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收回宜昌高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栏目:宜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1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经市人民政府批准,收回宜昌高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位于高新区生物产业园桔乡路与花溪路交会处47204.70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该宗地证号为鄂(2018)宜昌市不动产权第0054540号,使用权面积47204.70平方米,用途为其他商服用地,使用权类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经市人民政府批准,收回宜昌高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位于高新区生物产业园桔乡路与花溪路交会处47204.70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该宗地证号为鄂(2018)宜昌市不动产权第0054540号,使用权面积47204.70平方米,用途为其他商服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

  宜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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