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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职责》的通知
栏目:秭归县 -政策文件 发布时间:2010-04-20 加入收藏
各党总支、支部、各村委会、乡直单位: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省、市、县具体要求,乡党委、政府在201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制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充实、完善,重新制定了《党委、政府领导成员落实党风建设责任制职责》,现予印发,各单位要按此通知精神,结合实际,以书面形式明确

各党总支、支部、各村委会、乡直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省、市、县具体要求,乡党委、政府在201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制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充实、完善,重新制定了《党委、政府领导成员落实党风建设责任制职责》,现予印发,各单位要按此通知精神,结合实际,以书面形式明确各自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职责,并报乡纪委办公室。

中共梅家河乡委员会

梅家河乡人民政府

                                                                    20104月20

 

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职责

  为了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政治纪律认真贯彻执行,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保证和促进全乡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现将梅家河乡党政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职责分解如下:

  一、乡党委书记、乡长王雄

  责任范围:对全乡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负总责;对党委领导班子和中学、龟坪河村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1、负责部署全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做到与经济工作统一部署,统一落实,统一检查,统一考核。

  2、负责乡党委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负责对乡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廉洁自律的教育与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批评;严格教育、管理和监督直接领导的下一级党组织班子正职廉洁从政。

  3、落实《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抓好干部教育和监督工作,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工作的不正之风。
    4、负责对反腐败中重大案件查处工作的领导和协调。

    5、以身作则,廉洁自律,做好表率,当好班长,切实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家属、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并经常督促党委、政府领导成员抓好自身建设和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

  6、对群众反映的重大问题及上级党委、政府、纪委批转的重要信访案件,及时地批转查办,并督促速查快结,按期按要求结案。

  7、定期听取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汇报,及时提出指导性意见,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纠风工作的制度建设,严格执行党风五项监督制度,监督管理政府系统主要领导廉洁从政,依法从政。

  8、对重点及难度较大的目标任务,要亲自抓并直接进行督促。

  9、定期召开党委会及政府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民主生活会。

  10、以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为目标,实现 “五统一”招投标综合监管模式的全覆盖落实。

  二、党委副书记、常务副乡长袁军

  责任范围:对乡人民政府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乡人民政府领导班子及财政所、信用社、郑家岭村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1、协助书记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纪委安排部署的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对分管的财政、信用社等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纠风工作负总责。

    2、负责落实乡人民政府领导班子及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乡人民政府领导班子成员进行廉洁自律的教育与监督,对班子成员廉洁自律方面的问题要及时指出,对违纪问题及时向乡党委报告。

  3、协助乡党委书记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抓紧抓好干部教育和监督工作,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工作的不正之风。

  4、负责领导干部任期经济审计制度的落实。

  5、加强各部门和领导干部工作作风建设,强化政府机关工作人员的党风党纪和纪律教育,增强拒腐防变能力,提高工作效率。

  6、负责监督检查本乡经济建设重大项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研究和解决重大项目工作中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

  7、以身作则,带头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严格管好家属。

  8、负责以规范政府投资行为为目标,实现对每笔财政资金和每个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监督检查的全覆盖落实。

  9、以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为目标,实现农村“三资”清理及监管代理的全覆盖落实。

  10、以建立公共财政体系为目标,实现财政体制改革的全覆盖落实。

  三、党委副书记 人大主席郑之龙

  责任范围:对全乡人大、政法、综治系统、水田垭村、鲁家湾村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1、协助书记、乡长、常务副乡长认真落实上级安排部署的党风廉政建设任务。抓好机关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党务系统和机关事务工作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负责。

  2、督促责任范围内各单位完成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

  3、抓好分管范围内有关单位的监督约束机制建设,并组织实施。

  4、加强对机关工作人员的党风党纪教育,认真制定防范性规章制度并督促落实,增强机关人员拒腐防变能力。

  5、带头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管好家属、子女及身边的工作人员,自觉接受上级和人民群众的监督。抓好人大代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6、以提高行政效能为目标,实现县乡两级电子政务全覆盖落实。

  7、以公共权力运行公开透明为目标,实现全县政务、厂务、村务、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和基层党务公开的全覆盖。

  四、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张勇

  责任范围:对全乡政协、工会、国土、建设环保部门、尤家湾村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1、责任范围内各单位完成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

  2、抓好分管范围内有关单位的监督约束机制建设,并组织实施。

    3、抓好国土、建设环保部门领域的专项治理和不正之风的治理。

  4、参与搞好本级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有重点的参加责任范围内领导班子的民主生活会,帮助指导解决存在的问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

  5、抓好纪委工作,强化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能,抓好违纪案件的查处和整风肃纪工作
    6、对领导批办的信访件、热线电话要及时按要求办理上报。

  7、认真贯彻党风五项监督制度,在强化党风监督中发挥协调和主导作用。
    8、以身作则,带头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管好家属、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

