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G5912十堰(房县)至宜昌(五峰)高速公路长阳至五峰段和兴山段、G4223武汉至重庆高速公路荆门至宜昌段投资人招标代理服务项目,招标人为宜昌市交通运输局,现委托宜昌华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服务机构,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YCHM-YC(2023)011
2.2项目概况
G5912十堰(房县)至宜昌(五峰)高速公路长阳至五峰段路线整体呈北南走向。路线起点位于长阳县贺家坪镇,在贺家坪镇西南侧与十宜高速公路兴山至长阳段顺接,终点在渔洋关镇北侧与宜来高速交叉,设置五峰互通。路线全长约54公里,估算总投资约131亿元。
G5912十堰(房县)至宜昌(五峰)高速公路兴山段路线整体呈北南走向。路线起点位于兴山县古夫镇,终点在平邑口与沪蓉高速公路交叉,与房五高速兴山至长阳段顺接。路线全长约46.5公里,估算总投资约112亿元。
G4223武汉至重庆高速公路荆门至宜昌段线路全长约65公里,其中荆门境内14公里,宜昌境内51公里,估算总投资约150亿元。
2.3招标范围
G5912十堰(房县)至宜昌(五峰)高速公路长阳至五峰段和兴山段、G4223武汉至重庆高速公路荆门至宜昌段投资人提供招标代理服务工作。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到招标人与本项目中的各项目对应的投资人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并向招标人提交完整的招标存档资料后终止。
服务预计开始时间为:2023年6月;具体服务开始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业绩最低要求:投标人近5年承担过1个公路工程的招标代理项目。(注:(1)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招标代理合同的复印件加盖公章。(2)近5年指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业绩认定时间以招标代理合同时间为准。)
3.3项目团队成员
项目团队成员不少于6名,其中项目负责人1名,技术负责人1名,团队其他人员不少于4名。(注:投标人需提供上述项目团队成员2023年1月份以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项目团队成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社保证明材料记载的单位为投标人或投标人的分公司。)
3.4信誉最低要求: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2、投标人没有被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须在2023年5月10 日至2023年5 月15 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工作日)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原件以及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在宜昌华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宜昌市沿江大道129号金江银座21楼)免费领取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截止时间:2023年5月3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5.2递交方式:将密封完好的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到金江银座21楼宜昌华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由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接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宜昌市交通运输局官网、宜昌华迈项目管理有限公官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昌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宜昌市城东大道58号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0717-6346301
招标代理:宜昌华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宜昌市沿江大道129号
联系人:王雪娇
电话:155727994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