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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梅家河乡委员会关于郑之龙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栏目:秭归县 -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10-02-21 加入收藏
各党组织、村委会、乡直单位:因工作需要,经乡党委研究决定:郑之龙同志兼任综治办主任;刘远芳同志兼任统计站长;郑琼芳同志任乡妇联主席兼党政综合办公室副主任、工会副主席;马天华同志任纪委副书记、党政综合办公室副主任;谭黎明同志任乡团委副书记兼党政综合办公室副主任、档案、计生助理;宋士虎同志任综治办公室副

各党组织、村委会、乡直单位:

  因工作需要,经乡党委研究决定:

  郑之龙同志兼任综治办主任;

  刘远芳同志兼任统计站长;

  郑琼芳同志任乡妇联主席兼党政综合办公室副主任、工会副主席;

  马天华同志任纪委副书记、党政综合办公室副主任;

  谭黎明同志任乡团委副书记兼党政综合办公室副主任、档案、计生助理;

  宋士虎同志任综治办公室副主任、信访助理;

  刘静同志任人事、劳动保障助理、机关出纳兼人大秘书;

    马学国同志任经济发展办公室副主任;

  余冬东同志任经济发展办公室副主任兼工交助理;

  梅云平同志任农业助理兼扶贫办主任;

  谭本贵同志任农业助理;

  梅勇同志任社会事务办公室副主任兼计生办主任;

  乔琪瑛同志任社会事务办公室副主任兼组织干事、计生助理;

  宋俊波同志任民政、残联助理;

  郑之浩同志任烟办主任;

  董辉同志任统计助理。

  免去上述同志的原任职务。

                                                                201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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