,推动示范区建设任务落实落地。

  (二)强化调研宣传。坚持问题导向,加强调查研究,及时研究解决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创新示范区建设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加强信息报送和宣传交流,及时总结推广工作成效和典型经验。各金融机构要积极开展“走基层、进乡村”活动,进村入户开展金融政策解读、金融知识宣传、金融需求帮扶等。

  (三)强化考核评价。坚持目标导向,由宜昌银保监分局负责定期对各金融机构工作推进情况进行评估考核,并将评估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考核、监管评级、差异化监管的重要依据。示范区建设期间,专班各成员单位每年12月底前报送工作推进情况,由专班办公室汇总报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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