  9、以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目标,实现腐败风险排查、预警、化解工作的全覆盖。

  10、以培育和弘扬廉政价值理念为目标,实现全乡廉政文化建设“六进”工作的全覆盖落实。

  11、以提高基层纪检监察工作水平为目标,实现乡村两级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的全覆盖落实。

  五、党委委员、副乡长梅云山

  责任范围:对全乡民政、烟办、福利院、肖家坪村、王家坡村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1、协助乡长抓好分管部门和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分管部门和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2、实行“一岗双责”,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业务工作,一起部置检查,一起考核落实。

  3、及时地调查分析、研究分管部门和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状况,督促、指导分管部门和单位及时解决群众关心的、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

  4、领导、参与分管部门和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检查考核。

  5、积极支持执法执纪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加强对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

  6、带头执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教育并管好身边的工作人员,防止发生违法违纪和不廉洁行为。

  六、党委委员、副乡长陈朴实

  责任范围:对乡经济发展办(农办)、水务中心、农技中心、畜牧兽医中心、林业站、下里坪村、谭家岭村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1、协助乡长抓好分管部门和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分管部门和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2、定期或不定期的调查、分析、研究分管部门和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督促分管部门和单位及时解决群众关心的、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

  3、加强对分管部门和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检查和考核工作。

    4、带头执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教育并管好身边的工作人员,防止发生违法违纪和不廉洁行为。

  5、负责农业项目建设党风廉政建设。

  七、党委组织统战委员谭家龙

  责任范围:对贺田希望小学、龙王山村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1、协助书记抓好分管部门和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分管部门、单位、联系村领导班子及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2、定期或不定期的调查、分析、研究分管部门和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督促分管部门和单位及时解决群众关心的、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

  3、加强对分管部门和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检查和考核工作。

  4、带头执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教育并管好身边的工作人员,防止发生违法违纪和不廉洁行为。

  八、党委委员、人武部长杨强

  责任范围:对乡经济发展办(经贸办)、人武部、供电所、陈家淌村、各煤矿企业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1、负责抓好分管单位和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分管单位和部门领导班子及正职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2、实行“一岗双责”,做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分管工作一起部署检查,一起考核落实。

    3、领导参与分管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检查考核,督促分管单位和部门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4、加强对分管单位和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的领导,积极支持配合执纪执法单位依法履行职责。

  5、带头贯彻执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教育并管好身边的工作人员,防止发生违纪违法和不廉洁行为。

  九、党委宣传委员、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刘远芳

  责任范围:对乡党政综合办、文广中心、电信经营部、邮政所、京丈坪村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1、协助值班书记抓好乡直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对分管部门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重要责任。

  2、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亲自抓,做到与经济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一起落实。

  3、协助值班书记、纪委书记抓好全乡党风廉政建设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领导各新闻单位共同为全乡落实廉政建设责任制营造良好地舆论氛围。

  4、领导参与乡直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检查考核,对存在的问题时行整改。

  5、带头贯彻执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教育并管好身边的工作人员,防止发生违法违纪和不廉洁行为。

    6、以为民利民便民为目标,实现乡村两级便民服务网络体系的全覆盖落实。

  十、乡长助理贾超宇

  责任范围:对乡社会事务办(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卫生院、合管办、三掌坪村、镇江第二希望小学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1、负责抓好分管单位和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分管单位和部门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2、实行“一岗双责”,做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分管工作一起部署检查,一起考核落实。

  3、领导参与分管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检查考核,督促分管单位和部门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4、加强对分管单位和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的领导,积极支持配合执纪执法单位依法履行职责。

  5、带头贯彻执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教育并管好身边的工作人员,防止发生违纪违法和不廉洁行为。

  十一、乡长助理、派出所长王嵩

  责任范围:对乡派出所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1、负责抓好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2、实行“一岗双责”,做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各项工作一起部署检查,一起考核落实。

  3、领导参与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检查考核,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4、加强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的领导,积极支持配合执纪执法单位依法履行职责。

  5、带头贯彻执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教育并管好身边的工作人员,防止发生违纪违法和不廉洁行为。

   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分解表

 

党风廉政建设联系点和责任制责任分解表

项目

责任

领导

联系部门(单位)

乡党委班子成员、中学、龟坪河村

政府班子成员、财政所、信用社、郑家岭村

郑之龙

人大主席团成员、综治办、司法所、信访办、鲁家湾村、水田垭村

乡纪委班子成员、国土所、建设环保中心、工会、移民、尤家湾村

梅云山

烟办、民政办、福利院、肖家坪村、王家坡村

陈朴实

经济发展办(农办)、水务中心、农技服务中心、畜牧兽医中心、林业站、下里坪村、谭家岭村

谭家龙

龙王山村、贺田希望小学

经济发展办(经贸办)、企业、陈家淌村

刘远芳

文化广播体育服务中心、电信经营部、邮政所、京丈坪村

贾超宇

社会事务办(计生办)、卫生院、合管办、三掌坪村、镇江第二希望小学

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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