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五峰镇一个体经营户黄女士因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受到行政处罚,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向其开具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同时,也为其送去了信用修复告知书,这是我县开具的首份告知书。
据了解,信用修复告知书是提醒受到行政处罚的市场主体,在满足规定条件下可以申请修复个人信用,以避免因征信问题带来的不良后果。
企业在满足信用修复条件后,可通过线上或线下两种方式提交申请。一是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北),找到“信用修复”模块,提交信用修复的相关资料, 由县市场监管局进行审核后修复;二是到各乡镇和行政服务大厅的信用修复的专窗,可以携带相关资料直接到现场咨询办理,进行信用修复。
市场监管部门为受到行政处罚的市场主体开具信用修复告知书是我县优化营商环境的新举措,实现了处罚与修复“齐步走”。接下来,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优化执法行为,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记者 姚漾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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