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距离”监督 人民监督员赋能案件质量专项评查
栏目:宜昌市三峡工委-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2-07-21
为认真贯彻《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加强检察权运行的外部监督,夯实“质量建设年”、“素能提升年”、“一院一品”创建活动基础,三峡坝区检察院对已办结的35件涉企案件进行专项评查,邀请人民监督员皮亚捷、马强参与

   为认真贯彻《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加强检察权运行的外部监督,夯实“质量建设年”、 “素能提升年”、“一院一品”创建活动基础,三峡坝区检察院对已办结的35件涉企案件进行专项评查,邀请人民监督员皮亚捷、马强参与评查并进行监督,同时向人民监督员李海安、张静、杨小春通报了专项评查情况,听取了此次涉企案件专项评查的意见和建议。

  评查前,案件管理部门组织人民监督员学习了《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规定》《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案件质量评查要点指引》及湖北省检察机关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案件办理有关要求等规定制度,介绍了案件质量评查的意义及涉企案件评查程序、标准、内容和评查结果运用等。随后人民监督员以评查员的身份随机抽选了五个案件作为评查对象。

  评查过程中,人民监督员既当监督员又当评查员,除对活动本身实施监督外,还作为评查员对照评查标准和要求,通过查阅纸质卷宗、与评查人员交流询问等方式,就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办案程序、实体处理、文书制作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评查,提出评查意见和建议。

  7月5日,三峡坝区检察院在半年检察工作通报会上,对本次涉企案件评查情况向其他三名人民监督员进行了通报,听取了意见和建议,三名人民监督员认为检察机关对整个评查工作组织有力、评查报告详实、评查意见客观公正,充分体现检察机关办案活动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彰显阳光司法,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

  下一步,三峡坝区检察院将以贯彻落实最高检提出的“三个全覆盖”为目标,落实落细人民监督员10种监督方式,充分发挥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合力,共同助推案件质效整体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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